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清零」的警察和社區人員:你們犯法了

文: 中國大陸大法弟子

近期,在中國大陸各地,出現警察夥同社區人員法輪功學員家中,威逼利誘進行「清零」的事件,遼寧大連地區也不斷地有這樣的事情在明慧網上曝光。所謂「清零行動」,就是警察社區人員按著「上級的指使」(非法口頭命令),對當地的法輪功學員上門騷擾、威脅,非法錄像、筆錄等等,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威脅如果不簽字,不但人身受限制,孩子上學工作等都受牽連。

他們整理造假材料,聲稱本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都不學不煉法輪功了,已經全部「清零」了。

你們不要犯法

共產黨一貫造假欺騙百姓,各級政府官員也多以同樣的方式造假來應付它。這種「清零」的行為和結果是荒唐可笑的。這些工作人員,也都是在走形式、應付工作。但是在這裡,我想告訴你們的是,即使是應付工作,你們也不要犯法!

別看你們是在執行「上邊」的命令和指使,「上邊」的命令是錯誤的,你們執行了,你們也是有罪的,同時,你們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1、《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清零行動」中,有的警察和社區人員在主人不允許的情況下,強行闖進民宅,進行非法錄口供、強迫人簽字表態等,是嚴重違法。司法人員應從重處罰;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未經本人同意,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清零行動」中,在法輪功學員家裡,不經主人許可,警察私自佩戴隱性攝像頭或者手機給法輪功學員或者家人拍照、錄像「取證」,是明顯侵犯公民肖像權的違法行為;

3、《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清零行動」中,警察和社區人員上門逼迫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寫不學不煉的「保證書」,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是對公民信仰權利的侵犯;

4、派出所警察和社區人員闖入法輪功學員家裡後,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及親屬進行恐嚇和非法錄取口供,讓親屬提供個人信息,包括手機號等私人敏感信息,嚴重侵犯人權。對於個人敏感話題,公民和家屬有權不回答。如果用逼迫或欺騙的手段,是濫用職權,就是犯法。《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禁止「國家機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法輪功學員作為一名中國公民,依法享有法律所賦予的一系列公民權利,如「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等權利。這些公民權利不准許任何人隨意侵犯,尤其是掌握公權力的警察等人員。

綜上所訴,這些「清零行動」,嚴重違反《憲法》、《刑法》、《刑訴法》《警察法》等相關規定,侵害了公民的住宅權、肖像權、個人隱私權、信仰自由權等權利。登門騷擾、恐嚇、照相,有的還強行搶走學員的大法書籍等物品,這些行為又犯下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搶劫罪等嚴重擾民罪。

執法過錯 終身追究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說白了:對不合法的上級命令,警察可以不執行,因為執行了錯誤的命令將來是要被追究責任的,而且是終身追究制度。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裡就是說公務員也是一樣,必須且只需對法律和正義負責,否則自己就要承擔法律責任。而且根據法律規定公務員年年考核,連續兩次不合格就辭退。在當今有案必立,不立違法的嚴管下,警察每一個違法環節,都能被控告起訴。一旦立案,永遠寫進檔案,年度考核不合格,面臨下崗(失業)。

二零一七年四月,公安部下達了命令,對公安內部的違法違紀行為「零容忍」。為了加強對公安機關警察違法違紀行為監督舉報而專門開通了「12389」專線平台,對於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可直接撥打電話「12389」,或登錄「12389」網絡平台進行舉報。

法輪功學員保留控告權利

法輪功學員以善為本,但決不是任由邪惡作惡、迫害好人。縱容邪惡也是惡,也是在害你們,因為你們也是被利用的。我們會保留下一步舉報和控告的權利,給你們時間和機會,但看你們的行為。希望你們能夠明白真相,趕緊懸崖勒馬、停止一切對法輪功的騷擾和迫害。

我們知道,這個迫害的起始點不在於你們,但是你們也是有你們自己的行使權力範圍。就像一個明智的公安領導所說的那樣:以後法輪功的事兒,我們能少管就少管,現在很多這方面的文件和上邊的法律政策都對不上號,將來早晚是個事兒!

有過則改 擁有美好未來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錯能改之,福即來矣」。

什麼是「清零」,如果真想清零的話,在這場荒唐可笑的 「清零運動」中,給迫害大法的邪惡命令清零;給自己的不法行為清零;給違背正義良知、助紂為虐的思想清零;給自己曾經做過的惡事將功補過的清零,這才是這次「清零行動」所賦予你們的真正意義所在。做到這一點,你們和家人才會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原文鏈接:參與「清零」的警察和社區人員:你們犯法了

(轉自明慧網/責任編輯: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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