【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31日訊】中國農業農村部近期披露,農業農村部將按照中央要求,指導地方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明確退出承包地農戶的主體資格,穩步探索建立農戶承包地退出機制。輿論認為,中國改革開放40年後,政府決定收回農戶承包地,等同於「第四次土地改革」。
中國土地承包經營制在實施數十年後,8月27日,農業農村部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6672號建議的答覆摘要中表示,農業農村部將按照中央要求,指導地方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明確退出承包地農戶的主體資格,穩步探索建立農戶承包地退出機制。下一步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試點地區有序開展試點,探索開展閑置宅基地整治利用。
北京獨立學者查建國認為,政府推出土地承包退出機制,順應了當前的經濟形勢。他對本臺說:「城市化的程度不斷提高,農村人,尤其青年人進城越來越多,他們不願意回到農村種地,農村荒地、撂荒地越來越多。土地資源不能夠充分利用。如果不準備種地的農民把地退讓出來,有利於土地資源的使用。」
土地承包制讓農民過上好日子
中國「改革開放」後的第一批農民工,江蘇宜興評論人士張建平經歷了土地承包時期。他對自由亞洲電臺說,1978年,鄧小平推出的土地承包制,讓吃不飽的農民,到糧食賣不了(出):
「到了1984年,各種苛捐雜稅導致農民不願意種地,但是到今天,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不盡如人意。你的土地如果是承包制,沒有人願意去投資,這是最關鍵的。還有就是所謂自願(尊重農民意願),中國沒有人會相信,我們現在打疫苗不也說自願嗎,這是非常可怕的,這是政府信譽的問題」。
土地承包權實施40年後逐步收回
中國農民土地承包制始於1978年,當局於2015年提出「退出承包地」,又在2019年11月提出「關於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意見」,又說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今年卻提出農戶承包地退出機制。
張建平說,要解決農村問題必須先解決土地所有制問題:
「這個算是第四次改革,但是中央的想法是你自願退出,然後由個人承包。你只有在所有制方面解決這個問題,那麼一切都會迎刃而解,而不是去開倒車。」
在關於當局明確土地退出補償方案方面,2018年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願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自願交回承包地的,可以獲得合理補償,但是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
學者查建國說,要做到如何重新規劃土地:
「關鍵當然在土地轉移機制,關鍵是要(農戶)自願、有償。如何有償能夠達到使人自願,可能各地的情況都不一樣。」
據維基百科介紹,土地改革運動是1950年代中共建政初期,由毛澤東等中國共產黨高層主導,進行的土地改革。從1953年開始,當局在中國大陸推行土地集體所有制,包括強制實施農產品統購統銷政策、農業合作化運動以及「人民公社」運動等,再次剝奪了農民對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1980年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施後,土地的使用權、經營權重歸農民所有。
有輿論認為,面對農民工短缺,當局試圖把農民工引入城市投入工廠發展。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責任編輯: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