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最高法院:支持監管大科技公司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6月15日訊】歐洲最高法院,週二通過一項判決,將使臉書谷歌等科技巨頭,在歐洲面臨更嚴格的規範和制裁,可能受到歐盟成員國的起訴和處罰。

歐洲最高法院——歐盟法院週二裁決,成員國的數據監管機構有權追究大科技公司責任,並提起訴訟,即使公司總部不設在該國。

2018年,歐洲通過數據保護條例,規定科技公司的歐洲總部設在哪個國家,就規哪個國家監管。

谷歌、推特、蘋果等大科技公司的歐洲總部,都設在愛爾蘭。

許多歐盟國家的監管機構,長期抱怨愛爾蘭對案件的裁決時間太長。

「歐洲消費者組織」總幹事戈恩斯週二表示:「大多數大型科技公司都設在愛爾蘭,不應該由該國的單獨決定來保護歐盟五億消費者,特別是在它不能應對挑戰的情況下。」

該組織曾投訴抖音海外版

去年,比利時法院就臉書的插件問題尋求指導後,歐盟法院開始介入。

新唐人記者畢心慈、姜迪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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