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不認為錢楓強姦 受害女:他曾親口承認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25日訊】湖南衛視主持人錢楓被網民小藝舉報涉嫌強姦一案持續發酵。上海警方稱該案證據不足以證明是強姦小藝回應指錢楓曾在審訊時親口承認強姦,警方卻讓她簽調解書,她要求警方公布該段審訊室錄像。

錢楓涉嫌強姦 上海警方發通告

8月24日深夜11點半,上海長寧公安分局官方微博發通報稱,2019年2月15日夜間10點接到發帖網民(小藝)肖某報警,經過調查認為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錢楓存在強姦犯罪事實;並稱於同年3月15日將《不予立案通知書》送達肖某,指肖某當時簽字確認未提出異議。

據悉, 24日,網民「@小藝希望壞人被懲罰」發貼文指控湖南衛視《天天向上》主持人錢楓於2019年2月14日晚強姦了自己。小藝選擇了報警,同時經驗傷結論是下體撕裂傷,錢楓還曾在警局下跪。但在警方傳喚小藝做完筆錄後,該案忽然沒有了下文。

截至25日中午12點,湖南衛視《天天向上》節目官方微博仍未就此事做出回應; 錢楓本人的微博同樣沒有回應。不過,有不少網民在錢楓之前發出的微博下留言、譴責他。

湖南衛視官方微博於24日傍晚5點45分稱,在該事調查結論出來之前,暫停錢楓一切工作。

早前,「頭條娛樂」報導,在此案被曝光的一週前,錢楓才參加了湖南衛視「做合格的新時代文藝工作者,帶頭營造風清氣行業新風」的活動,還簽署了藝人《藝德承諾書》。

錢楓被指控涉嫌強姦後,未公開回應,不少網民在他之前發出的微博下留言、譴責他。(微博截圖)
錢楓被指控涉嫌強姦後,未公開回應,不少網民在他之前發出的微博下留言、譴責他。(微博截圖)

錢楓涉嫌強姦受害者小藝回應警方

針對警方通報,小藝在微博「@小藝希望壞人被懲罰」上回應說,對上海警方發出的當年調查答覆感到很遺憾。

錢楓涉嫌強姦案受害女主小藝在微博「@小藝希望壞人被懲罰」上回應上海警方通報。(微博截圖)

她說,警方通告出來後相信會有很多人質疑她,但她表示自己從事發到現在未收過錢楓一分錢,也未向錢楓身邊人勒索過一分錢,否則的話,讓警方立即逮捕她。

小藝還指2019年2月15日晚上至2月16日凌晨,錢楓曾在上海虹橋路派出所審訊室裡親口承認了強姦,內容是「對不起,我強姦了你」;並說,當時有執法記錄儀錄像,有審訊室錄像。她要求警方公布該錄像,並說若是她誣陷,她將願意負一切司法責任。

錢楓承認強姦後,小藝說,警方讓她簽調解書,而不是立案,她不同意。不久後,小藝收到不予立案證明。她說自己當時簽字了,因不懂法律,以為證據不足,只能讓惡人逍遙法外。但這兩年間,通過諮詢懂法律的朋友,她了解到自己提供的證據是可以證明被強姦。

所以,小藝希望警方解釋為何當年在錢楓承認強姦的情況下,不予立案。她還披露,報案第三天(2月18日),她去警察局,錄下一段與警察的對話。

小藝還表示,警方通報中說如果有新增涉案證據,可再提供,「我會整理證據,天亮了就報案」。

在該回應中,小藝還針對其他網民的質疑做了說明。

錢楓涉嫌強姦受害者小藝與警方對話錄音曝光

2021年8月25日凌晨1點08分,小藝發出與上海虹橋路派出所警察們的對話錄音。

對話中,警方說,不是當天報案,就能立案,有七天立案期限,要調查、取證等等;又稱中間有一個休息日,所以需要時間;還說不同時間值班人不同,事情已經受理了等等。

當小藝問,錢楓當時當著自己的面和兩個刑警的面,承認強姦了,為何還是被要求調解?還詢問當時審訊室是否有錄像。警方回應稱,都有錄像,沒說調解,是否調解還是立案他們不清楚;又稱該案定性決定是由上級部門決定。

在該事件發酵之際,有網民去挖小藝的身分,指她於2019年1月1日上的《天天向上》開場節目;是微博博主「米蘭大壞蛋」、推特網民「米蘭大壞蛋」,並稱「米蘭大壞蛋」相關微博、Instagram等帳號清空,「米蘭大壞蛋」涉黃等等。

但「@小藝希望壞人被懲罰」未對此事做出回應。

(記者李勁風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夏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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