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3月11日訊】貴州大學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趙躍女士,因信仰曾遭冤獄酷刑,北京上訪被關押、遭警察棍棒暴打,棍打折了換電棒電擊,電打完了又換一根新的電棒擊打,慘無人道的酷刑令她全身烏紫、慘不忍睹。
據明慧網報導,貴州大學63歲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趙躍女士,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九日與貴陽法輪功學員曲靖、趙躍、劉霞、姜和,在南明區法院被非法開庭,至今已經有半年,但情況仍然不明。
趙躍女士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晚上被一群警察騙開家門,警察土匪式地抄家搶劫之後綁架了她,非法關押她一個月後讓她「保釋」在家,不得出門;五月十日她被警察從家中帶走,被非法關押在貴陽市三江看守所。
趙躍女士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多次被迫害,曾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兩次(118天)、兩次被非法勞教(五年),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
一、修煉法輪功做好人
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功後,趙躍女士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迅速提升道德水準,不長時間,身體上的所有病痛消失了。之前,她滿身疾病胃痛時是滿床打滾,連煎的雞蛋都不能吃。她修煉後二十年身體健康,不花醫藥費,為國家節約了錢。身體好後,她包攬所有家務活兒、壞脾氣改了,免去了家中諸多煩惱,帶健康和歡樂給家人。
修煉法輪功讓趙躍女士從此知道人為甚麼而活,知道了人為甚麼要做好人的道理。法輪功強調修心,去掉人的貪慾之心,淡泊名利,勤奮工作。因此對待學校的工作,教學時數她超額完成,教學質量我盡職盡責,絕不拈輕怕重,也絕不敷衍了事。
(1)教學上「上!」:上哪一門課?多少學時?每週、每天甚麼時間上課等等,教師們往往都考慮自己的「更方便」,趙躍正好相反,上哪一門課總是讓別人先挑選、甚麼時間上課也是在別人希望的時間之後、時數超額是經常性的等等,趙躍說:「只要能方便他人,我都樂意接受,有困難自己解決!」
(2)利益上「讓!」:趙躍說,「原來我在學校買有一套房子,後來我先生的單位分了一套房子給我們,當時我考慮:我校有那麼多年輕教職工排隊等著分房子結婚用,我沒有講任何條件,就把房子完好的退回學校。許多人說我傻。他們替我算了筆賬,說我退房損失幾萬或十幾萬。對此我不後悔。作為法輪功修煉者,不以謀求私利作為人生要務。退房沒有錯,也就不言虧,是我應該做的。修煉法輪功就這麼實實在在為別人考慮。」
(3)有難處「幫!」:趙躍說,「一九九八年夏天,長江洪水泛濫,江西受災嚴重,也不知是甚麼原因,有幾個縣的賑災力度不夠。在報紙上看到這條消息,我立即拿出幾千元錢寄往江西受災區。郵局工作人員還對我說:是賑災捐款,優先辦理。」趙躍說,「我任課的班級有一名學生生病,手術後我去醫院看她,她母親淚眼汪汪地對我說:她家在農村,為幾個孩子讀書已經負債累累。孩子這次生大病,醫治的錢還不知該怎麼辦。我當時拿不出許多現金,只有一張快到期的三年存摺。為了及時救治這位學生,我也顧不得利息損失,提前支取。儲蓄所的工作人員還不理解這件事:現在誰還做這種傻事?分明是作案後的藉口,還給我存摺上做了個記號,鬧得我提款頗費周折。」
二、堅持修煉曾經多次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修煉者,趙躍女士也遭受了種種的迫害,曾被公安機關綁架六次、至少被非法抄家二次、非法關押在洗腦班二次(一百一十八天)、勞教兩次(五年)、看守所一次。在她被居住監視期間不斷有上門「探訪、造冊」騷擾,她的信件、手機、電話、QQ全部被監控,不能正常交往通訊。家人也牽連受害。
趙躍在她的「訴江」狀中,披露了自己被迫害進入了第十七個年頭:(1)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零零零年二月兩次「北京上訪」遭迫害;(2)前後六次被綁架;(3)至少有兩次被抄家,一次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一次是二零一三年三月;(4)被送洗腦班兩次(一百一十八天);(5)勞教兩次:第一次是二零零一年三月到二零零三年三月共兩年,第二次是二零零四年四月到二零零七年四月共三年,兩次非法勞教共五年;看守所一次。
「居住監視」是從牢獄延伸到家的一種迫害「刑法」(因趙躍在洗腦班、勞教所等始終堅持不轉化、不寫「三書」、不簽「三書」,就出現了:從洗腦班直接轉到勞教所,在勞教期滿後趙躍仍然不做「任何形式的轉化」,邪惡就搞了「你回家我同樣可以繼續迫害你!」就有了「居住監視」的迫害形式),這對趙躍的迫害來說,時間是最長的。其迫害的形式:不斷的上門「探訪、造冊」形式的騷擾;信件、手機、電話等全部被監控,造成不能正常交往通訊,和精神壓力。
被非法關押期間,趙躍女士遭酷刑折磨,慘不忍睹。
北京上訪遭殘忍折磨
二零零零年元月下旬(學校放寒假期間,具體時間記不準確),我在北京天安門城樓買票後準備登城樓,在過安檢通道時,問我是否是法輪功學員?(每個排隊準備上城樓的人都會被這樣問)我回答:「是」。立即不准我上天安門城樓,值班公安讓我出隊,並押我上車,轉到拐角一僻靜處,換我上一輛大巴車。當大巴車通過天安門廣場時,公安就把車上的窗簾拉上。一會兒功夫,大巴車就停在天安公安分局門口。一進裏面就是一頓暴打搧耳光,我看不見自己被扇後是甚麼樣,但我看見一位二十多歲的姑娘被搧耳光後,她白皙的臉龐立即紅腫。然後就是搜身、翻包。
天安公安分局不是我進京的地方,所以我不回答警察的問話:「你是哪個省來的」?我買票登天安門城樓是合法行為(登城樓賣票的,我相信也不是非法機構所為),僅僅因為我不欺騙安檢警察的問話,有一個自我承認是法輪功學員的身份,就把我綁架到公安局裏,沒有原因說明,就暴打一頓,太沒有道理啊。
警察見我不說話,拿出手銬對付我的沉默。他把我的雙手一上一下拉到後背,斜方向銬在後背上(俗稱蘇秦背劍,也有稱:大背銬),這種銬法,因為反背在下方的手,沒有支撐著力點,就會有一個自然向下滑的拉力,這時手銬就會拉著上手,越拉越緊,銬齒就往肉裏鑽。所以給我上銬的警察說:不出五分鐘你就得說話。你求我,我還不給你下銬吶。五分鐘過去了,半個小時過去了。
警察見達不到目的,就拿棍棒打手銬,打頭,打背、打雙臂、雙腿,揮棒亂舞,一口氣連續棒打十幾下、幾十下不等。警察打累了,就到隔壁房間去休息。然後又來棒打一串。周而復始,那個拖把棍兒還打折了一根。
大約四個小時過去了,警察見還達不到目的,就給我下「雙銬」。因為還是這種背銬,我看不見自己的後背,所以不知雙銬是怎麼個雙銬法,其疼痛程度與先前的單銬,完全不是一個數量級,萬劍穿心不是誇大之詞。雖然疼痛使我全身戰慄,但我得忍著,依然如前那樣忍著不動。警察見我還是沉默,拿起桌上一根用過的電棒,扒下我的棉褲,就往臀部電擊。電打完了,氣急敗壞到隔壁房間拿一根新的三萬伏電棒(從警察的對話中知道)繼續電擊,還不解氣,又換一根新的電棒擊打。
當時我的五臟六腑是撕裂般的痛,同時我的額前清晰現出一個螢光屏「真善忍」,之前是忽隱忽現看到或聽到「心懷真善忍」、「真善忍」,但沒有此時這麼清晰。電擊完後,帶字的屏幕才慢慢隱去……過了許久,我腿一軟,倒地了……警察拿一個重物(面積比較大)壓在我背上,出了門。房間裏一下子安靜了。
等我醒過來時,從走廊傳過來的腳步聲,我知道夜很深了……許久,一個警察開門,走到我跟前,手在我鼻子前停了一會兒,然後給我下了手銬,讓我收拾他們翻查散亂在辦公桌上的我的東西,我心裏明白,但手腳失去知覺,機械的、胡亂的把我的東西裝進挎包裏,一步一挪走出這間我受過刑的辦公室,進了另一間臨時搭建的拘禁房間裏。那裏還有幾個我白天看到過的大法弟子,我請他們扶著我的雙手(當時我雙手麻木,完全失去了知覺),做了幾遍「貫通兩極法」,我的雙手恢復了一些知覺,右手可以舉高到耳邊。值班警察看見我煉功,大聲呵斥,另一警察準備衝進鐵欄杆門制止。我站著看了他許久,然後跟他要開水喝,他一下愣住了,過了許久,他才緩過神來,給了我小半碗水喝。
酷刑後的我形像一定可怕,披頭散髮,全身烏紫,銬齒在手腕處留下兩道深深的印痕,手腳無力,行走困難,躺在長椅子上,發出一種怪叫的聲音,想不讓發這種聲音都不行。天亮時,又有一些在天安門打橫幅的大法弟子被抓進來,看到我傷的很厲害,集體抗議。質問警察為甚麼把人打成那樣。當時警察也很害怕,酷刑也沒弄清楚我是哪個省來的,最後乾脆趁我還有一口氣時,就把我放了。臨出門前我跟那位放我走的警察要回他們當時從我衣服上摘下,砸丟在地上的法輪章。
趙躍二零零七年四月從勞教所回家後去單位,回話說:「沒有你的崗位了,你提前退休吧!」二零零九年三月被迫辦理了「提前退休手續」;從二零零一年三月到二零零九年三月辦「提前退休手續」前的九年間(108個月中)就有53個月沒有一分錢,23個月每月幾百元的「待崗補貼」,同事「普級漲工資」對趙躍而言沒有這一說。
家人被迫害。趙躍說:我家第一次被抄,我先生被牽連。貴陽市國安跑到我先生單位去,結果他被單位通報批評,以後十多年每遇到晉升提級的事情,都是單位「冷處理」的對像;二零零三年三月我第一次從勞教所解教回家後,我先生告訴我:兩年中他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去勞教所看我。因為很受屈辱,要寫申請、要找人批條,還要保證是來做思想轉化工作的。他不去看我,心裏又放不下,當時孩子還小。顧了這頭顧不了那一頭。二零零七年四月第二次從勞教所解教回家後,孩子告訴我:老爸經常一個人失神躺在沙發上,不說話。有一次問他吃飯沒有(當時孩子學校軍訓回家),半天老爸才伸出兩手指,後來才明白,那一整天老爸只吃了兩顆糖。
三、再遭綁架、構陷迫害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接近晚上,以「北京路派出所」為首的一群貴陽公安警察去趙躍家敲門,敲門聲緊敲不斷,趙躍就是不開。在雙方對峙了較長的時間後,邪惡的公安警察開始使用騙的伎倆,耍出叫趙躍「去一趟北京路派出所就行」的花招。
結果趙躍開門後,一群公安警察衝進房門:開始抄家,把整個家翻得過底朝天、抄得一根針都不剩,抄走所有大法書籍及電腦等私人物品。趙躍先是被綁架去了戶口所在地北京路派出所,隨後被轉送並關押在貴陽市三江看守所。
在看守所被關押一個月後,趙躍被「保釋」在家,說是要繼續刑偵取證,限制不得出門!
五月十日,公安拿著檢察院(哪個檢察院?)「逮捕令」,以「涉嫌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將趙躍帶走。據警察說,是三月七日有人在黔靈山公園門口菜場發真相資料,省委非常重視,下令要徹查。二零二零年三月初以來,許多去黔靈山公園的法輪功學員被公安跟蹤、拍照、錄像、綁架、抄家、關押。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九日,趙躍與貴陽法輪功學員曲靖、劉霞、姜和,在南明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四人並不是同一個所謂「案子」,但因為沒有律師,就一同非法開庭。
資料來源:明慧網
(文字整理:張信燕/責任編輯: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