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青海前政協委員王瑞琴: 民企痛恨中共體制(1)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7月17日訊】前青海省政協委員王瑞琴,此前經營的民營企業遭受中共當局欺壓,被逼入絕境。而她因在「兩會」期間發表反對習近平當局的公開信,遭到中共成立專案組報復追查。不過,王瑞琴不懼威脅,繼續發聲揭露中共黑暗。為了避免連累家人,她毅然與大陸的家人斷絕關係。一起來看看這位出走美國的中國女企業家的故事。

王瑞琴,青海省第11屆政協委員,中國民建成員。1997年,她創辦了青海東湖賓館旅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湖賓館)。這是一個中美三方合資企業,是當時省招商的重點投資項目。

但是賓館剛建好,西寧市政府卻先後在2002年初至2005年期間,兩次修建同仁路高架橋(蘭青高速出口),數次修建東湖賓館周邊道路,導致東湖賓館大門被堵死。

青海前政協委員王瑞琴:「我們賓館就把大門柵死了,我們就沒有門了,我們剛蓋好,剛開始營業,就關了,前後關了三年損失很多,利息就有三千萬,各種損失將近一個億。」

東湖賓館連續三次被迫關門。每次都是剛努力籌備資金啟動營業,政府就又開始市政建設。

王瑞琴多次向省、市政府投訴,請求幫助解決相關問題,給予適當賠償,但都沒有結果。

王瑞琴:「我們一找他,他說:我們修路要考慮多數人的利益,最簡單的話,你少數要服從多數的利益,因為修路是給當地人民造福啊!我們在當地,所有的,只要在國內,他只要修這條街,這條街商店全都關門,全都是大量的損失。所以它路修到哪,修的過程中就是莫大的損失,你就自生自滅。」

由於三年無法經營,東湖賓館多次向當初貸款的青海銀行提出請求,希望考慮到賓館面臨的不可抗力因素,就還款期限和計息問題進行商議,但遭到拒絕。

王瑞琴:「法院覺得銀行是國營的,企業是民營的,所以判的時候就把銀行的利息和罰息都判了。後來判了兩千萬,一千萬利息,一千萬罰息,這樣就不公平。當時法院說,銀行沒讓你關門,所以你要給銀行付利息,是政府讓你關門。要是說這個話有道理,那我們去告政府吧?他說那你不行,政府你不能告,我們這帽子都是政府給的,你怎麼告啊?你告了,我們這院長怎麼當啊?實際上最後損失就全是民營企業承擔。」

王瑞琴說,在中共體制下,所有的金融領域都是最大限度給自己撈好處。不幸的是,她們還遇到了一位特別貪婪的銀行董事長。

王瑞琴:「所有的案子到她手裡頭就是回扣,貸款需要回扣,案子,比如說利息,都是靠錢,你如果不給她錢,她就刁難你,你比如我們案子有兩千萬利息,你至少要拿出兩百、三百萬,至少。後來我們案子在當地很有影響,一個這個行長特別貪,但是我這個民營企業董事長又特別硬,絕不給你錢!因為我覺得我們很冤枉,我們是一個真正做實事的企業,我為什麼要賄絡你呢?」

身為受害者,企業不僅要承擔包括經營在內的所有損失,還要拿幾百萬元賄絡銀行,王瑞琴認為,這極度不公平。

而東湖賓館先後幾次向省高院書面提出以物抵債、現金逐年償還、部分房產部分現金逐年償還等各種還款方案,都被青海銀行拒絕。

王瑞琴:「這官司最核心的,首先是判決不公平,其次,銀行覺得我不履行,我(銀行)把這案子不解決,我的利息和罰金是最好的保證,因為我們資產量很好,只要我不解決,我每天都有利息和罰金,我是高收入。」

2009年4月,青海高法執行裁定書終結了本次執行程序。青海銀行在拒絕以物抵債的同時,將東湖賓館上報列入金融黑名單,這讓賓館無法在金融市場融資。

2013年8月,青海銀行再次向青海高院申請恢復執行程序,並要求給付終結執行程序期間的利息和罰息約4000萬元。2014年12月,中共最高法院支持青海銀行罰息要求。

王瑞琴:「最黑暗的就是我們國家的公檢法,尤其是法院,經常法院不守法,這是個普遍現象。它自己判決書上寫著,如果東湖賓館所有財產給青海銀行,青海銀行不要,那麼就沒辦法,除了法院情節手段,所以終止執行,以後發現可供執行的新的財產再恢復執行,但是沒有新的財產,過一段時間又來執行,還是那個財產,接著再拍賣一輪,我們現在到十個億了,青島銀行利息已經滾到一億二了。」

東湖賓館的案例,成為當前中國民營企業經營困境的一個縮影。一個民企四次開業三次關門,兩次拍賣,被迫應付馬拉松式的訴訟。中國法學界多次對該案進行討論,認為判決不公,呼籲司法公平。

編輯/王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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