覓真:父親被冤判八年 女兒在法庭替父鳴冤

據明慧網近日報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楊建錄非法判刑八年,罰金一萬元。楊建錄家屬正在上訴和控告。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下午,楊建錄和妻子王惠君在建國街市場講法輪功真相,被跟蹤他們的宣化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張佃宏等警察綁架,家中物品被警察抄走。兩天後,王惠君回家,楊建錄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宣化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楊建錄被宣化區法院非法庭審。公訴人念了對他的構陷材料。楊建錄做了自我辯護,他要求播放非法抄家的錄像光盤等,他表示自己持有的任何東西都沒有違反國家的任何法律。楊建錄還講述了他修煉法輪功前後身心的變化和大法帶來的美好。

楊建錄的女兒為父親辯護,她說,親眼看見父親修煉法輪功給家庭帶來的美好,在世俗的道德下滑中,父親教育我們做好人。她也從法律角度,論證了父親修煉法輪功無罪,要求無罪釋放父親。

楊建錄的律師有理有據的從法律、道德、良知多方面,論述了修煉法輪功無罪,指出公安搜家沒有任何手續,也沒有證人,檢察院又作證人又做見證人,其程序違法。律師還宣讀了楊建錄居住的村的415名村民集體簽字按手印的書面內容:我們是半坡街村民,聽說楊建錄被抓了,感到很震驚,我們三里五村的人都知道他煉功做好人,誰家有事用的著他,他都會去幫忙,我們老百姓不懂什麼大道理,就知道做好人沒錯,(楊建錄)都(被)關了快八個月了,放了他吧,叫他們一家人團圓。律師最後說:我的當事人是無罪的。

開庭近四個小時——九點十五分開庭,十一點休庭,休息十分鐘,將近一點半第二次休庭,公訴人走掉,造成非法庭審開不下去,不了了之。

楊建錄的女兒講述了父親修煉法輪大法福益他人的實例,她說:「有一次,一個大車司機來我家飯店吃飯,走時忘了拿包,丟在了我家,我父親就替他收起來保存好,又過了些天,這個大車司機又來我家飯店吃飯,我父親問他是不是丟了什麼東西,他說前段時間整整的一車煤款放在包裡都丟了。我父親確認了他就是失主後,把包拿出來還給他,他緊緊的抓住我父親的手,激動的心情難以言表,他說他根本就不知道丟在什麼地方了,想都不敢想這麼多的錢還能找回來。這真誠善良的舉動感動了飯店的所有職員和顧客。我更為父親的美德而驕傲!」

她在辯護詞中說:「我父親修煉法輪大法,信奉的是真、善、忍宇宙特性,他也始終以真誠待人,多使善心,遇到矛盾時,儘量的忍讓、克制,講究的是和為貴,處處事事包容別人,為別人著想。」「作為你的女兒,我永遠都會為你(父親)的人品和操守感到自豪!」我「必須在我父親遭受冤枉時,去為他站出來說句公道話。」

最後,楊建錄的女兒說:「我再向我的父親說一句:無論法庭還你清白,還是迫於壓力非法判你有罪,作為你的女兒,我永遠都會為你的人品和操守感到自豪!道德興社會,仁義傳家風,在我的心中,您是世界上最偉大的父親!」

半年之後,楊建錄卻被非法判刑八年,罰金一萬元。這樣一位奉公守法處處為別人著想的善良好人,連非法庭審都不了了之的冤案,卻被非法判重刑八年,真可謂是一件千古奇冤!二十多年來這樣的冤案卻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中日復一日的發生著……

正像楊建錄的女兒善勸法官及參與庭審人員:「你們給評判一下:如果把這樣一個道德高尚、行為舉止文明、嚴於律己、寬以待人的花甲之翁關進監獄,其根本原因就是他修煉了法輪功,天理何在?道義何在?法律何在!」

連憲法和法律都公然肆意踐踏的中共邪黨,何曾講過天理、道義?一個以禍亂人間、毀滅人類為終極目的的邪靈,何曾有過遵守人權,尊重人類尊嚴的時候?這就是中共打壓迫害一個善良群體二十多年而不能停止的原因所在,一個奉行「假、惡、斗」的共產邪教怎麼會容忍信仰「真善忍」原則的法輪功存在呢?

法輪功學員楊建錄冤案再次告訴了我們:要結束迫害,恢復人類的平安、自由與尊嚴,就必須解體中共邪靈!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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