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仙現身在中秋夜,踏歌夜遊,結果卻返不回天界,結緣在人間十二年,又留下了書蹟《唐韻》在人間。這一則中秋的傳奇是怎麼發生的呢?
唐代時,東吳的鍾陵縣每逢中秋節都過得異常熱鬧,婦女們也在朦朧月色中出門玩著一種民俗遊戲,叫「踏歌」的歌舞[1] 。 婦女們手臂挽著手臂,腳踏地踩著節奏而歌,讓中秋夜都活躍歡騰起來了。
唐僖宗太和年中(公元八二七-八三五年)的進士文蕭,有一年作客鍾陵,到了中秋日的夜晚,他也去觀賞當地盛名的民俗歌舞。在婆娑月影下他看到好多婦女聚集在一起玩踏歌,在衣香鬢影中有個女子的歌聲特別出色,文蕭尋聲看到的是一個丰姿標緻的年輕女子,那位女子好像也看到了他。沒想到女子在場中作調弄語好像是對著文蕭而來,文蕭心中感到和她很投緣似的。
等到晚會結束,他悄悄地跟隨著那位女子離開,一直走到西山中。那時忽然有個青衣人出現,燃著松枝為她照路。在火光中,女子看見文蕭跟隨而至,也不生氣,就讓他相偕而行。她說自己叫吳彩鸞,是西山吳真君的女兒。到了山腰,有棟住宅,她就住在這裡。
到了家才歇口氣,吳彩鸞就坐到桌前,自顧自地做起事來,好像是官府官吏在辦案一般,所問的案件,都是在江、湖中溺水喪生的人數。
文蕭覺得很納悶,就覺得這個女子很不同於一般人。那天以後,文蕭一直纏著吳彩鸞詢問,想要探個究竟,她到底在做什麼。她起初並不回答,然而禁不住文蕭再三地探詢,終於語露玄機。吳彩鸞告訴文蕭,自己是天上的仙子,管理水府的事情。她的話音未落,就忽然聽到天上震雷大響,瞬間雲層四合,天地間倏忽變暗。這時彩鸞執著手板迅速伏在地上,好像聽罪的樣子。
只聽得那空中傳來話聲對吳彩鸞說:「你泄露了機密之事,罰為民妻一紀(十二年)!」彩鸞哭泣著謝罪。
她起身告訴文蕭說:「我和你之間的投緣有天意的安排,現在我們應當往人世間去了!」
彩鸞和文蕭離開了西山回到了人間,過起凡人的日子。然而,文蕭一點養家活口的本事都沒有,彩鸞就想了一個法子,她提起小楷毛筆開始寫起字來。文蕭看著彩鸞在桌前優優雅雅、氣定神閒地寫著,不出一日間就寫成了一部書。彩鸞讓他拿到市場上去賣個五千錢作為家計之用,文蕭一看她寫的是一部當代名作《唐韻》 ,小楷字體筆劃亭勻、豐腴寬綽,竟然有十數萬字,這豈是一般常人做得到的!
《唐韻》是唐代音韻學家孫愐[1]編著的,於天寶十年(公元751年)編成,共有五卷,被當時辭章家所採用,影響很大。彩鸞竟然全部都能默寫下來。
每當賣得的五千錢用完了,彩鸞就著手再寫一部《唐韻》讓文蕭去市場賣。她每次都是一日之間就書成了,一部也就賣五千錢,不多不少,就這樣兩人在世上過了十二年,彩鸞書寫的《唐韻》也在世人間留下來了,得到這部《唐韻》的人也不少。十二年後,文蕭與彩鸞相偕到吳越王山,他倆各跨著一虎離開人間,成仙而去。
彩鸞寫的《唐韻》書法結字遒麗,小楷字畫雖小而寛綽有餘,書法家評這部《唐韻》不同於一般世人的筆法,當是仙品,別有一種風氣。唐代流行的寫經書體就類似《唐韻》。
註釋
[1] 「踏歌」也作「蹋歌」,起源久遠,在唐代時的非常盛行的一種民俗歌舞,參與者臂連臂,歌唱時以腳踏地為節奏。唐代李白《贈汪倫》詩中敘寫聞踏歌之聲的情景:「李白乘舟將欲行,忽聞岸上踏歌聲。」臺灣高山族的歌舞中常見這種歌舞形式。1973年,出土於青海大通縣上孫家寨的舞蹈紋彩陶盆(距今約5000∼5800年),就可以見到遠古的踏歌形像,陶盆內壁彩繪舞人三組,每組五人,頭有髮辮或羽飾,臀有尾飾,相互拉手踏足而舞。
[2] 孫愐籍貫、生平皆不詳, 僅知在天寶年間為陳州(今河南省淮陽縣)司馬。精研音韻之學。
參考資料:
《宣和書譜》
故宮書畫錄(卷三),第一冊。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張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