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達:中共法官的真心話

明慧網近日報導,河北省圍場縣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劉志峰、王永興等被非法關押一年多,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被灤平縣法院非法開庭。兩位維權律師,從法律角度,做了鏗鏘有力的無罪辯護,與會人員和旁聽家屬都靜靜地聽著,有的庭審法官不住地點頭,認可律師的陳述。劉志峰夫婦和王永興都講到自己修煉法輪功,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按照「真善忍」的理念,修心做好人,沒有犯罪或過錯。庭審結束沒有宣布結果。

起訴前,公訴人灤平縣檢察院鮑振賢對律師說:「你不要再講了,沒有用,法輪功的真相材料我看的太多了,我承認他們都是好人,等開庭時,你到法庭上願意咋講就咋講。」開庭前,審判長趙亞軍更對律師說:「我知道這些煉法輪功的都是善良人,這幾天白天黑夜不斷接到海外的電話。」

庭審前,合議庭法官試圖通過律師向當事人與家屬施壓,勸說這些人放棄信仰,認罪認錯,否則會重判,並以當事人與親屬的事業前途來威脅,此番作為恰可證明法輪功學員的冤情:在法庭上拿不出犯罪事實依據。由此可見,這些公檢法人員明明知道法輪功學員無辜,在中共的體制下,仍要走完形式、開庭審判,製造了冤假錯案,真可謂法律人的悲哀。

劉志峰原本脾氣暴躁,總是在外吃吃喝喝,回家後,和妻子吵架。二零一二年,他修煉法輪功後,家庭和睦了,受到感化的妻子也走入大法修煉。劉志峰兄弟五人,卻獨自承擔起照顧老人的責任,人人都誇他孝順。自家開的食品廠,不偷工減料、不摻假,許多供貨商家都說劉老闆「傻」,後來商家得知夫妻倆只因為修煉法輪功、做好人而被抓捕,都表示同情和憤慨。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三日,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正在集體學法,閱讀教人修心向善的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遭承德市及圍場縣兩地公安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後來,除上述十三人外,其他人被釋放。灤平縣檢察院把十三人的案卷退回到圍場縣公安,公安拒絕放人,再把卷宗遞迴檢察院,檢察院最終下達非法起訴書。

法輪功是教人向善、按真善忍為標準修煉的高德大法。中國的法官們其實都知道,二零零零年中共國務院公通字【2000】39號文件裡,公安部規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根本就沒有法輪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家新聞出版署第50號令》廢止了一九九九年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中共《法制晚報》又公開重申了公安部【2000】39號文件的通知,再次明確了法輪功不是邪教。事實上,法輪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人的正法正道。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檢察院、法院與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公安、司法同流合污,助紂為虐,攜手非法抓捕、起訴法輪功學員,把善良好人非法判刑送入監獄,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造成家破人亡的人間悲劇。二十一年來,中共違法弄權,利用法律,羅織罪名,構陷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恣意關押與判刑,惡行昭彰。

中共一貫以集權統治,法律不過是鉗制言論與鎮壓民眾的工具。江氏集團成立專責迫害法輪功的黑機關,即「六一零辦公室」執行迫害政策,非法指揮全國公檢法各級人員實施迫害。許多法官威脅律師、當事人與家屬,想讓無罪者認罪,公然蔑視法律、視法條於無物,辱沒了司法人員的尊嚴與專業道德。

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法院對平度市法輪功學員盛淑莉和曲元芝的開庭,原定於去年七月二十九日開庭,後來改為八月八日,又推遲至八月十二日。「六一零辦公室」直接脅迫盛淑莉家人辭退北京維權律師,威嚇家人說:「請維權律師,判五年;同意指派律師,判三年」。

河北省遷安市法院審判長馮小林面對法輪功學員家屬的質疑不得不坦言:「法輪功的案子不按照法律」。吉林省農安縣六一零辦公室馬主任說:「在這我們說了算,我們講政治不講法律,你們願上哪告就去上哪告。」法院是個講法律的地方,中共法院卻不讓講法律,還有比這更荒唐的嗎?這不是變相的政治迫害嗎?

二零二零年二月下旬,吉林市船營區法院法官李忠誠打電話給法輪功學員孫玉英家屬,告知孫玉英被判三年刑期,讓孫玉英到法院簽不煉法輪功的「三書」(即「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簽「一書」減一年;簽「兩書」減兩年;「三書」都簽就不判刑了。李忠誠威脅說要不簽「三書」就判五至七年,罰款五萬元,送吉林省以外監獄服刑。他還得意的說:「孫影君也是經我手判的」。孫影君是孫玉英的妹妹,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二個月,去年底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

基於明哲保身或昧於現實利益,中共許多法官成了流氓犯罪集團的傀儡,昧著良心迫害法輪功,所謂「審判」變成了對憲法和法律的肆意踐踏和褻瀆。法官李忠誠威嚇家屬且自鳴得意,實屬荒謬絕倫,其「審判」品質之低落,可想而知。如此赤裸裸的違法,何談「公平正義、依法治國」?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長達二十一年之後的今天,它仍不遺餘力地對無辜民眾加劇迫害。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二零年上半年中共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132人,庭審100場,批捕66人,構陷到檢察院、法院388人。上半年有24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冤判,11人被庭審,2人被批捕,25人被構陷到檢察院、法院,年齡最大者83歲。

在文明進步的社會中,法官依照法律來論斷是非曲直,科惡人以刑罰,保護善民、濟弱扶傾,藉以維繫社會的公平正義,因此法官素來是讓世人敬重的職業。當今的中國大陸,中共的公檢法人員卻在法庭上拼湊出假證據、假證人,羅織「莫須有」的罪名;更濫施權勢,強行指定所謂的援助律師做有罪辯護,恐嚇被迫害中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製造無數的冤假錯桉。

法官本職是匡扶正義,中共法官卻施壓律師,或以刑期脅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從彼等踐踏司法,人們看到了中共背後的邪黨魔性。

「德不孤,必有鄰」,已有越來越多的律師挺身而出,在法庭上公允正直的辯護聲不絕。去年有正義律師為299名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律師據理陳詞的無罪辯護每每震懾中共法庭,令在場的違法的公檢法人員啞口無言、難堪與嫉恨。在非法庭審中,公檢法人員最初是強詞奪理,最後都被律師辯駁得語無倫次、語塞尷尬。

多年來,隨著法輪功學員鍥而不捨的講真相中,大量海內外民眾已經覺醒,即使江氏集團餘孽能在一定範圍欺騙和脅迫公檢法參與迫害,卻已力不從心,最明顯的就是目前各地眾多的派出所、警察不受理或以各種理由,推脫對法輪功學員的舉報並抵制迫害。

也有很多公檢法人員明白真相後不願再參與迫害,各地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越來越多。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一八年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中,有2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出現了117例被警察綁架構陷、檢察院以證據不足而退卷的情況,退卷達156人次,另有八人被無罪釋放。

善惡有報是天理。為中共賣命,如同為虎作倀者,一概沒有好下場。明慧網已報導了二萬多個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事例,觸目驚心。依「二零一八年明慧網報導五百多人迫害法輪功遭惡報」數據統計,其中檢察院、法院、監獄系統遭惡報93人。分析遭惡報形式:死亡15人、被查處68人、重病4人、自殺1人、精神折磨5人。這些斑斑可考的實例,如振聵的警鐘,足堪警戒。

人間法律或許難顯正義,天理懲治卻是分毫不爽。報應,只論來早與來遲。如馮小林與李忠誠之流者,最後都躲不過法律究責與天理制裁。灤平縣檢察院鮑振賢與審判長趙亞軍,承認煉法輪功者都是善良人,足證鮑、趙兩人天良未泯,尚有將功補過的贖罪機會。鑑往知來,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公檢法人員,應該懸崖勒馬、停止迫害,才能保留一線生機。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明慧網/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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