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2月14日訊】投資房地產被許多華人所青睞,購買兩棟以上的房屋,在稅務上有何優缺點?來看一下有30多年經驗的資深地產經濟人的解析。
資深地產經濟人唐冠軍表示,如果購買的第二棟房子是投資房,在報稅時可以將房屋的折舊費用做抵稅。
資深地產經濟人唐冠軍:「我買一棟房子100萬,土地佔了30萬,房子佔了70萬,折舊房子建築物的本身70萬的折舊27.5年,(每年可以折舊70/ 27.5=$25,454),但是自住的房子在稅務上沒有折舊的減項,投資的房子就有折舊。」
他還說明,投資房不僅有折舊費的抵扣,管理費等費用都可以在報稅時進行抵稅。甚至與房客的法律糾紛所造成的律師費和損失費等也可以當作當年的報稅減項。
資深地產經濟人唐冠軍:「房地產稅,貸款利息,管理費,廣告費,修建修理費,保養費這些都可以當作抵扣的。」
但相反的,如果買第二棟房子是用來自己居住,其購房利息跟地產稅只能部分抵扣,而投資房在這方面的抵扣則沒有上線。
資深地產經濟人唐冠軍:「我買第二棟房子自住,那什麼好處都沒有,除了利息可以抵減,稅金可以減,但是新的稅法說,超過75萬的部分不能抵稅,房地產稅加州稅跟聯邦稅,加起來不能超過一萬塊。」
新唐人記者楊陽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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