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7月24日訊】造成164人死傷的湖北十堰燃爆事故,包括11名省管幹部在內的34名公職人員,受到撤職、免職等處理。
湖北省政府23日發布消息稱,經調查,事故直接原因是天然氣中壓鋼管嚴重鏽蝕破裂,泄漏的天然氣在建築物下方河道內密閉空間聚集,遇餐飲商戶排油煙管道火星發生爆炸。
調查認定,十堰東風中燃公司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公司負責人黃某等11名相關人員涉嫌犯罪,已由司法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另外,給予張灣區委書記劉宇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區委書記職務;給予張灣區委副書記、區長周玲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現任職務,按有關規定履行免職程序。
給予十堰市城管委黨組書記、主任王家波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十堰市住建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清甫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十堰市燃氣辦主任咼林安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對十堰市4名黨政領導成員、省直有關部門5名責任人,分別給予政務警告等處分。
這次燃氣爆炸事故發生於2021年6月13日6時42分許,位於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豔湖社區集貿市場,突然發生燃氣爆炸。官方稱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傷。
經調查發現,在爆炸前1小時,就已經有民眾報警稱燃氣泄漏,但當地官員與燃氣公司人員到現場查看以後,沒有及時採取措施,緊急疏散人員,致使一部分農貿市場商戶的群眾圍觀。
由於沒有人去嚴格管理,許多人又返回農貿市場去經營、採買,至6點42分發生爆炸。
中國網民對此痛斥「完全的人禍」、「一級接一級的不作為導致的悲劇」。
(記者宋彥龍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夏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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