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成立援助香港專案 提四大原則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5月30日訊】因應中國大陸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在台灣,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宣布,成立「香港人道援助行動專案」。陳明通重申,港人來台和終止部份「港澳條例」分開處理,涉及港人來台的第18條加強處理港人庇護,「港澳條例」第60條用於對付順從北京的港府。留台香港學生代表相信,台灣當局對抗「國安法」新措施不會傷害港人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週四(28日)前往立法院,就北京通過「港版國安法」後,台灣當局如何撐香港等議題進行報告。

陳明通表示,陸委會根據「港澳條例」第18條成立「香港人道援助行動專案」。專案包含四個原則,包括:政府主導、陸委會作跨部會整合、政府成立的法人機構執行、以及政府編列預算提供經費。

陳明通指,台灣方面會以兩條腿走路方式,分開處理香港居民和香港政府,未來絕對不會將香港人視為大陸人民。他透露,這個專案負責執行的法人機構,就是「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

陳明通說:(「港澳條例」)18條是針對香港人想到台灣來,譬如他是金融的專才、科技的人才等等想到台灣來,我們有一個整體方案讓他更方便的來。政策目標就是他來了之後,他們的居留怎樣來處理,生活如何照料以及如何去安置,這都在這個行動方案。所以我們是兩條腿走路,一方面是對香港人民,一個是針對港府。

陳明通表示,香港的高度自治隨著北京通過「港版國安法」,加於香港體制上,使香港高度自治有別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兩岸問題的情況改變。

陳明通說:它的高度自治的含金量下降了,所以我們必須重新思考,過去我們將香港在政治上看成第三地,但現在北京的「國安法」強加於香港政府身上,香港政府在國安的理由上,執行的是香港政府的意志,抑或北京政府的意志?因為北京的國安意志就是要統一台灣、消滅中華民國,對我們國家安全有疑慮。這個時候「港澳條例」第60條,是對於港府將來的一些情勢,我們是不是能夠在政治上把它看成第三地?它是不是擁有高度自治?我們必須加以評估,如果有危害我們的國家安全,可能會有一部份會停止使用。

對於香港一些政治人物和團體,鼓吹台灣要制訂「難民法」協助港人,陳明通認為是一種歧視港人的想法。

陳明通說:有些人說要甚麼「難民法」,我在這裏要強調,我不建議大家用「難民」兩個字來形容,這對香港人的心情是很大的傷害。我們「港澳條例」裏面,從來沒有用「難民」兩個字,儘管我們有「港澳條例」18條,我們沒有用「難民」兩個字,我們非常尊重香港人民的感受。所以我今天在這裏,呼籲立法委員、呼籲媒體不要再用「難民」兩個字來對香港的廣大人民和老百姓。我們「港澳條例」第18條沒有用「難民」來形容,這是一個很清楚的概念。

另外,包括由香港留台學生組成的「邊城青年」等多個團體,前往香港駐台北辦事處外,舉行「反國安惡法!台港青年撐港抗中」記者會。

文化大學候任學生會長、香港留台學生陳維聰在授受訪問時表示,相信台灣政府制定對抗「港版國安法」新措施,不會傷害到港人。

陳維聰說:無論是現在疫情抑或之後「國安法」落實之後,其實可以看到香港之後如果學生想和外國有任何聯繫,包括出國留學,當然是愈來愈困難。但是即使再困難,我相信無論是台灣政府或者台灣人民,都支持我們香港全部年輕的「後生仔」。大家都要明白的就是,台灣和美國一路以來都很支持香港的民主運動,我相信之後他們有任何對於香港或中共制裁的時候,相信他們都會考慮到在香港的年輕人。

陳維聰表示,讓真香港人當家作主才是他們追求的目標,香港的未來還是要由香港人自己決定。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 責任編輯:蕭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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