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3月16日訊】曾任河北省邢台市廣播電台主任編輯、專題部副主任的陳星伯,被非法綁架並判刑三年。陳星伯修煉「真善忍」做好人,單位分大房子時,他直接讓給別人。這樣的一個好人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就被中共判刑三年、開除公職、停發養老金。
據明慧網報導,現年69歲的陳星伯,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區分局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邢台市襄都區法院審判長馬軍驍對陳星伯非法判刑三年。陳星伯本人提出上訴,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被邢台市中級法院無理駁回,並維持非法原判。兩次開庭均秘密進行。
二零二一年一月五日,陳星伯已被監禁在河北省冀東分局第四監獄(河北唐山監獄),至今沒有任何消息。非法判決書下達後,陳星伯的單位將他雙開,即開除公職、開除黨籍,已停發養老金及一切待遇。
不僅如此,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下午,他單位有關領導帶人來找陳星伯的妻子孫蘭平,要求把非法關押看守所期間發的15個月的8萬多元的養老金全部退還給社保。孫蘭平拒絕後,他們便威脅她說若不退還,要拍賣她家的房子,甚至要凍結孫蘭平的養老金,並限期兩個月內必須還清……使得原本為請維權律師打官司和托關係等而欠債的家庭雪上加霜。孫蘭平因陳星伯被綁架和欠債,終日以淚洗面,身體狀況愈來愈差。
根據《憲法》、《社會保險法》、《勞動法》等法律,養老金本質上是退休人員的合法財產,是每個參與工作的公民應該得到的勞動報酬,扣除服刑人員養老金的行為是違憲、違法的行為。
陳星伯退休前,曾任河北省邢台市廣播電台主任編輯、專題部副主任。對工作,他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曾連續多年被授予「河北省優秀少兒工作者」稱號,多年來,採編的十幾組節目在全國優秀廣播節目評比中分別獲一、二、三等獎。一九九零年和一九九四年,曾兩次被邢台市政府授予晉升工資獎勵。一九九七年五月,被中共邢台市委、市政府授予有突出貢獻的邢台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稱號(享受政府津貼)。其事蹟不僅在報刊、電台作過專題報導,傳略還被收入《當代著作家大詞典》、《世界優秀人才大典》、《世界名人錄》等十幾部大型辭書。
面對生活,陳星伯積極樂觀,是妻子眼中的好丈夫,兒女眼中的好父親。曾經有一次,他拾到一個手提包,裏面有許多證件及一沓百元大鈔,但沒有失主的具體聯繫信息。他便在大雨中等待失主近四個小時,才等到錢包的主人。失主極為感動,執意要酬謝,都被陳星伯謝絕。他只是微微一笑,告訴失主下次留意自己的財物,便連名字都不留地回家了。
在修煉法輪功以前,因為長期繁重的工作事務,陳星伯常年夜以繼日的工作,積勞成疾,造成右心室三尖瓣關閉不全、反流,後造成心臟肥大、右心衰竭,心臟5級雜音。常年感到胸悶、心慌,非常難受,全身重度水腫。他不止一次的對妻子表示:「我睡一覺可能就醒不過來了。」陳星伯住過多家醫院治療,但都治不好,常年吃藥,是「藥罐子」,脾氣也不好。
自陳星伯修煉法輪大法後,用「真善忍」原則要求自己做好人,處處為他人著想。時間不長,他的多種疾病便不翼而飛,也不用吃藥了,而且,他的脾氣也變好了,謙和、忍讓。二零零五年,單位分大房子時,他直接讓給別人。用他自己的話說:「別人比我更需要這個房子,那就拿去吧。」修煉法輪功,對陳星伯本人的身心健康、對家庭、對社會的益處在他身上體現的淋漓盡致,節約社會醫保的費用給更需要的人。
然而,中共惡黨就是容不下好人的存在。在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區分局國保大隊長宋嘉熙、副大隊長劉洪志的一手策劃下,警察為了所謂的「立功」、「業績」迫害好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早七點多,陳星伯外出買菜,宋嘉熙帶領信都區公安國保警察埋伏在他家小區門口,將他綁架至邢台市鋼鐵北路派出所非法審訊。
同時,信都區公安國保教導員朱希江帶領十多個警察非法抄家。當晚將陳星伯非法關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為了進一步迫害構陷,朱希江帶領警察還到離邢台千里以外的南方某城市,脅迫陳星伯的姐姐與家人,企圖搜羅所謂的「證據」。
新春佳節,原本幸福和諧的陳星伯的家庭,卻被中共迫害的瀕臨家破人亡。陳星伯的妻子要面臨巨大的債務和自己老伴生死不明、下落不明的境況,惡警及單位的騷擾威脅,又擔心陳星伯在監獄被中共活摘器官。陳星伯的妻子終日以淚洗面,身體健康日下。
資料來源:明慧網
(文字整理:張信燕/責任編輯: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