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中共竊取美國機密 台灣三工程師被判刑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6月13日訊】台灣聯華電子(UMC)的3名現任和前任工程師,因竊取美國商業機密,分享給中共政府扶持的福建晉華公司,日前被台中法院分別判囚4.5至6.5年,並處以巨額罰款。

綜合台媒報導,6月12日,台中地方法院裁定台灣聯華電子(UMC)的3名現任和前任工程師犯有盜竊罪或協助盜竊罪,並判3人入獄4.5至6.5年不等,同時罰款,對聯華電子處則以約340萬美元的罰款。

此案曾一度加劇美中之間的緊張關係。川普政府一直在指控中共盜竊美國的知識產權。

美光科技公司發布聲明說,對此裁決表示歡迎正義得以伸張。

美光科技公司說,「盜用商業祕密,並將其轉移到台灣以外地區不利於台灣的整個半導體產業,並威脅未來的競爭力。該判決進一步加強了台灣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表明刑事盜用問題將得到適當解決。」

聯華電子則稱,將對裁定提出上訴,並稱公司擁有保護客戶知識產權的機制,並且未違反商業祕密法。3名被判刑的工程師分別為何建廷、王永銘和戎樂天。

上述事件源於2017年,美光科技公司發現其公司被盜取了價值約87.5億美元的商業機密。

美光科技因此在美國和台灣,控告聯華電子以及福建晉華侵害其商業機密,指控聯電試圖招攬美光台灣子公司的員工,勸誘他們竊取美光文件,而這些文件可能被用於協助福建晉華在中國發展芯片科技。

2018年11月1日,美國時任司法部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宣布,控告福建晉華和聯華電子與3名個人,共謀竊取美光公司商業機密。

起訴書顯示,中共刻意取得其沒有的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技術,而美光公司是美國唯一製造DRAM的業者。

塞申斯說,聯華電子與福建晉華合夥,好讓中共能夠從美國盜取這種技術,用來和美國競爭,「這是厚顏無恥的陰謀」。

被判刑何建廷和王永銘曾在美光任職,後轉到聯華電子任職。

彭博社報導說,法庭文件顯示,何建廷與王永銘把他們從美光盜竊來的技術,用於其在聯華電子的工作,包括與福建晉華的合作項目。

美光公司清查中發現,王永銘在離職前,曾登入美光公司電腦服務器,下載大量機密檔案,再前往聯華電子任職。美光因此向檢方提告,台中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前往聯華電子與相關人員辦公處所搜索偵辦。

而檢方查出,何建廷在從美光公司離職前,將有營業祕密的文件帶到聯華電子,違反與美光簽訂的「保密及智慧財產」合約。而聯華電子高級管理人員的戎樂天要求王永銘參考相關資料研發,讓聯華電子在2個月內完成DRAM設計,降低所需耗費的成本。

在調查人員搜索之前,戎樂天要求何建廷與王永銘,刪除或藏匿來自美光公司的機密資料,但調查人員最終還是在這些人的設備上,發現了大量相關資料。

中檢偵辦後,依違反營業祕密法將聯華電子與戎樂天等3人起訴。

對3人作出判決時,法院援引的證據,包括何建廷同時領取聯華電子和福建晉華公司的工資。法院在聲明中說,王等人將美光的商業機密泄漏給了聯華電子……但「最終的研究將被轉移到晉華進行大規模生產,因此他們打算在中國大陸使用美光的技術」。

法院還說,何建廷從聯華電子與晉華公司獲得了巨款,而王永銘和戎樂天也分別從聯華電子獲得豐厚資金。

福建晉華是中共政府重點扶植的記憶體製造商。2018年10月29日,美國商務部將晉華列入出口管制清單。未來,由美國出口給福建晉華的產品、科技與軟件,以及技術支持,都需要取得商務部的出口許可後,才能出口。

而美國商務部明確表示,原則上不會出具許可,等於直接切斷福建晉華的供應鏈。

(記者李韻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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