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籍女富商孫茜被中共重判8年 律師痛斥判決違法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7月01日訊】加拿大籍富商、法輪功學員孫茜6月30日被中共北京朝陽法院重判8年。之前,孫茜因修煉法輪功於2017年在中國被抓捕。孫茜的前辯護律師謝燕益表示,中共的判決完全違反法律程序,所有參與者都在犯罪。

據海外中文媒體《大紀元》報導,孫茜案於6月30日上午第三次開庭,當庭被重判8年

孫茜的妹妹孫讚表示,法院只給了四個旁聽席位。她和她的先生以及兩位加拿大使館工作人員前去旁聽。

受北京疫情影響,孫茜出庭時穿著全套防護服,臉也被遮住,但從說話語氣來判斷,孫讚覺得她的精神狀態不錯。

孫茜已被關押近3年半,被中共當局重判8年,家人在心理上很難接受。孫讚表示說,「這個離我們的預期相差太多了」,「從我們心裏想,當然是從宣判開始就要出來。」

孫茜的前辯護律師謝燕益認為,孫茜被重判可能與兩個因素有關。首先,不排除有人要非法侵佔她的巨額資產;其次,案件在這個時候宣判並不是巧合,或與孟晚舟案有關。

他指出,「中國不是一個法治國家」,這個案子在這個時間判是有針對性的,估計是跟孟晚舟案在加拿大的司法審查有著某種聯繫,不排除有一些政治考量。」

謝燕益表示,無論從事實還是法律上來說,孫茜都是無辜的。她所做的僅僅是為自己的信仰申冤、鳴不平、講真相,不管對中國公民還是外籍人士來說,這都是一個基本權利。

謝燕益說,中共當局在這個案件中從頭到尾都在違法,製造這個冤獄的所有參與者都在犯罪。律師在過程中已經盡力阻止犯罪,希望相關的司法從業人員能夠尊重事實、尊重法律,能夠站在正義的一邊,但很遺憾最後仍是這樣一個不幸的結果。

「孫茜被判刑完全是法院罔顧事實、罔顧法律、枉法裁判的行為」,他說。

但是,謝燕益認為中共這種打壓並不能改變大家對正義的追求,也影響不了大家對信仰、做人尊嚴的捍衛。

他說,「實際上這種完全違反法律程序的操作手法是無效的,也是一個非法結果,並不是一個合法的審判結果。(當局)是在她沒有辯護權、沒有得到訴訟權利保障的情況下秘密地審判,並採取了各種邪惡的、反人類的手段。我想這些做法將來都會得到審判和清算的。」

中國著名維權人士陳光誠30日則在海外社交平臺推特上發消息說:「孫茜今天在被剝奪自己(聘請)律師(的權利),指定官派律師的情況下,被判八年,此案拖了那麼久下了重判,估計跟兩個因素有關:第一、她的21億資產,第二、孟晚舟案。」

孫茜今年54歲,是北京利德曼生物化學公司的創始人、董事兼副總裁,2007年獲加拿大國籍。她在2012年和2016年登上胡潤中國富豪榜,身家35億。

孫茜於2014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後,很快治癒了由於忙於事業而患上的憂鬱症、肝壞死、心臟病等疾病。

2017年2月19日,孫茜在位於北京朝陽區的家中被北京警方綁架。當時,20多名警察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闖入其家中,威脅她放棄修煉法輪功。

孫茜在被關押期間,遭到警察對著她的臉噴辣椒水,導致她皮膚大面積紅腫脫皮,臉部嚴重變形。並且連續兩周遭到全天帶鐐銬、強制洗腦等酷刑。

加拿大大使館同年5月18日曾會見孫茜,瞭解酷刑情況,隨後向中共公安部遞交了要求調查的材料。但中共公安部沒有給予合理答覆。

同年9月11日,孫茜母親聘請的代理律師攜控告狀到中共北京最高檢察院控告北京公安部門和相關人員。

海外明慧網此前曾報導,中共北京朝陽區法院溫榆河法庭於2018年9月12日在北京朝陽區溫榆河法庭,曾對孫茜非法開庭。2020年6月17日對孫茜再次非法庭審。

控告狀指出,對孫茜以及所有的普通法輪功學員套用《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進行刑事追究,屬於適用法律錯誤。並指出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因孫茜的法輪功學員身份對其虐待歧視、實施酷刑加以迫害,實屬知法犯法,破壞法律正確實施,應當嚴厲追究相關警察和負責人涉嫌虐待被監管人罪的刑事法律責任。但中共最高檢察院和北京市監察委對律師的控告都拒絕受理。

加拿大前司法部長、法律榮譽教授高特拿(Irwin Cotler)曾義務擔任孫茜的法律顧問,他在2018年4月6日發布聲明說,「孫茜是法輪功修煉者遭受迫害和指控的又一例證,同時也是作為一名無辜的加拿大公民很不幸地(被中共)當成罪犯。」

(記者劉明煥報導/責任編輯: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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