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依法搶劫」就是依黨官的想法搶「你」的房

——深圳當局制訂惡法,創建無「釘子戶」機制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1月28日訊】新唐人網站收到大陸民眾投書,全文刊登如下:

深圳市政府不久前,制訂了《深圳經濟特區城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於2021年3月1日開始生效實施, 創設了所謂的「釘子戶」解決機制。

與之前舊法規《關於深圳市加強城市更新實施工作的有關暫行措施》對比,舊法規定「深圳老舊住宅改造啟動的首要條件是:必須徵得100%業主同意才能啟動拆遷程序」,現在的深圳地方政府徹底扯下了這塊遮羞布。

新《條例》可以赤裸裸的「以惡法搶劫、以警治國、以黑治國」了。

舊住宅區城市更新(簡稱舊城改造),開發商是為了謀取暴利,中共政府通過控制的土地,搞所謂的土地財政,攫取百姓錢財。那麼這個新法規實施以後,如果你不幸成為被拆戶,我們想像一下你將會遭受的什麼樣的待遇:

第一步,暗中進行:利用中共地方政府的強勢,先把不同意拆遷的,使用原來常用的技倆,無所不有的流氓手段,先暗中用誅連九族形式,對被拆遷人、被拆遷人的親人、朋友採取施壓、恐嚇等各種手段,強制被拆遷人就範,被迫簽字同意拆遷,大部分不願意被拆遷的人,就倒在這一波淫威之下。(暗中逼拆的施壓、恐嚇視頻2分42秒,附後)

第二步,明著強拆:在第一步行不通的情況下,剩下的是難啃的硬骨頭,就是他們所認定的5%「釘子戶」了,暗搶已實施行不通了,只有明搶,就是通過這個惡法,所謂區政府調解是晃子,主要讓法院參與強拆。你一個孤家寡人怎能對抗這個窮凶極惡的黑社會政權!

新《條例》規定,到了上面第二步,剩下5%不同意拆遷的所謂「釘子戶」,就會被深圳當局制訂的此惡法,利用法院強制拆遷,創建無「釘子戶」機制。

新《條例》中推行的「個別徵收+行政訴訟」就是讓「政府、法院」參與強拆。所謂的拆遷難,「釘子戶」就是這樣被破解了。

深圳這個新的地方法規,是違反《憲法》《物權法》《立法法》的惡法,違反了「私人的合法財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具體如下 :

第一,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規定的上位法大於下位法,第八十七條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第八十八條 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地方性法規、規章。

第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三條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第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法》 第四條 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深圳市政府這個新法的實施,勢必進一步壓縮大眾百姓的生存空間,剝奪《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進一步加大民眾和政府之間的對立,造成更大的社會動盪,希望深圳市政府,還權於民,還利於民,撤回這部惡法!

(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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