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殺人如麻的中共豈能代表中國人民

——中共不能代表中國人民的N個理由之二

共產黨人唯我獨尊,崇尚鬥爭,漠視生命,以征服他人為樂,這就決定了它必然要把暴力作為實現其目地的主要手段。早在共產主義理論的奠基之作《共產黨宣言》中,共產黨的老祖宗馬克思恩格斯就公開宣布,「共產黨人不屑於隱瞞自己的觀點和意圖」,「他們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現存的社會制度才能達到。」可見,共產黨對暴力的崇拜與生俱來,而且毫不掩飾。

中共更是暴虐成性,歷來主張「對敵人要像嚴冬一樣冷酷無情」。毛澤東的名言是:「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致,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 「我們對於反動派和反動階級的反動行為,決不施仁政。」

暴力的極至是殺人。像所有共產黨一樣,中共不僅暴虐成性,而且殺人如麻,是人類歷史上典型的嗜血一族。中共的筆下,國民黨和所謂的「反動派」一向被描繪成凶殘的「殺人狂」,其實中共殺起人來遠比國民黨要厲害得多,它才是真正的「殺人狂」!

依靠暴力殺人,推翻原有的統治者,是中共奪取政權的主要手段。僅在1927年到1936年所謂第一次國共內戰時期,中共盤踞的江西一地人口就從二千多萬下降到一千多萬,他們中許多人便是中共的刀下鬼。當年,中共廣東「農運大王」彭湃曾厲聲疾呼:「把反動派和土豪劣紳殺得乾乾淨淨,讓他們的鮮血染紅海港,染紅每一個人的衣裳!」他效法明末張獻忠發布「七殺令」,下達每一個蘇維埃代表殺20個人的指標。海陸豐暴動後有一萬數千人被殺,甚至出現吃人肉、吃心肝的現象。燒殺之慘烈,令人心驚膽顫。

如果說,在奪取政權的戰爭中暴力無可避免,那麼世界上從來沒有像共產黨這樣在和平時期仍然酷愛暴力殺人,進行大規模群體滅絕的政權。中共更是這樣一個殘暴血腥的典型。「建政後,它採取『殺地主』的辦法解決農村的生產關係;『殺資產階級』完成工商改造,解決城市的生產關係。這兩個階級殺完,經濟基礎的問題就基本解決了。上層建築的問題也要靠殺人來解決,包括鎮壓『胡風反黨集團』和『反右』以整肅知識分子;『殺會道門』解決宗教問題;『文革殺人』解決文化上和政治上黨的絕對領導權問題;『六四』殺人逃避政治危機,解決民主訴求問題;『迫害法輪功』解決信仰和健身運動的問題等等。」據專家估算,從1949年至今,被中共迫害致死的國人在6千萬至8千萬人左右,大大超過了之前近三十年的戰爭時期,也超過了兩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總和,是希特勒納粹所屠殺的猶太人總數的13倍。

1951年,剛上台不久的中共就揮舞起了血淋淋的屠刀,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如火如荼的所謂「鎮壓反革命分子」(史稱「鎮反」)運動。毛澤東明確指示說,「在農村,殺反革命,一般應超過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應少於千分之一。」以當時中國六億人口計算,毛一道「聖旨」就使至少六十萬人頭落地。至於說被殺的人是不是罪當至死,則完全不是中共要考慮的問題。1951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分子條例》中甚至規定,連「傳播謠言」都能「斬立決」。

與如火如荼的「鎮反」運動同時並舉的,是同樣如火如荼的以「消滅地主階級」為目標的「土改運動」。 「土改」中,殺地主是無須定罪的,「地主」二字就是「罪」。說你「有罪」,你沒罪也就有了罪。你田多幾畝,錢多一點,生活比別人過得好一些……都是「罪」。一旦上了鬥爭台,口號一喊,反正不讓你講話,沒有你分辯的餘地,說你啥就是啥。當時,殺人大權掌握在區委書記手中,他想殺誰,就可以殺誰,不要講任何理由,不要經過任何手續,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攔。如果碰到嗜殺的區委書記,朱筆不留情,興之所致,在名單上一個一個勾畫下去,那一方的地主便遭殃了

據中共自己公布的數據,到1952年底,全國共消滅「反革命分子」達240餘萬人,實則遇害的國民黨縣長以下至地方甲長的公教人員及地主最少在500萬人以上。

如果說「鎮反」和「土改」主要針對的是農村基層的話,接下來的「三反五反」就是城市中的屠殺運動。據1996年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等四個部門合編的《建國以來歷史政治運動事實》公布的數據,在「三反五反」中,有32萬3千1百餘人被逮捕,280餘人自殺或失蹤;在1955年「反胡風運動」中,有5千餘人被牽連,5百餘人被逮捕,60餘人自殺身亡,12人非正常死亡;在隨後的「肅反」運動中,有2萬1千3百餘人被判死刑,4千3百餘人自殺或失蹤。

文革時期是中國「左傾」最瘋狂的時期,此時的殺人,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一種展示「革命性」的表演,其野蠻和瘋狂可以說到了極至。根據中共自己公布的調查數據,文革期間全國共有172萬8千餘人非正常死亡,13萬5千餘人被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死刑,武鬥中死亡23萬7千餘人。而專家根據中國縣誌記載的統計,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者至少達773萬人。如1967年8月13日到10月7日,湖南道縣人民武裝部的基層民兵屠殺「湘江風雷」組織成員及黑五類,歷時66天涉及10個區,36個公社,468個大隊,2778戶,共4519人。全地區10個縣共死9093人,其中「地富反壞」占38%,地富子女占44%。被殺人中,年紀最大的78歲,最小的才10天。在1968年初內蒙古清查「內人黨」,製造了35萬餘人被殺的血案。1968年在廣西,有數萬人參與了對「四·二二」群眾團體的武裝大屠殺,死人11萬。

文革結束後,中共搞起了「改革開放」,善良的中國民眾以為中共再不也會像以前那樣泛殺無辜了。誰知1989年的「六四」血案中,中共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公開使用國際上禁用的開花彈射殺愛國學生和市民,並用坦克將他們中的一些人壓成了肉醬,創下了掌權以來公開殺人的新紀錄。

十年之後,江澤民又一次大開殺戒,把屠刀揮向了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由於嚴密信息封鎖,真實的死亡數字很難統計。僅到2002年年底,大陸的內部消息即指有超過7000名法輪功學員在各地拘留所、勞教所、監獄和精神病院被折磨致死,平均一天虐殺7個人。

為了迫使修煉者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中共不惜使用各種駭人聽聞的酷刑對他們進行折磨,而且常常持續幾天、幾個月甚至幾年。

毒打是虐待法輪功學員最經常使用的酷刑之一。警察牢頭直接打學員,也唆使犯人毒打學員。有的學員耳朵被打聾,外耳被打掉,眼珠被打爆,牙齒被打斷、打掉。頭骨、脊椎、胸骨、鎖骨、腰椎、手臂、腿骨被打斷和截肢的。還有用勁狠捏男學員的,狠踢女學員陰部。學員不屈服就接著再用刑,被打得皮開肉綻、面目皆非、嚴重變形的血淋淋的人,還要被用鹽水澆身、用高壓電棍電,血腥味與肉糊味相混,慘叫聲撕心裂肺。在暴打的同時用塑料袋套住被打者的頭,試圖讓後者在窒息的恐怖中屈服。

電刑也是中國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最常使用的酷刑之一。警察用電棍電學員的敏感部位,口腔、頭頂、前胸、陰部、乳房、臀部、大腿、腳底,有的到處亂電,用多根電棍電,直至有燒焦燒糊,糊味到處能聞到,傷處紫黑。有時頭頂與肛門同時過電。警察經常使用10根或更多電棍同時施暴,一般的電棍幾萬伏。連續放電時,發出藍光,伴隨著刺耳的啪啪聲。電在人身上就像火燒一樣,又像被蛇咬。每放電一下,就像被蛇咬一口一樣痛。被電過的皮膚會變紅、破損、被燒焦、流膿等。更高功率和電壓的電棍更加凶猛,電在頭上就如同用錘子砸頭一樣。

有人不解,中共為何如此酷愛暴力、殺人如麻?其實原因並不複雜,除了以此來滿足其大權在握、生殺予奪的變態快感和緩解其內心的恐懼之外,最重要的就是為了通過殺人來製造恐怖,讓人民不敢反抗,在顫慄中對自己俯首稱臣。

綜上所述,中共八十多年的歷史堪稱是一部地地道道的暴力殺人史。儘管在不同時期,中共殺人的多少不同,殺人的力度有所變化,但它的殺人本性從未改變過,也決不會改變。如果說中共的政權過去是靠暴力殺人來奪取和鞏固的,那麼今天的中共為了維繫這個日薄西山的政權仍在一如既往的殺人,只不過殺人的手段要比以前變得狡猾和隱蔽罷了。不僅如此,而且可以斷定,為了維護一己的私利中共明天仍然會繼續殺人。只要這個邪惡存在一天,中國人民頭上每天都會懸著一把屠刀,大家隨時都可能成為中共的刀下鬼。

試想,如此暴虐成性殺人如麻的中共豈能代表中國人民?!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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