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錢了?中共強化海外追贓並與「建設小康」掛鉤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4月07日訊】未經法院審判和定罪,任何人都是無罪的。這是一個基本法律常識。然而,中國的中紀委和監察部網站掛出通告,聲稱要對全世界範圍內的犯罪嫌疑人們進行追贓。此論一出,輿論嘩然。

官宣追逃與小康社會

2020年3月30日,中共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國家監察委網站掛出公告,宣布「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辦公室作出部署,啟動『天網2020』行動。」

根據這一行動安排,最高人民檢察院將牽頭開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追贓專項行動。通告稱,公安部和中國人民銀行將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移贓款的專項行動。值得註意的是,該通告顯示,中共中央組織部也將會同公安部開展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治理工作。

在反腐敗多年之後,當局毫無鳴金收兵的意思。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註意到,這則僅有一百多字的通告,語氣之強硬前所未有。公告稱,除被告人逃匿的將被繼續追逃外,甚至提出「死亡」的也要被繼續追贓。

在公告的末尾,一句來自「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的話引發關註。這位負責人說,今年的追逃追贓工作將深入貫徹一系列會議精神,為決勝「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

司法追逃與建設小康社會掛鉤?很缺錢嗎?此論一出,瞬間引發熱議。

律師:紀委監察一權獨大 導致法盲理論頻現

一位不願具名的中國律師告訴本台,這則通告看似強硬,實則通篇漏洞百出。眾所周知,犯罪嫌疑人必須經法院審判才能定罪。而這則通告的第二段公然宣稱要對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內的人士開展追贓行動,令人心生恐懼。這顯示紀委監察系統一權獨大,權力已經失去對法律的基本敬畏。

「按照疑罪從無的基本司法原則。未經法院審判,任何人都是無罪的。你(紀委監察部門)憑什麽窺視別人的財產?」這位律師說,近年來的海外追逃工作是擺在當局議程上的頭等大事。但當局不顧司法立意顏面,弄出個笑話。

「犯罪嫌疑人未經定罪,他就不是犯罪者,所以你的追贓就是不合法的。起碼用詞不夠準確。」這位律師說,很多人經過偵查、審判後,最終確定不是犯罪者,有一些還是有冤的。所以當局用「犯罪嫌疑人是非常不準確的。」

美國非政府組織公民力量的負責人韓連潮在其推特上寫道:「墻內損失墻外補。新一輪的殺富濟黨開始了。」

顯然,將司法與建設小康社會掛鉤,不能不令人懷疑其行動動機是一場殺富濟黨的政治運動。在這樣的動機之下,其正當性受到質疑。

網友Ryan lam 留言調侃道:「2020因為疫情,韭菜無法收割。那只好宰那些養肥的了。」

對話滯留美國通緝犯:待宰的羔羊還是戴罪的惡商

有人說,中國的企業家都在通往監獄的路上。事實上,「養肥了豬吃豬肉」早已廣受詬病。雖然當局近年來三番五次進行專項行動,已經發揮了震懾效應。一批紅通人員選擇回國自首。然而,仍有一批堅稱自己無罪的滯留海外者選擇「對抗到底」。他們中的人,或因涉及官員腐敗案件、或被以掃黑除惡名義通緝。自由亞洲電台采訪了滯留美國的被通緝人肖運軍。

肖運軍是湖北鄂州的房地產企業家,香港居民。2018年,在得知自己突然被湖北省公安廳掃黑組盯上後,迅速逃美。很快,他被通緝了。

然而,與回國自首者不同,肖運軍堅稱自己無罪。被通緝皆因得罪了當地公安局長。

肖運軍認為,將「犯罪嫌疑人」列為追贓對象,這是當局搶劫私有財產。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 責任編輯:蕭靜)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