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香港若執行反制裁法 過半外資銀行恐撤離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14日訊】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下週或將審議《反外國制裁法》(簡稱「反制裁法」),外界預測當局會通過該法案並將其納入港澳實行。這意味著當中共政府與外國政府相互制裁的時候,在港的外資企業,尤其是銀行將陷入兩難之境。有經濟學家表示,如果這樣的情況發生,相信大部分在港外資銀行都會撤離香港。

中共第13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將於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舉行。中共官方媒體稱,屆時將審議個人信息保護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監察官法、法律援助法、醫師法、兵役法等草案或修正草案。

人大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8月13日在北京對媒體證實,這次人大常委會將初審七件法律案,還有全國性法律將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即可在香港實施。

臧鐵偉沒有說明即將納入香港實施的是哪條法律,但此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已放話,支持以香港本地立法的方式,在港實施《反制裁法》。外界相信,下週北京會通過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方法在港實施。

據了解,中共的反制措施包括不予簽發簽證丶不准入境丶註銷簽證或驅逐出境,扣押丶凍結制裁對象在中國境內的資產,禁止制裁對象與中國企業和個人進行商貿往來等內容;而且外國公司還可能因為執行或協助執行外國政府制裁中方的限制措施,而在中國境內被中共法院起訴;該法也可以向被列入反制清單的人士的家庭成員採取反制措施。

林鄭月娥本稍早前稱,主張通過本地立法程序實施《反外國制裁法》,而不是由北京來發布實施。她表示,按《基本法》第18條,全國性法律是可以透過列入附件三而適用於香港。她已向北京通報了這一意向。                                。

德國之聲中文網日前援引分析師和業內人士的觀點稱,香港長期把自己塑造為外資進入中國市場的一個「可靠商業門戶」,但過去兩年來,由於地緣政治緊張局勢擴大,香港的商業環境已經變得越來越不友善。今年6月,中共當局通過了《反外國制裁法》,擬用於反制美國和歐洲政府對中共政府進行的單邊制裁,而這個法案一旦以某種形式在香港實施,開辦在香港的國際企業,尤其對於香港設立的銀行,或將陷入在中共政府與與外國政府相互制裁中如何抉擇的兩難境地。

美國霍夫斯特拉大學(Hofstra University)的國際法專家古舉倫(Julian Ku)對法新社表示:「如果在香港的銀行不得不執行美國的制裁,然後又因為執行這些制裁在香港面臨起訴,這可能成為一個巨大的問題。」

一名在香港的國際銀行工作的高級經理人John也告訴法新社,他們很擔心會被夾在美國與中國之間。他表示,如果迫不得已,大多數銀行可能會選擇依靠華盛頓而不是北京。John說:「我們將遵守美國的制裁命令,因為美元對銀行來說太重要了。」

他還表示,如果執行美國的制裁令在香港要面臨被起訴的風險,那麼外國企業可能會考慮退出香港,「他們不一定非要在這裡開設分行,他們也可以選擇去東京或者新加坡」。

香港經濟學家羅家聰13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也表示,現在香港有超過200家銀行,其中超過8成屬外資銀行,如果中國和歐美等國相互擴大制裁的規模,估計外資銀行只能選擇離開香港。

羅家聰表示,過去,香港作為資金自由港,每當有新股上市,都會吸引大量熱錢流入,但不代表現在的香港依然有能力把外資留住。當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角色正在衰退,香港在債、匯和商品市場的吸引力,都已經比不上其它市場,如果香港在制度上再增加限制,或香港當局又推出不跟隨國際規則的措施,只會進一步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記者唐迪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徐耕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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