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3月17日訊】江西省鷹潭市法輪功學員李美蓮,因告訴世人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曾遭兩次非法勞教(共計約三年多)、一次非法判刑(五年),在江西省女子監獄腳筋被割斷致殘,。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五日,李美蓮再次被非法抓捕,又被枉判八年刑期。
據明慧網報導,李美蓮56歲左右,丈夫離世,家中的兒子無人照看,生意興旺的店鋪無人料理關閉,父母雙親中有一個永遠地離開了她。現在,她又被枉判八年的長期冤獄。請各界關注。
一、第一次被勞教,遭毒打、銬「死人床」及暴力野蠻灌食
二零零零年,在江西省女子勞教所,李美蓮因背誦法輪功的經文,遭獄警周茜琴銬在鐵床上,兇狠地搧耳光,嘴巴被抽打得青紫腫脹。周茜琴扇累了,還不罷休,指使包夾的吸毒勞教人員用傷濕止痛膏封貼住李美蓮的嘴巴。當年,李美蓮因拒絕轉化多次受到延長勞教期限的處罰。
二零零一年,李美蓮絕食抵制迫害,在遭到撬嘴、插管等暴力野蠻灌食後,她與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用鐵床封堵門、拒絕被強拽去灌食。在門窗被用切割機破壞後,李美蓮被衝進去的男性科長鄧儉用大拇指強力戳壓住氣喉,咆哮拷問:是誰帶頭絕食?是誰組織大家用鐵床封堵門?李美蓮當時根本無法呼吸,幾近窒息……男性大隊長王俊征對她實施毒打後,將她銬在「死人床」上(雙手分別拉開銬到兩張床上,雙腳用繩子綁著拉到另一頭)。獄醫傅某到房間巡查時,用手銬狠勁甩砸李美蓮的頭部,李美蓮因銬在「死人床」上無法動彈躲閃,整個右臉頓時被砸得腫脹變形,劇痛難忍。
二、被關押省女子監獄,遭踹踢、懸吊,腳部瘸殘
二零零二年七月左右,李美蓮因曾參加三十名法輪功學員召開的法會,遭鷹潭市月湖公安分局綁架。同年十一月,被月湖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三年初,李美蓮被劫持到江西女子監獄繼續迫害。三月份,監區專職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女獄警吳靜敏找李美蓮訓話,施壓逼她放棄自己的信仰。當時吳要李美蓮蹲下聽她訓話,李美蓮不配合,吳就抓著李美蓮的衣後領,猛踹她腿背部的膝彎處,直到她自己踹累了為止。李美蓮的腿被踹腫,走路一瘸一拐的。
在江西省女子監獄,法輪功學員被用手銬上大掛是家常便飯,冬天被銬在窗子上凍,夏天被銬在窗子上蚊蟲叮咬。二零零三年十月,李美蓮因拒絕佩戴犯人胸牌,被男獄警葛大隊長帶著熊姓及劉姓倆個男獄警,熊小紅、何如及熊芳三個女獄警,還有兩個力氣大的刑事犯,用手銬銬起來,用繩子穿著懸吊在廁所窗戶最高處,腳不能粘地。因懸吊時間太長,李美蓮在痛苦掙扎中腳踹破了玻璃,當時就有一塊碎玻璃像尖刀一樣把她的腳筋割斷了,鮮血噴湧流出。到醫院後,醫生不顧李美蓮的劇烈疼痛,沒有打麻藥,直接用工具伸進肌肉裏面,把已縮進肌肉裏的腳筋拉下來接上。由於缺乏良好的醫療技術、藥品以及護理,李美蓮的腳從此落下了瘸的殘疾。
三、第二次被勞教,遭綁「老虎凳」、毆打及灌不明藥物等酷刑迫害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半左右,李美蓮在鷹潭市某超市門口講法輪功真相時,被鷹潭市110強行綁架,後被送入鷹潭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三月三十日左右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李美蓮被秘密送往江西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在女子勞教所,李美蓮呼喊「法輪大法好」,絕食三天三夜拒穿囚服。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四日,李美蓮因拒穿囚服,被獄警秦莉指使四、五個吸毒勞教人員:李其卡住李美蓮的脖子、楊鴻旭抓手、劉小玲抓腳、鄒秀娥脫褲子,強行將她壓在床上並扒下她身上的衣服。李美蓮絕食抵制迫害,十七日下午兩點半,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隊長石瓊瑛抓住李美蓮的後脖領,暴力野蠻拖拽,過程中李美蓮的鞋被刮蹭掉在地上。
勞教所為了迫害李美蓮,特意購置了老虎凳,把她綁在老虎凳上強制野蠻灌食,灌的食物中可能被攪拌了不明藥物,灌完食後李美蓮感到肚子非常難受。
在勞教所,李美蓮遭到外號「笑面虎」的男性大隊長王俊征的毆打,獄警袁麗明用穿了棉皮鞋的右腳踢李美蓮,獄警謝世清指使吸毒勞教人員將腳上穿的骯髒襪子脫下,強行塞到李美蓮的嘴裏。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上午九點左右,李美蓮呼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獄警指使勞教人員對她揪頭髮、抓手,用寬膠帶封嘴。
李美蓮被迫做奴工,夏天五點四十分起床,六點吃飯,然後就要開始幹活,一直要幹到晚上七點;冬天是六點起床,約六點三十開始幹活,直到晚上六點半,而實際上經常要加班到晚上九點多鐘,有時星期天也要加班趕料,沒完成定額就要被非法加期。
李美蓮還遭到生活上的虐待和折磨,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酷暑炎日,李美蓮因與其她法輪功學員交談,被罰不准洗澡,時間長達十五至二十天左右。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嚴寒冬天,獄警袁麗明找茬,叫人把李美蓮的衣服、蓋被及墊被全抱走,用「凍刑」折磨李美蓮。
勞教所的迫害使李美蓮血壓升高,身體虛弱枯瘦。
四、第二次被判刑八年
二零二零年三月中下旬,鷹潭市發生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事件。這次大面積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是由鷹潭市「六一零」、政法委、綜治辦、公安局、派出所、國保大隊、交警、城管、各居委會及環衛等多個單位共同參與。
三月十五日上午十一時,李美蓮被綁架;三月十六日左右,被關押至鷹潭市看守所;四月二十二日,被非法批捕。李美蓮等法輪功學員被構陷的黑材料被移交到鷹潭市貴溪市檢察院,罪名是:以「會道門」、「邪教宣傳迷信」(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沒提法輪功三個字。
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李美蓮因身體原因,被關押到鷹潭市監管醫院。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李美蓮等法輪功學員被鷹潭市貴溪市法院非法視頻庭審。目前,李美蓮已被枉判八年。
資料來源:明慧網
(文字整理:張信燕/責任編輯: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