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28日訊】8月27日,前山西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被正式逮捕。
據中共最高檢官網消息,8月27日,最高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劉新雲作出逮捕決定。消息稱,劉新雲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交「政治騙子」,熱衷政治投機,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現年59歲的劉新雲爲山東淄博人,據明慧網報導,作為中共前政法系統高官,劉新雲層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涉及至少兩起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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