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是誰下令殺害遇羅克?

據友人Y君說,吳德之子曾親口告訴他,是周恩來下令殺害遇羅克周恩來說:「這樣的人不殺,殺誰?」

這很有可能。首先,遇羅克的《出身論》發表在北京,影響遍及全國。對遇羅克的定案決不是北京市一級就能拍板的,很可能涉及中共最高層。

其次,雖然在文革中,因言論罪而被處死者很多,但是像遇羅克這樣全國出名的異端思潮代表人物被殺害的好像很少。如寫林彪大字報的伊林滌西,寫《中國向何處去》的楊小凱,寫《四一四思潮必勝》的周泉纓以及後來的李一哲,儘管也遭到迫害,但是都沒有判死刑。

遇羅克的《出身論》1967年4月被中央文革的戚本禹點名批判,遇羅克1968年1月被捕,先是判十五年監禁,後來突然又改成死刑,但並沒有立刻執行,一直到1970年3月才被槍殺。

從整個過程來看,具體主管部門好像沒有準主意,抓不抓,判不判,怎麼判,執不執行,好像都不是由他們作主,而是由更高層的大人物直接干預的結果。

下令殺害遇羅克的大人物不會是林彪、四人幫一夥(包括謝富治、吳德等)。否則,當後來遇羅克在全國範圍內公開平反,還通過《光明日報》發表文章正面歌頌時,早就揭露出來了。那時候,凡是能推到林彪、四人幫頭上的壞事,一定會推到他們頭上,哪裡還會替他們遮掩?

唯有下令殺害遇羅克的大人物屬於中共在文革後、甚至在今天都必須維護其「崇高」聲譽和「光輝」形象的,當局才會始終諱莫如深。此人除了周恩來還有誰?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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