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5月25日訊】河北省懷來縣北辛堡鄉蠶房營村陳運川1997年7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多年的腰腿痛不治而癒。陳運川對兒女們說:「這就是祖父當年所說的要傳世的大法,咱們可不能錯過啊!」
陳運川的父親一生敬佛,在陳運川十幾歲時,其父離世時告訴他:「你等50年,到時候,一定不能錯過啊!」
隨後,陳家大兒子陳愛忠、二兒子陳愛立、小女兒陳洪平開始修煉法輪功;嫁在北京昌平區的大女兒陳淑蘭也開始修煉法輪功。1999年陳運川的老伴王連榮也開始修煉,才煉功幾個月後,30多年的關節炎、咳喘病奇蹟般地好了,脾氣也改好了。
然而,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陳家六口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講述「法輪大法好」的真相,遭中共慘無人道的迫害,其中五人被迫害致死。
大兒子陳愛忠於2001年9月20日在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被摧殘致死;小女兒陳洪平在雙腿被中共人員打斷後被非法勞教,於2003年3月5日被高陽勞教所迫害致死;二兒子陳愛立在唐山豐南縣冀東監獄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於2004年11月5日去世;王連榮親眼看著丈夫、兒子被酷刑折磨,親眼目睹被摧殘的生命垂危的女兒死去,於2006年8月4日在流離失所中離世。
2007年秋天,一直隱姓埋名、流落他鄉的陳運川,去北京女子監獄看望多年未見的大女兒陳淑蘭。獄警以他無身分證等證件為由拒絕讓其會見,老人想給她留點衣物和錢也未被允許。2009年1月,已經古稀之年的陳運川老人突遇車禍離世,最終也未見上陳淑蘭一面。
大女兒陳淑蘭兩次被非法判刑,遭冤獄11年半。
中共地方官員的殘暴
1999年「四‧二五」,陳運川、王連榮夫婦倆和兩個兒子一同去北京國務院信訪辦公室說明法輪功真相。兩個女兒和外孫女從外地也一同去了國務院信訪辦,要求釋放天津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希望政府能給予一個自由寬鬆的修煉環境。
王連榮當時還沒有煉法輪功,這次上訪之後 她才開始修煉。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鋪天蓋地誹謗迫害大法。陳運川、王連榮老人和兩個兒子陳愛忠、陳愛立等進京上訪,在半路上被懷來縣北辛堡鄉派出所所長劉玉峰等人攔截綁架、毒打後勒索2,000元。
同年9月10日早晨,陳洪平在姐姐家所在地北京昌平的公園煉功,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後,被北辛堡鄉派出所副所長韓建華、綜治辦姜慧軍等人接回當地,勒索罰款2,000元,並遭到原鄉長張某、副鄉長、書記王生懷三人的毒打,臉被打得嚴重變形。
9月25日,北辛堡鄉派出所所長劉玉峰及綜治辦姜慧軍找了二十多個打手,將陳運川的二兒子陳愛立叫到鄉派出所毒打,用筷子敲手指、用皮鞋踹,抽打臉,拳腳棍棒齊下,從早上8點多一直打到晚上6點才放回。陳愛立滿臉血跡、遍體傷痕,人不能動,胃痛不能進食。陳家又被勒索罰款3,000元。
10月13日,鄉派出所劉衛峰、綜治辦姜慧軍、鄉王書記、原鄉長張某某等六七人闖入陳家,當場搶走現金9,000元,將陳運川及老伴王蓮榮、大兒子陳愛忠劫持到派出所毒打。
隨後女兒陳洪平也被劫持,中共黨書記王生懷搶走其身上現金3,100多元。中共人員追問二兒子陳愛立下落,使用殘忍至極的手段:當著父子的面打母親,當著母子的面打父親,當著父母的面打兒子。
1999年12月底,陳家進京上訪被抓,之後被轉送至懷來縣看守所治安拘留15天,卻被無限期延長,非法關押長達10個月,於2000年10月14日放出。大女兒陳淑蘭在昌平看守所被非法關押1個月。
北京上訪 慘遭摧殘
2000年10月24日,陳家全家再次進京上訪。為了避開重重的封鎖,他們翻山越嶺,長途跋涉,越過八達嶺。60歲的王連榮因之前在看守所中絕食抗議致雙腿浮腫,只能在兩個兒子的攙扶下行走。一路風餐露宿,走了三天,於27日凌晨到達北京。
在天安門廣場,武警拉住陳洪平的胳膊問: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全家人齊聲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他們全被武警強行拽上警車,後被送到宣武區看守所,遭受了殘酷的迫害。
在宣武區看守所,小女兒陳洪平抵制迫害,不照相,被兩個犯人拉衣領在地上拖,鞋被拖掉,腳被磨破、出血,褲腿被磨出一個大洞,渾身是泥土,頭髮散亂。
大兒子陳愛忠被查問姓名,換了三撥警察也沒得逞。每一撥人都對他實施了殘忍的手段,看他實在不說,就用掃帚在他臉上來回地掃。警察用木棍照他腿上打,把他摔倒在地後再折磨他。
二兒子陳愛立被折磨得不成樣子。一個警察說:「這小子太難對付,我實在是沒有招了,怎麼打都不說。」另一個警察說:「我就不信制服不了他,交給我。」
這個警察將他單獨關在一小屋內,輪番打他耳光100多下,臉被打腫;再用拳頭猛擊胸部,用腳踹腿,猛踢,將鞋踢飛了;還抽出鞋墊,讓他聞;用鋼筆在他臉上書寫辱罵大法師父的惡毒語言。
當陳愛立被打得毫無知覺時,又被逼在屋內走100圈;接連四次被提審毒打,四次換四撥警察;最後他們逼其赤腳站樁1小時,還不斷用皮鞋狠踢腿部,直至他倒地休克。
同去北京上訪的57歲法輪功學員楊桂寶在死刑犯的折磨下,說出了自己的姓名,當晚就被送回懷來看守所(2001年1月14日被毒打致死)。陳家一家人也被劫持回懷來看守所繼續遭受迫害。
鄉派出所盧某某在提審陳運川這位62歲的老人時,提著他的後脖領將其從床板上拉下來,摔在地上。老人當場窒息,大約半小時後才甦醒過來。
縣公安局局長徐維國現場指揮,揚言:「這次不能把他們當人看,不許給他們被子蓋,死後扔到後面大溝裡!」
他們開始絕食反迫害。五六個武警按著一個人,捂住嘴、眼,捆住手腳,強行插胃管,灌玉米糊及鹽水。13天後,小女兒陳洪平開始尿血、吐血、呼吸短促、無血壓脈搏,被送往醫院搶救。
二兒子陳愛立被折磨得無血壓、脈搏,生命垂危。老父親陳運川也只剩一口氣。當局怕他們死在看守所裡,就將他們放回家。
2000年11月28日早上9點左右,縣公安局副局長陳江帶著看守所的女警辛芳、實習大夫趙揚、政法委的一個女幹部、五名武警,還有鄉政府及派出所的十四五個人,圍住陳家,一邊砸門、一邊喊叫。武警翻牆而入,一群人立即闖入大院,聲稱要抓走兩人去勞教。
陳家找來擴音喇叭,向圍觀的群眾講明真相,揭露中共邪黨江澤民幫凶們的違法行為。全家人齊聲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圍觀的群眾無不落淚,說:「躲在家裡也犯法,沒地方講理去,把人家逼成這樣。」這些中共打手們作惡心虛,溜走了。
2001年1月,陳家全家六口和9歲的外孫女兒李穎,再一次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申訴。陳運川老人被綁架後,被警察連續四天關在北京某派出所樓房地下三層的一個密閉的地下室內。那是一個面積僅2平米的水泥間,鐵門緊閉,沒有窗戶、沒有光線、不能通風,僅靠門縫進來一點點空氣。室內嚴重缺氧,令人窒息,老人喘不上氣來。
1月4日,老人快不行了,被轉送到北京海澱區看守所。警察繼續對他迫害,幾次迫害未達到目的,便氣急敗壞地指使犯人將老人的衣服全部剝光,數九寒天,令其站在地上用排風扇往屋裡吹冷氣達兩個多小時。當時老人已絕食了5天,身體極度虛弱,頓時被凍得渾身哆嗦不已,一下子栽倒在地。
三個犯人將老人拽起來後又一起拳打腳踢,打了足有半個小時,之後又強迫他吃飯,不吃就以酷刑威逼利誘。
1月2日,小女兒陳洪平被帶到懷柔看守所,拒絕報名,被男犯人扒衣服、潑冷水,光著腳在雪地上挨凍。為抗議迫害,她絕水絕食11天,才離開看守所。
陳愛忠被野蠻灌食致死
大兒子陳愛忠被綁架到北京東北旺看守所7天。期間警察為逼其說出姓名、地址,將其衣服全部剝光,銬在院內一棵樹上,讓他的雙腳深深插入雪中挨凍一個多小時。
警察用盡酷刑殘酷迫害他整整7天4夜,用警棍抽、電棍擊、搧耳光、拳打腳踢、不許睡覺;還用高達30萬伏的高壓電棍殘忍地電擊陳愛忠的頭部,臉部、雙臂、大腿內側,及陰部,在其身體的敏感部位長時間來回電擊。陳愛忠被電擊得幾次昏死過去,他的上身、大腿內側、臉上、胳膊上出現大片水泡,連在一起。
幾天後一無所獲的警察只得把陳愛忠轉交北京市海澱區看守所。面對傷痕累累的陳愛忠,海澱區看守所警察毫無人性,繼續對他嚴刑逼供;並唆使犯人將陳愛忠的衣服全部剝光,把他拖到放風場內,用院中的積雪將他的整個身體埋在雪裡冰凍。
警察還指使幾個犯人給陳愛忠上一種叫「開鎖」的酷刑:一犯人一手將他兩手指使勁抓緊,另一犯人把一把帶方楞的牙刷頭插入陳愛忠兩手指中來回轉動,手指間頓時皮開肉綻、血肉模糊。
2001年1月9日,陳家及其他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回當地河北省懷來縣看守所,陳愛忠遭到警察佟玉福的電擊。起初警察不讓他們煉功,看守所司機齊文海凶狠地用皮鞋底照著他們爺仨的臉上、頭上、身上猛抽猛打,直到打不動為止;之後將爺仨分別關進不同的監號中。
陳愛忠在號內繼續絕食抗議,不斷傳來在號內慘遭犯人毒打的聲音,他的傷勢愈加嚴重。
弟弟陳愛立在號內用堅持煉功抵制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警察侯玉福讓人將他的雙手分開銬在鐵窗上,並拿10萬伏高壓警棍持續電擊他的手臂,致使兩臂起滿了水泡,後導致化膿,不斷地流膿水。
在陳愛立兩胳膊不能動的情況下,警察仍強迫他每天奴役勞動十個多小時。陳愛立幹不動,警察便唆使犯人用鞋底照他的眼眶上猛抽,他立即被打得皮開肉綻血流不止。
陳愛立扶著鐵窗拼命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他想讓所有的人都知道,邪惡在無度地迫害著無數世界上努力做好人的人。警察很害怕,就趕忙唆使犯人用毛巾把他的嘴死死地堵住,不讓陳愛立喊出聲。
2001年9月12日,陳愛忠被非法勞教3年,祕密送往荷花坑勞教所。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於2001年6月下旬成立所謂的「攻堅組」(實為暴力洗腦組)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強制洗腦。成立了六個組,給每組分發電棍、警繩,對法輪功學員採取電擊、捆綁、毆打、體罰等酷刑。
在六隊裡,警察用各種酷刑企圖強行逼迫陳愛忠放棄信仰。警察隊長王玉林、犯人劉增華等人輪番毒打他,用電棍電擊、用繩子捆綁(稱「殺繩」,此種刑罰每次最多五分鐘,時間稍長胳膊就會殘廢,繩子都殺進肉裡)。
陳愛忠為抗議這種種殘酷的迫害而絕食。他在第二天被強制灌食中窒息,惡人把皮管插入他的肺中。他被送往醫院。據目擊者回來講,當時院方要唐山荷花坑勞教所付6,000元押金,可把陳愛忠送進高压氧舱進行氧療,但勞教所寧可把人拉回來也不交錢。
回來後,警察王玉林與犯人對陳愛忠繼續強行灌食,當時陳愛忠已是骨瘦如柴、奄奄一息。在他絕食的第九天,即惡人給他灌食的第三天下午3點30分,又一次對他進行野蠻強行的灌食。灌食當中,陳愛忠心跳停止了,沒有脈搏、瞳孔擴散。有人在場親眼目睹了這一切,當時在場的有勞教所的幹部及其他隊的警察。
2001年9月20日,年僅33歲的陳愛忠被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奪去了生命。
在陳愛忠離開人世的前一天,一名法輪功學員見到他,當時他已絕食八九天了,警察王玉林、史某對他用電棍夾擊、上綁繩,致使其胯下、腋下全是疙瘩。勞教所獄醫給他強制輸液時,發現他手腕、小臂青紫,說話無力,身體極度虛弱。
但那天他見到法輪功學員時,緊緊拉住學員的手,力量很大,看得出來,他盡了最大的努力。當時他眼含熱淚艱難地說:「有許多人需要救度啊!」說完後熱淚奪眶而出。
9月21日,懷來縣「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北辛堡鎮鎮長及派出所一行人去陳家,一反常態地接陳淑蘭去探視「病」得很厲害的弟弟。到勞教所以後,看守所開會研究後聲稱:「陳愛忠因絕食於19日下午被送唐山人民醫院,20日上午身體恢復正常,可下午就不行了……」
在太平間,陳淑蘭看見陳愛忠明顯被整理過的遺體上嘴唇有血、雙耳腫大黑紫、右耳孔全是血。陳淑蘭趁人不備突然拉開他的上衣,見其左胸部有條長十多公分的傷口,雙肩至後背大面積淤血青紫。
惡徒們驚慌失措,急忙把陳淑蘭推出太平間。陳淑蘭要求拍照、法醫鑑定,並出具死亡詳細經過材料。「610」的楊某某居然說給屍體拍照違法,並威脅說:「如法醫鑑定是因病死亡,你要支付鑑定費用,還要付為搶救陳愛忠花的一萬多元。」勞教所副所長騙說,只要陳淑蘭在承認陳愛忠是因腎衰竭正常死亡的協議書上簽字,就什麼條件都答應。
在陳淑蘭堅持三項要求、拒絕簽字的情況下,陳愛忠的遺體於23日被祕密火化,他的親人連其骨灰盒也沒拿到。
(待續)
資料來源:明慧網
文字整理:李潔思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