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揭露中國兒童遭受的宗教信仰迫害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2月28日訊】中共不僅迫害法輪功等信仰團體,還將黑手伸向兒童,父母因信仰被中共綁架後,孩子們正遭受極大的苦難。

「每日信號」新聞網(The Daily Signal)12月15日刊登文章說,美國國務院於12月7日將中國指定為「特別關注國」,因為中共系統地、持續不斷地侵犯中國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文章說,中共迫害宗教信仰團體,將維吾爾人關押在新疆的集中營;抓捕、關押法輪功學員,並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破壞教堂,逮捕和恐嚇家庭教會成員。

但是,中共對兒童的迫害沒有充分得到曝光。

在今年的聯合國大會第三屆委員會會議期間,「禧年運動」(Jubilee Campaign)舉辦了一個邊會,曝光了不為人知的中國兒童遭受的宗教信仰迫害。

這一事件暴露了中共完全沒有履行其簽署的《兒童權利公約》規定的條約義務。

儘管所有的宗教信仰團體都在中國遭到迫害,但兒童卻遭受了十倍的苦難。

中共將孩子與父母分開,並威脅父母,如果他們不放棄信仰,就要毆打他們的孩子。中共當局甚至威脅收養孩子的父母,將強行帶走這些孩子,將他們送回原來的家庭,如果他們不放棄信仰,則將把他們的孩子讓別人領養。

此外,根據2018年《中國宗教事務修訂條例》,地方當局對條例進行了解釋,禁止兒童參加任何宗教信仰活動。

父母因信仰被中共突然抓捕和監禁後,他們的孩子遭受極大的苦難。

這與中共為獲得人權理事會席位向聯合國承諾的「以孩子為優先」的諾言背道而馳。中共的行為產生了完全相反的效果。

聯合國暴力侵害兒童問題特別代表的年度報告證實了這一點。調查發現,剝奪兒童或其父母的自由對兒童的生活會產生「負面和持久的影響」。

一位法輪功學員的女兒回憶說,由於父親長期被關押,她的童年時光裡幾乎沒有父親的身影。

「我的父親因信仰而被送進監獄。他後來死在醫院,永遠離開了我們。我只見過我父親兩次。第一次是我7歲時。我們在監獄裡見到了父親,但是他很消瘦。父親見到我很高興,他想擁抱我。儘管我知道他是我的父親,但他對我來說卻是一個陌生人。我沒有擁抱過他,這成了我永遠的遺憾。」她說。

即使在學校,孩子們也無法免遭迫害。中國的基督教兒童在講到他們的經歷時,回憶起在課堂上老師告訴他們:宗教信仰活動是被禁止的。這些學生也因父母被捕而受到欺負;他們被禁止參加學校的課外活動;他們因去教堂和參加宗教信仰活動而受到學校的懲罰;他們被強迫背誦反宗教信仰和贊成無神論的口號,並被迫簽署放棄信仰的文件。

2018年9月,中國教育部強迫學生通過一項證明其反宗教的考試才能畢業。河南省商丘工學院的行政部門威脅學生,如果他們有宗教信仰,就會被開除。

浙江省有兩所學校要求三百多名學生簽署一份表格,聲明他們沒有任何宗教信仰,並對有信仰的學生進行羞辱。

遺產基金會宗教與公民社會中心主任高慧敏(Emilie Kao)在10月5日舉辦的「中共禁止所有兒童擁有信仰論壇」中說:「這顯然違反了國際法:國際法保障兒童尋求真相的自由,並按照自己的良心生活。」

對於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孩子來說,學校成了提醒他們是社會局外人的地方。

法輪功之友披露了很多兒童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成長的故事。一名叫怡莎(Yisha)的女孩回憶,她的同學跟她說:你的母親煉法輪功應該被抓起來。

另一個女孩叫薇薇安(Vivian)。她晚上在寄宿學校睡覺的時候,突然被她的同學打醒。她的同學告訴她:你煉法輪功一定是瘋了,並試圖說服她從臥室的窗戶跳出去自殺。

還有一個叫丹珊(Danshan)的女孩回憶起被老師欺騙的經歷。當時老師欺騙她說要她簽一個參加慈善活動的表格,實際上她發現簽的是讓她放棄修煉法輪功的表格。

此前,諸多媒體報導了今年10月5日上午,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分會舉行紀念活動,關注在中國有信仰者的兒童們遭受到的迫害。應主持人布瓦爾達(Ann Buwalda)邀請,林曉旭博士代表法輪功受迫害兒童宣讀了報吿。報告說,在中共前黨魁江澤民控制策動的對法輪功學員21年的迫害中,無數法輪功學員兒童也遭受了系統迫害,他們失去了讀書、自由,甚至失去父母和所有生活條件及尊嚴。

該報告呼籲國際社會對中共採取堅決行動,拯救受傷的法輪功受迫害兒童。並建議人權團體和活動家支持美國議員斯科特·佩里(Scott Perry)提出的新法案(H.R.8491),該法案將中共指定為跨國有組織犯罪集團。

此外,在12月15號「每日信號」新聞網的文章中還提到,在所謂的西藏自治區,在中共的控制下,市政府從根本上消除了藏傳佛教的宗教和語言特徵,禁止在學校中開設佛教課程,禁止教藏語。

與維吾爾族一樣,藏傳佛教徒被視為極端主義和分離主義分子,中共已經開始在整個自治區的小學中剷除西藏文化。

文章最後說,2020年,成千上萬的中國兒童由於害怕受到報復而必須隱瞞他們的信仰,這是絕對不能接受的。國際社會不能放任中共侵犯兒童的基本自由,和尋求真理的權利。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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