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事故偵結 李義祥等7人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4月17日訊】花蓮地檢署偵辦台鐵太魯閣號事故案,16日下午針對犯罪事實偵查終結,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肇事主嫌李義祥、移工「阿好」等7人;台鐵發包工程是否涉及弊案等,仍持續調查中。

李義祥想拉回吊卡車 操作不慎釀成大禍

中央社報導,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芳怡指出,根據行車紀錄器時間,2日當天上午8時許,李義祥駕駛吊卡車載越南籍移工「阿好」在連假停工期間,到案發地點旁、西正線上方放置廢輪胎。

9時12分42秒到9時14分9秒許,李義祥駕駛吊卡大貨車載「阿好」行經施工便道下坡處,因右前車輪超出施工便道,卡在臨鐵道邊坡旁植物,而無法順利過彎導致車輛熄火。

9時23分,李義祥指揮「阿好」將怪手駛近,欲以挖土機綑綁布帶將吊卡大貨車車身拉正,24分許李義祥以環狀布帶在吊卡大貨車左側撐座打結,另一端以怪手挖斗鉤環勾住後拖拉,「阿好」放置石塊在吊卡車後輪,2人一起進行危險的拉車行為。

9時26分許,李義祥駕駛怪手開始往後拉扯布帶,過程中因沒有妥善操控車輛方向盤及煞車,加上綑綁方式、位置不正確,最後因布帶強度明顯不足裂開,怪手端鉤環鬆脫,吊卡車先沿下坡路面滑行15公尺後,直接翻落邊坡,墜落於清水隧道北口之東正線軌道上。

花蓮地檢署也公布未裁切列車行車紀錄器,並證實出現在軌道邊的人影是「阿好」;也公布李義祥通聯紀錄,事發後並沒有報警。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案釀重大死傷,花蓮地檢署16日偵查
終結,檢方根據事故現場吊卡車行車紀錄器畫面還原事
發經過,證實李義祥試圖以環狀布帶將吊卡車拖離邊坡
樹叢,但因吊帶強度不足裂開導致憾事。(翻攝花檢簡報/中央社)

李義祥、移工阿好等7人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現場上方進行的「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北迴線K51+170~500山側邊坡防護設施工程」,由李義祥、其合夥人林長清等人集資使用具甲級執照「東新營造」借牌取得標案,聯合大地工程顧問公司負責委託設計、監造技術。

周芳怡指出,太魯閣號事故案共10名被告包含2名羈押,第一波偵查終結針對政府採購法、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共7人及東新營造公司。

借牌發包部分,李義祥、林長清及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黃文利父子,借用甲等綜合營造業名義承攬工程,涉犯政府採購法等;聯合大地監造主任李進福、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張齊富財因監造不力,涉嫌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罪嫌。

李義祥操作怪手致吊卡車墜落軌道,涉犯過失致死、肇事逃逸、過失毀損軌道等罪嫌;移工「阿好」涉犯過失致死等罪。

周芳怡指出,檢方分別求處李義祥過失致死法定最高刑度5年、肇事逃逸最高刑度7年;李進福、張齊富財各4年以上有期徒刑;「阿好」3年以上有期徒刑。

周芳怡指出,就台鐵局發包工程及設計監造、專案管理公司間有無不法,李義祥經營的義祥公司及東新公司承攬多項工程有無不法,目前已調閱工程發包、施工、監造及專案管理等相關卷宗數十宗,由專案小組持續偵辦中。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中的車頭第8車廂,6日深夜拖出清水隧道,車體嚴重變形、支離破碎,令人怵目驚心。(中央社)

罹難者發1500萬元、傷者最高700萬元

台鐵太魯閣號列車2日上午行駛進入清水隧道前,撞擊掉落在鐵軌上的工程車後出軌,造成49死、近200人輕重傷。

衛福部3日起啟動賑災專戶接受各界捐款,協助受災民眾後續所生醫療、復健、社會重建等費用,已於15日關閉專戶,捐款約有10億6000萬餘元。

16日,衛福部開會討論決定如何發送捐款,部長陳時中說明,49名罹難者的家庭發放善款約新台幣7.3億元,也就是發給每名罹難者1500萬元;其次,資助罹難者及傷者子女、在學傷者教育至大學畢業約1.2億元,教育資助採設立信託帳戶為主,將其應分配現金存入專戶,當事人可依其需求提領。

至於傷者依專家判斷傷勢輕重,發給10萬元至700萬元,另發給未受傷的目睹乘客心理撫慰金,每人1萬元。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造成清水隧道東正線停擺,台鐵預計
17日進行最後安全確認,若順利通過檢測,將於19日恢
復通車,比原本預計時間提前1天。(中央社)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現場,目前邊坡便道兩側及軌道旁都
已施作鋼軌樁等安全防護。
(中央社)

(責任編輯:邱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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