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明:圍堵外國記者採訪是妨礙中國人民的知情權

河南大水災發生時,鄭州出現了街頭群眾圍堵外國記者(傳說可能是BBC,實際上是德國之聲記者)。幾名中國民眾糾纏外國記者,質問來自什麼國家的什麼媒體,不准他們歪曲報導,抹黑中國云云。網上的跟帖還有人說,不准他們給外國人遞刀子。從網上信息來看,河南官方的河南共青團對這類事件有鼓勵煽動的動作。打出的文句是讓群眾去「文明地慰問」。而且使用對外國人的人稱代詞就改用了「它們」。這是近來新出現的反新聞自由的反文明動態,是中國共產黨給人民洗腦,愚弄人民的新手段。黨政宣傳部門和行政部門害怕外國記者曝光中國社會的黑暗角落,又不便於直接驅趕外國媒體的記者,於是就唆使街頭的群眾來充當打手。依靠的是他們平時不斷的反西方、反新聞自由和反言論自由的手段,長期欺騙人民,借用人民之手,一手遮天。

中國共產黨從武裝割據時代就一貫封鎖新聞。江西蘇維埃和洪湖根據地肅反殺害近十萬紅軍指戰員,當時都沒有新聞披露,延安整風整死大量知識分子,包括王實味被關押和處決,都沒有新聞痕跡,陝甘寧邊區製造和販運鴉片的消息更是祕而不宣……。

1949年建政之後,新聞監控越是變本加厲。抗美援朝誰開第一槍,共死了多少人,幾十年沒有向人民做過交代。連續三年特大饑荒,餓死近四千萬農村人口,報上只看見「形勢大好,持續躍進」,還讓少數外賓在報上作秀,說沒有看到饑荒的跡象。1962年幾十萬人大逃港,報刊上絕無報導,多少人死於邊防軍掃射,多少人葬身魚腹,沒有人公開談論。1975年河南板橋大潰壩洪水奪取了23萬人民的生命,中國新聞界隻字不提。2003年薩斯病毒肆虐,黨政一律保密,北京的蔣彥永醫生將消息傳到了《紐約時報》,才使世界驚悉危險的疫情。若不是李文亮醫生以身殉職,他的朋友圈憤而公開信息,武漢新冠疫情的消息還不知道要隱瞞多久。可是國內的部分輿情習非成是,誤以為幫助黨政隱瞞疫情是給自己爭面子的「愛國」行為,他們不明白這是典型的「斯德哥爾摩情結」精神病兆。

新聞自由是憲法保障的權利。人民要爭取的是更透明、更廣泛、更及時的信息權和問責權。要容納外國媒體的進入。外國媒體進入中國實際上是在幫助中國人,幫助人民享受知情權和問責權。中國人民長期不能讀到海外的新聞,(海外重大新聞多半都有中文譯文),是因為中國共產黨的新聞封鎖,故意讓國內看不到聽不到,或者只有選擇性透露。世界有了互聯網,黨政當局又封鎖了互聯網,黨政封鎖愚弄人民已經七十多年了。視頻上群眾職責外國媒體「歪曲報道,抹黑中國」。世界上沒有媒體能保證絕對沒有失誤。西方媒體在中國新疆等問題的報道方面確實存在爭議。怎麼解決這個問題?關鍵還是在於中國共產黨的新聞封鎖!

大膽開放採訪嘛!如果各種外國媒體都可以進入中國各地,可以深入採訪報導,黨政機關不再橫加阻攔,真相豈能歪曲,光明豈能抹黑?是監獄還是培訓中心,是種族滅絕還是安居樂業,讓人民瞭解和討論,即使一時難下結論,時間長了也會逐漸明朗。封鎖總歸只是苟且權宜。

中國黨政當局封鎖國內新聞,把國際網封閉為局域網,還嫌不夠,一貫假裝允許外國媒體進駐,實際上使用各種限制手段(簽證縮減、地域限定、跟蹤、毆打)來阻撓國際記者的採訪活動。這樣野蠻設限,仍嫌不夠。現在的外來駐華記者,中文流利的越來越多,華裔血統和相貌的也日益增多,國內人民會講英語的更日益增多。要想完全封鎖,肯定是越來越難。於是中國黨政機關(包括河南共青團之類)又來挑唆街頭群眾圍堵外國記者,干擾採訪。這種行為是違法違憲行為。按照國際法原則,持有合法簽證和記者證的新聞記者不僅享有採訪權,而且也是幫助中國人民享受知情權和信息權。個別群眾自己可以處於自身原因拒絕採訪,但是不能無故阻撓他人接受採訪,如果繼續挑唆這類圍堵和騷擾,就是侵犯人民的基本人權,就是剝奪人民的新聞自由權利。當然,中國共產黨長期使用的還有一種手段,那就是製造恐懼感。你接受外國記者的訪談?利用人臉識別,跟蹤盯梢,等你談完了,嗣後收拾你,各種暗中處罰打擊,接踵而來…… 。這是黑社會的慣用手段。但是,黨政當局不要高興得太早,不斷使用黑手段的黑社會,絕不可能建成和諧社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正在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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