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醫藥費 上海男大生「殯儀館躺17年」無法火化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1月03日訊】17年前,上海同濟大學大二學生李奇樂因急性胰腺炎在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新華醫院)去世,因家屬無力償還12.4萬元(人民幣,下同)的醫藥費,而遭到醫院拒開死亡證明,李奇樂的遺體就這樣在醫院的殯儀館裡躺了17年,至今無法火化下葬。

2003年4月,李奇樂因腹痛到新華醫院掛急診,當天被確診為急性重症胰腺炎,在53天後不治身亡。李奇樂的母親胡月琴表示,兒子過世那天,醫院並未給他們開立死亡證明,醫院說我們欠了12多萬元的醫藥費,要把費用結清才能開證明。我多次給院長寫信,請求先把證明開了,讓孩子入土為安,但都沒有回應。」

胡月琴表示,為了給兒子治病,夫妻倆用掉了所有積蓄,在同濟大學師生的募捐下,支付了26萬元醫藥費、15萬元的自購藥和血濾費,一共40多萬,但還欠了12.4萬元。因沒有死亡證明,李奇樂的屍體因此一直被擱置醫院的殯儀館裡。

李家多次和院方對簿公堂,也到信訪辦上訪,但還是都沒有結果,在打官司期間,李父於2016年因病去世,這讓胡月琴失去了重要的依靠,也讓李家經濟更加困難。

經過多年的奔波,胡月琴總算在2019年1月拿到了李奇樂的死亡證明複印件。胡月琴拿到兒子死亡證明後,於2019年3月在當地派出所開具了死亡殯葬證。

然面,正當在胡月琴準備送兒子最後一程時,卻被殯儀館告知遺體存放產生了20餘萬的費用,需繳清後才可以領回兒子的遺體進行火化。

這讓胡月琴相當無奈,17年過去了,如今卻一切又回到原點。胡月琴認為,屍體冷凍保管費是新華醫院不給死亡證明造成的,所以醫院應該負責。

此後,胡月琴又開始新一輪的維權,要求對拒不出具死亡證明造成李奇樂至今未能火化的責任人追究過錯責任;要求醫院承擔李奇樂的屍體冷凍保管費。

她希望能儘快領回兒子的遺體進行火化下葬,「我年齡也大了,只有儘快料理完兒子後事,才能安心的離開。」胡月琴說。

此事引起網民熱議。「這麼荒唐的事情,居然發生在大上海。」「這種奇葩事只有在特色年代能發生。」「開死亡證明是為了證明死亡的事實,和催繳欠款根本就是兩碼事,用這個來要挾家屬,過分了。」 「貧窮的家庭病不起,生病的家庭死不起,死了的家庭葬不起啊!」

(記者李亦娟綜合報導/責任編輯:程以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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