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河觀點】美國第51州成立 誰是贏家?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4月23日訊】今天是4月22日,星期四。

今天焦點:眾院通過華盛頓特區為第51個州,和以前加入美國的州有何不同?參議院外交委員會最強對中共「戰略競爭法案」,包括強化美台關係

美眾院通過華盛頓特區成為美國第51個州為何以黨派畫線投票,將提交參院,參議院能通過嗎?這和夏威夷加入美國有何不同?國父們把首都設在這裡的兩個考量。

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被稱為史上最強抗共法案的「戰略競爭法案」,其中的美台關係部分,如何定義?美國歷史上外交基點是什麼?

眾院通過華盛頓特區為美國第51個州

眾院通過華盛頓特區為美國第51個州, 新的州叫華盛頓道格拉斯邦。這是一個按照黨派劃分的投票,對民主黨而言,意味著參院增加2席,眾院增加一席。

參議院目前由於副總統的關鍵一票,共和黨已是少數派,有幾種可能:1)民主黨參議院可能有兩人不支持;2)filibuster阻撓議事,按照參議院的程序規則,這時就需要3/5的票,而不是簡單多數來阻止filibuster。在目前50:50情況,就是60票,這就是我們最近聽到的60票的來歷。3)參院多數黨領袖啟動核選項,投票否決filibuster這類需要3/5的議程,即簡單多數就可以。其實美國極左勢力正在推動徹底取消filibuster的議程。

Filibuster意為「尤指在議會集會中,使用某種極端拖延戰術(比如發表冗長演講)來推遲或阻止行動」。

Filibuster從羅馬時代就開始有了,世界上很多民主國家都有,在美國參議院被稱為參院之靈魂。而2013年民主黨和2017年共和黨都使用過核選項停止filibuster。因為需要非常長的講話,所以當對原始議題講到無話可講的時候,就會講很多無關話題,有的甚至會把各州的法律拿來讀。

為什麼DC成為一個州會那麼重要

歷史上很多州都是後來加入美國的,只要自己願意,國會通過就行了,最後加入的是夏威夷。而這次國會通過卻是以黨派畫線,因為DC是絕對的民主黨票倉。一般會有九成甚至更高民主黨選票,因此加的席位一定是民主黨的。這和以前各州加入美國都不同。

至於DC為什麼從來都不是一個州,這就和建首都有關了。美國首都完全是憑空建起來的,兩個特點:1)在南北的正中間,因為當時南方不願意首都設在已有的北方大城市,而南方根本就沒有像樣的大城市,最後決定在中間建一個首都,2)首都不屬於任何一個州,避免受州的政治影響。

後來很多州的州府也是按照這個觀念設立的,美國很多年來都講不清楚很多州府的地名,因為都是人煙稀少的鄉下,只有少數在大城市的。所以這次共和黨反對,理由之一就是違反了建國理念,是違憲的。

民主黨下一個目標是波多黎各,因為增加的2席也會是民主黨的。不過和華盛頓DC不同,波多黎各自己公民投票幾次都沒有同意加入美國。

民主黨正在利用政府加參眾兩院多數的優勢加緊各種立法改變規則,當然還有充填最高法院等多項議程。這些在聯邦層面已經無法阻止,而且很多都是為民主黨永久執政鋪路的。

「戰略競爭法案」兩黨共同支持

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戰略競爭法案」, 這是兩黨共同支持的,針對中共的一個全方位的法案。按照立法程序,在委員會通過後會提交參議院,然後眾議院討論通過。

目前兩黨唯一意見相同的議程就是對中共的態度和行動,因此通過的可能性很大。因為內容很多,不大可能都討論。我想談談有關美台關係的部分,上次有留言說,在美國眼中臺灣應該是民主,但美國除了利用台灣,也沒少霸凌台灣!

個人認為,美國當然首先考慮美國的利益,人類還沒有純粹為他的組織團體,那是神性,美國強大是因為她的政策公平,對強國和弱國都有好處,自己也受益。

如當年的門戶開放政策。對台灣而言,是互惠的,台灣是典型的東亞模式,即依靠對美出口經濟互惠起飛的,台灣走向民主固然主要是自己爭取來的,但美國的壓力也起過作用。沒有必要一概否定外面的壓力。

回到法案,首先是談了台灣的重要性:印太戰略重要一環,在第一島鏈的戰略位置,其次談到近來中共對台灣的威脅:透過外交、軍事與經濟手段脅迫台灣,堅持武統。

美國該如何做:

原則:依據「一中政策」,加強「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下對台灣的承諾。這是個原則,換句話就是在不違反一中政策情況下盡其所能的保護台灣。

軍事方面,美方定期對台軍售,強化台灣自我防衛能力,敦促台灣增加國防支出。

重要的國際參與部分,提倡並積極推動台灣參與聯合國、世衛大會(WHA)、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及其它國際組織,促進美國、台灣與其它理念相近夥伴間有意義合作。這是指多邊國際組織之外的雙邊或多邊合作。

提升美台關係:主張美方應給予台灣與他國政府同等待遇:美國國務院與其它美國政府機構,應以與其它外國政府來往的同樣基礎與台灣民選政府往來,並使用相同用語和禮節。法案提到在對台關係上,美國政府不應加諸任何限制,限縮國務院和其它單位官員與台灣政府對口直接、定期互動的能力。這部分其實川普政府和拜登政府已經取消了自我限制,這是在立法層面上強化。

法案補充表示,法案內容不應被解釋為需要與中華民國(台灣)恢復建交,或是改變美國政府在台灣國際地位上的立場。我認為這部分可以不提,模糊化較好,沒有必要自我限制。

這些方案我們以前都討論過,現在以立法形式確立是很有必要的,這將成為未來一段時間美台關係的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參議院外委會昨天將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兩部挺台法案文字納入「戰略競爭法案」,包含去年的「台灣主權象徵法案」(Taiwan Symbols of Sovereignty Act)和今年的「承諾再保證法案」(Reassurance On Commitments Act)。

分別是美方讓台灣外交、軍事人員能在美國領土展示國旗、穿著制服;和禁止美國國務院將2022會計年度經費,用來限制台灣政府代表或軍人在執行公務時展示主權象徵符號,例如中華民國(台灣)國旗或軍徽。現在還不知道參議院外委會將哪些文字納入「戰略競爭法案」。

另一個就是該法案(Strategic Competition Act)包括一項羅姆尼提出的修正案,禁止美國派遣政府代表團參加2022年北京冬奧會。美國運動員仍將被允許參加比賽。

《橫河觀點》製作組

(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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