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首宗被告認罪 李宇軒案疑雲重重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20日訊】備受外界關注的「12港人案」中,「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案於今天在香港高等法院舉行答辯。李當庭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是香港國安法下認罪的首例。此前李宇軒從中國大陸被遣送回香港後一度失蹤,該案還存在諸多未解開的疑點,外界質疑其遭受了酷刑逼供或嚴重政治施壓而被迫認罪。

當地時間8月19日,現年30歲的李宇軒及29歲的律師助理陳梓華的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舉行答辯,二人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

據香港《立場新聞》報導,李宇軒及29歲和陳梓華同被指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串謀協助罪犯。

檢方指控李、陳二人在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期間,與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Herman Simon,以及流亡人士劉祖廸等人,共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它敵對行動」。

控方並指稱黎智英和Mark Simon是幕後「主腦」和「金主」;陳梓華為中間人,負責傳達指示;李宇軒及劉祖迪擔任前線,負責運作SWHK,發表評論、文章、組織示威活動、國際遊說等。

據報導,李宇軒和陳梓華當庭表示認罪,李宇軒還用英語說「I agree to the facts and I would like to say sorry( 我同意事實且我願意說聲抱歉)」,他同時向法官行90度鞠躬致歉。李、陳二人的辯護律師都沒有為其辯護的對象求情。最後,法官宣布該案將於明年1月3日再審,李宇軒和陳梓華都需還押候審。

這次庭審結束後,李宇軒的胞妹Beatrice Li接受路透社採訪時稱,「不清楚哥哥在中國和香港發生什麼事」,但她認為此案更像是依據中國(大陸)的法律制度在審理,並不是她所熟知的香港審案機制。

英國媒體BBC在相關報導中指出,李宇軒返回香港後,他的家屬一直都無法與他本人取得聯繫,想委派律師也受阻,今辯方律師在法庭上都不為其委託人求情,加重了外界對該案律師系「官派」的質疑。

今年3月下旬,「12港人案」中的李宇軒從中國大陸被遣送回香港後,隨即被警方以違反國安法等罪名起訴,但該案同日提堂時李宇軒並未上庭,而他的家人也一直無法與他本人見面,甚至無法得知他回港後究竟被關押在何處。警方聲稱,李宇軒拒絕見家人,也不接受家人為他聘請的律師,引發外界的高度質疑。

3月29日,有親共港媒對外放出風聲,稱李宇軒返回香港後一直被單獨扣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由懲教署「神祕組」看管,未經警方批准,任何人不得探訪,並指李宇軒有可能轉做所謂「污點證人」。

4月7日下午,李宇軒首次出庭應訊,警方如臨大敵,至少派出了16架警用摩托車及多輛警車到場戒備,所有警員全部穿上防彈衣,並配備重型槍械。李宇軒進入法庭後,大批荷槍實彈的警員在法庭外戒備。

當時,外界對李宇軒案提出了諸多疑點,至今無人出面作出回應或解釋:

首先,李宇軒的辯護律師陳天立據稱是受大律師羅達雄的委託來為李宇軒辯護的,但羅達雄並不是李宇軒家屬委託的,而是官方指定的律師。

第二,開庭前,有媒體記者詢問陳天立的姓名,陳天立表示聆訊結束後,會跟記者交換名片,但是散庭後陳卻拒絕透露自己的姓名,只表示自己來自歐陽陳何律師事務樓,他也拒絕回應自己是如何接手這樁案子的。

第三,李宇軒在大陸已經服刑期滿後回到香港時,為何一直被關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而且不願意與家人見面?他的代理律師有沒有就此提向法庭出過抗議?

第四,在4月7日李宇軒案開庭前大約兩個小時,李宇軒的妹妹Beatrice在推特專頁「安迪失蹤了」發文,對大眾的關心與支持表示感謝後,及宣布將不再回答任何有關李宇軒的問題,並將關閉這個推特專頁。

外界輿論普遍懷疑,李宇軒及其家人可能遭受了中共官方的政治施壓與威脅,甚至懷疑李宇軒可能遭受過酷刑虐待而被迫屈從認罪。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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