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2月23日訊】香港政府建議修例,要求公職人員包括區議員,宣誓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特區。如果發現違誓,律政司司長可以提出法律訴訟,議員要停職直到法庭裁決,曾被取消資格的人,五年內不得參選。
去年,袁嘉蔚、岑敖暉、梁晃維、和鄭達鴻四名區議員,參選立法會時被取消資格。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修訂法例一旦通過,四名曾經被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現任區議員,將會失去區議員資格。
面臨被剝奪議員資格的鄭達鴻表示,港府試圖透過修例,「將選舉牢牢握在手中」。可以預見,香港未來選舉不容許有異議空間,民主派或異議人士,難再有參選以及當選權。
新唐人電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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