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2月24日訊】台灣樂團「蘇打綠」主唱青峰,其前經紀人林暐哲因不滿他違反「詞曲版權授權合約」,公開演唱未授權的音樂著作,而到台北地檢署(以下簡稱:北檢)提告。北檢認定青峰違反著作權法,今(24)日將他及所屬哈里坤的狂歡公司起訴。
而同時被提告的吳青峰母親、哈里坤的狂歡公司負責人廖碧珍,檢方認為她僅是掛名負責人,獲不起訴處分。
據中央社報導,檢方調查指出,吳青峰於2008年8月間與林暐哲音樂社簽訂「詞曲版權授權合約」,約定自2008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合約期間,吳青峰所創作的詞曲等音樂著作均專屬授權林暐哲音樂社,如果未於合約屆滿前3個月前以書面方式提出反對,合約自動繼續延長1年。
檢方表示,吳青峰於2018年10月26日以存證信函通知林暐哲音樂社將不續約,林暐哲音樂社在去年4月2日、4月9日以存證信函告知吳青峰,因為吳青峰未在合約屆滿前3個月前提出反對,合約仍然有效。
檢方指出,吳青峰去年未經林暐哲授權,即公開演唱7次《太空人》、《巴別塔慶典》等歌曲,以及發行5張專輯的作法,已違反著作權法,今依法起訴。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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