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被關進監獄的中國億萬富豪

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的首席中國問題顧問余茂春,4月15日,在「美中經濟安全審查委員會」舉辦的聽證會上說,過去15年,至少27位中國億萬富翁被抓捕,他們遭受的指控既離奇又荒唐。河北著名民營企業家孫大午,就是被中共抓捕的億萬富翁中最近的一個例子。

孫大午等三個典型案例

1.孫大午可能因言獲罪

4月21日,孫大午被正式逮捕。孫被指控涉嫌八項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聚眾衝擊國家機關、非法占用農用地等。

去年11月11日凌晨,孫大午等28名大午集團的高管被警方抓走,包括孫大午夫婦、孫的兩個兒子、兩個兒媳及一批公司高官。該集團28家子公司被官方接管,公司財產幾乎全部被凍結。

孫大午,現年66歲,1985年創辦大午集團,任董事長,以1000隻雞、50頭豬起家。1995年,大午集團成為中國500家大型民營企業之一。大午集團有員工九千多人,固定資產20億元,年產值超過30億元。

2003年,孫大午曾被中共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刑3年、緩刑4年,處罰金10萬元,大午集團被判處罰金30萬元。

此次孫大午被抓的真正原因,可能是他發表了一些令中共反感的言論。比如,去年5月,孫在網上對維權律師許志永等表達敬佩之意。孫說:他們讓受害者看到了一點亮光,保持了一點對法律的信心,點亮了他們生存下去的希望。

去年2月15日,許志永因發表「勸習近平退位書」被抓捕,涉嫌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

2.曾成傑被執行死刑

曾是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總裁。2008年11月11日,被當地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抓捕,後被判處死刑。

2013年5月27日,曾的律師王少光最後一次到看守所會見他時,曾說:「王律師,我感覺這件事情可能不行了,後面有很強大的力量在操控,即便你能為我爭取到死緩,他們也要弄死我。」

2013年7月12日,在王律師未接到死刑覆核裁定書、法院未通知家屬、未安排家屬刑前會見的情況下,曾被祕密執行死刑。

次日,王律師發了一個緊急聲明,稱「如有任何虛假,願承擔法律責任」。王寫道:「湘西民間融資得到當地政府的支持,幾乎所有的項目(包括吉首市政府)都是靠民間融資,90%的家庭參加了融資」,「(三館公司的)融資協議由公證處公證,被大眾認為是合法的」。「三館公司34億元集資是累計額,實際集資的本金是7.1億元,直接投入工程7.7億元,投入項目資金大於融資本金0.6億元。實際未歸還的集資本金為2.02億元,當時(曾成傑的)資產價值23.8億元」,是「歸還本金的10倍。如果不是當地政府將當時價值23.8億元的資產以3.8億元賣給了湖南省政府的獨資企業財信公司,根本不會資不抵債,融資群眾完全能夠得到本金和利息」。

「融資群眾對曾成傑是信任的,紛紛寫信要求無罪釋放曾成傑。判處曾成傑死刑就是攔路搶劫、圖財害命,使融資雙方血本無歸,湖南省政府獨資企業無本萬利。」

「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案發時是湖南省長,在湖南高院判處曾成傑死刑時是省委書記。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審判決,直到2013年3月周強從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長前,最高法院都沒有核准,周強當院長後不到三個月核准」。

從王律師的聲明看,曾成傑案是一個大冤案。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是謀殺曾成傑的重要責任人。

3.李俊被迫逃亡國外

2007年至2012年,薄熙來任中共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期間,在重慶發起一場聲勢浩大的「唱紅(歌)打(擊)黑(社會)」運動。以涉嫌黑社會犯罪的名義,抓捕了一批民營企業家,沒收了數千億元的資產,重慶俊峰集團董事長李俊就是其中之一。

李俊的重慶俊峰集團下屬十多家公司,淨資產40多億元人民幣。

2011年12月9日,重慶俊峰集團及其下屬企業的20人接到判決:李俊的哥哥、俊峰集團股東李修武,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五項罪名,被判刑18年,罰金2.0135億元。俊峰集團法人代表台士華,被判刑13年。另外18人分別被判刑5年半至1年2個月不等。

判決書稱:「對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分子聚斂的財物及其收益,以及用於犯罪的工具,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這意味著李俊辛辛苦苦經營二十多年建立的俊峰集團,被以「打黑」名義奪走。

2009年以來,李俊經歷了被抓、無罪釋放、再被抓的奇特遭遇,只是在第二次被抓的前一天,他逃走了。2010年10月 23日,李俊乘飛機前往香港。之後,逃亡海外。

據旅居加拿大的媒體人姜維平講,李俊「通過網絡尋找,不僅與我取得了電話聯繫,而且把他的證據材料的副本全部特快專遞給我,經過我與加拿大律師朋友的研究和鑑別,我確信,這是一起由薄熙來和王立軍精心策劃的冤案」。王立軍是時任重慶市公安局長,重慶打黑總指揮。

億萬富豪持續被關進監獄

中共1978年12月實行「改革開放」以來,不斷有億萬富豪被關進監獄。薄熙來在重慶「唱紅打黑」時,一批億萬富豪被「黑打」。近年來,隨著中共搞的「國進民退」(國有企業得到大力扶持,民營企業受打壓),又有一批億萬富豪淪為中共的「階下囚」,其中,不少人的財產被中共以各種方式奪走。比如:

顧雛軍,原廣東科龍電器公司董事長,2008年1月,被中共法院以虛報註冊資本等三項罪名,判刑十年,顧的名下上百億元的資產,幾家上市公司,全部被剝奪光了。顧的律師陳有西分析,顧的三項罪名都不成立。

蘭世立,中國東星集團公司董事局主席兼總裁,2005年被《福布斯》雜誌列為中國富豪榜第70名。2010年4月8日,蘭世立被中共法院以逃避追繳欠稅罪,判刑四年。中共僅用8,550萬元的超低價,將蘭世立價值20億元的公司搶走。

彭治民,重慶首富,原重慶慶隆屋業董事長,2011年5月4日,被中共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名,判處無期徒刑。據重慶公安局官員王智講,彭的資產達46.7億元,由於土地已經增值,實際資產市場價值在100億元以上。

楊宗義,南京前首富,江蘇福信財富資產管理公司實際控制人,2020年11月17日,被當地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抓捕。2015年至2018年,楊崇義均以40億元的財富成功入圍胡潤百富榜。

中國億萬富豪被關進監獄的原因

第一,中共從來沒有真心保護私有財產。

中共的老祖宗馬克思痛恨私有制、宣揚公有制。馬克思的理論被認為是無產階級的理論。無產階級,就是沒有財產的階級。無產階級要奪取政權、執掌政權,沒錢怎麼辦?從中共的歷史來看,其做法可用一個字概括,就是「搶」。

中共最初開展農民運動時,有一個口號叫「打土豪、分田地」。說白了,就是搶奪地主的財產。中共當政後,先跟資本家搞所謂「公私合營」,後來又搞「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用最簡單的話說,就是把搶資本家的錢財。最後,中國只剩下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沒有私有經濟。到1976年十年文革結束時,中國經濟被中共折騰到接近崩潰的邊緣。

為挽救政權危機,1978年12月,中共開始改革開放,無論城市,還是農村,都允許有一些私人所有制經濟。民營企業在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的夾縫中發展起來了。

幾千年的人類歷史證明:私有制經濟是真正具有活力的經濟。雖然中共只給私有經濟開了一些口子,有的地方開得大一點,民營經濟立即表現出巨大的活力,產生了良好的效果。正如中共黨魁習近平所說,「民營經濟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徵,即貢獻了(中國)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

但是,中共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意識形態沒有變。表面上,它也講保護私有財產,實質上,它從來沒有真心保護私有財產。當中共缺錢或政治上需要時,它隨時可以把私有財產變成國有財產。

第二,中共的經濟是權力經濟。

中共的經濟是建立在掌握槍桿子(軍隊)和刀把子(政法)的基礎上的。面對一手拿「槍」,一手拿「刀」的中共,中國的民營企業家,無論多麼有錢,也是「弱勢群體」。當中共以「刀」和「槍」為後盾「搶」錢時,民營企業家無還手之力。

在市場經濟國家,是市場這隻「看不見的手」在調節經濟。但至今中國仍不是市場經濟國家。在中國,是權力這隻「看得見的手」,在操縱一切。中共公開講:「黨政軍學民,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黨對經濟的領導表現為:對錢(銀行、股市、匯市)、資源(土地、礦產、水源)等的壟斷,對稅、費的壟斷等。民營企業家如果不聽黨的話,就從銀行貸不到錢,拿不到土地,拿不到採礦權,甚至被停水停電,隨時面臨被中共加徵各種稅、費的巨大壓力。

當中共認為民營企業家的言行超出它劃定的框框後,它可以找任何藉口,從民營企業家手裡「搶」錢。

第三,中共官場腐敗加劇「搶」錢進程。

1989年中共獨裁者江澤民入主中南海後,一方面,縱容其子江綿恆既當官又經商,另一方面,提拔重用了一批嚴重腐敗分子。這兩者相互作用,使中共的腐敗之癌惡性膨脹,將中共官場變成一個權錢交易場。

到如今,中共官場的潛規則是,要想升官、發財,必須給上級官員送錢。錢從哪裡來?「搶」民營企業家是最簡單的辦法。

曾研究並撰寫《重慶打黑報告》的華東師範大學教授童之偉表示,這些被打黑的對像均為民營企業家。北京律師李莊表示,他認真查看重慶多個打黑判決書時發現,幾乎所有判決書中最後一頁,都有相同的六個字——「沒收全部財產」。

第四,中共對民營企業家心存恐懼。

中共政權是靠不擇手段顛覆中華民國得來的,中共當政72年,從來沒有舉行過真正的選舉,沒有得到人民的授權,因而,不具合法性。中共一直靠高壓和欺騙維持統治,總擔心恐懼有人「顛覆」其政權。當民營企業家有雄厚實力後,中共害怕民營企業家會成為危及其政權的一股力量。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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