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撰文批習 任志強遭重判18年 中共官媒噤聲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9月22日訊】中共紅二代、地產大亨任志強,9月22日被北京法院以貪污、受賄等四項罪名,重判18年。外界指,中共加強對輿論的打壓。

週二,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判決,任志強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成立,判其有期徒刑18年,罰金人民幣420萬元。

但外界普遍認為,任志強是因為今年3月間撰文,諷刺習近平,以及批評中共當局防疫不力等,「因言獲罪」。重判也被認為是「殺雞儆猴」,打擊黨內對習有異議的紅二代

但詭異的是,重判消息公布後,中共官媒對此卻集體噤聲,通報此事的法院微博留言區,也無法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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