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流浪狗撞傷老人 好心餵狗的人被判賠4萬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9月13日訊】中共法院以「打擊正義良知」著稱,經常處罰好心扶老人或見義勇為的人士。日前,貴州遵義市一條無主流浪狗意外撞傷老人,法院卻判決當地一名經常給流浪狗餵食的居民賠償老人4萬元(人民幣,下同)。

2019年9月20日,遵義正安縣60多歲的昝某某從農貿市場買菜回家,途中被一條流浪狗撞倒,造成右側肋骨骨折。警方調查後稱,當地一門店工作人員萬某某經常餵養這條狗。於是,昝某某向正安縣法院訴請判令萬某某賠償7萬餘元。正安法院判決萬某某賠償6萬餘元。萬某某不服,上訴至遵義中級法院。

今年9月4日,經遵義中級法院審理,雙方達成和解,當庭兌現4萬元賠償款。

正安法院給出的判決理由是,萬某某並非狗主人,但他經常餵食,令流浪狗常在附近出沒,因此引發本次事故,故應該負責。

該事件在網絡上引起爭議,許多網友認為這是在扼殺人類天然的憐憫之心。還有網民譏諷:「按照這個邏輯,如果流浪狗被機動車撞死了,那投喂者也可以要求賠償了?」

針對法院提出的「長期餵食就該承擔侵權責任」的說法,也有大陸律師提出異議,認為萬某某餵養流浪狗只是出於善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流浪狗的生存需要,客觀上降低了流浪狗因飢餓而傷人的風險,因此不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大陸民眾因為善心被法院判罰由來已久。此前多有在馬路上攙扶倒地老人的人士,被法院判處巨額罰款,導致當今街頭見死不救的現象比比皆是。

另外,還有多名追逐惡人甚至見義勇為的人士,因為致惡人受傷而被法院判刑入獄,也在很大程度上打擊了民眾互相救助、對抗邪惡的積極性。

網友紛紛譏諷,中共公檢法向來以打擊正義感和善心為己任。有分析指,造成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是依靠假惡鬥治國的中共,自然視民眾的良知善念為死敵,更擔心人民守望相助,共同對抗暴政。

(記者鐘景明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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