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6月20日訊】一連3天的中共人大、常委會議,在週六結束,傍晚正式公布「香港版國安法」草案內容,一共有6章66條。根據港媒報導,「港版國安法」草案規定以下內容。
北京必須設立「駐港國安公署」,負責分析及研判,香港國安形勢,並在「特定情形下」,對香港國安案件,履行執法權。另外,港府須成立「香港維護國家 安全委員會」,並由北京,指派一名國家安全事務顧問;港府執法、檢控和審理等機構,也都必須成立,專門部門。此外,草案雖沒有禁止「外籍法官」審理國安案件,但法官必須由特首指派,有別於由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指定法官審理案件的傳統。另外,草案也為把取消,資格(DQ)制度化,參選人得宣誓擁護《基本法》,簽署效忠港府的文件,擬阻止民主派議員,在今年9月獲得、過半數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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