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21日訊】現任廣東省茂名市政法委書記趙廣輝,指揮公檢法積極迫害法輪功,採取監控、做假口供、偽造證據等手段製造冤假錯案。
據明慧網報導,趙廣輝,男,一九六二年八月出生,在二零一三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任廣東省高州市委書記。二零一五年七月起至今,任廣東省茂名市濱海新區黨工委書記和茂名市政法委書記。
趙廣輝迫害茂名地區法輪功學員的事實簡述: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高州市法輪功學員吳有清、周達瓊、胡秀慧和信宜市法輪功學員李俏、田菊英等五人在信宜市旺沙鎮講真相,被高州市「610」人員跟蹤,被便衣強行攔截、綁架。之後,吳有清、李俏被非法判刑四年。胡秀慧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趙廣輝任茂名市濱海新區書記時,指使濱海公安分局和電白區政法委書記吳穆繼、電白區國保陸尚輝、電白區610頭目陳昌興,在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午,聯合綁架了買菜回來的林燕梅和她的外甥吳朝棋。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又綁架了林燕梅的姐姐、吳朝棋媽媽林麗珍。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林麗珍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吳朝棋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罰金一萬;林燕梅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八千。
律師們說:「辦案人員和檢察院的許多指證都是漏洞百出。公檢法人員把家裏抄的法輪功資料加害於一家三人。這是一樁完全是構陷造成的冤假錯案。」
◎曹君藝,女,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曹君藝在茂名市區一個街道銷毀誹謗法輪大法的一幅宣傳畫時,被站前路派出所綁架。後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被勒索罰款三千元。
◎陳樂安,女,73歲,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八月底,因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官渡派出所綁架,被非法判刑兩年,被勒索罰金3000元。
◎梁遠勝,男,64歲,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在家被官渡派出所等幾十個公安警察圍堵,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
◎周其雪,女,58歲,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在家被露天礦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個月,被勒索罰金一千元。
◎潘培德,男,電白區法輪功學員,退休工人。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下午,潘培德在家,警察以送快遞敲門騙開門後,八個警察衝進家裏,把潘培德控制住,非法抄家。之後,潘培德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
◎羅基,女,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出生。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上午,因發放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被綁架後,被非法抄家。因羅基不簽「保證書」,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現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周華建,男,69歲,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三月,因發法輪功真相短信,被茂南區「610」周文綁架,構陷。
◎林武,男,一九六四年九月出生,國家航海運輸公司工作,電白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買菜回來,被茂名市高新技術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後,遭刑訊逼供。
◎黃柱峰,男,51歲,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黃柱峰下班到租房樓下,被站前路派出所等警察突然綁架,因不簽所謂的「保證書」,被構陷到法院。
資料來源:明慧網
原文:現任廣東省茂名市政法委書記趙廣輝的罪惡簿
(文字整理:張莉/責任編輯: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