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方美1985年10月8日出生,河南省新鄉市輝縣人,網名「十三妹」,「疫苗寶寶之家」維權團體發起人,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被羈押8個多月後於11月15日在河南省輝縣法院開庭。
2018年,何方美年僅1歲10月齡的兒女打了百白破疫苗之後導致全身癱瘓,遂逐級維權討說法,後因多地亦發生類似疫苗傷害寶寶事件,隨組建「疫苗寶寶之家」維權團體共同呼籲,以求當局關注並給予合理賠償救治,被迫到北京上訪。又因窮困潦倒只好在街頭募捐,故屢遭抓捕打壓。
警方逼她只要認罪並簽字就可以放出來。在何方美死活不認罪情況下,為了能制服這個寧死不屈的小女子,警方竟揮舞三根大棒。 因她不認罪,警方則以「非法上訪」為由揮舞第一根大棒,將其刑事拘留。這位倔犟的小女子仍不低頭,又揮舞第二根大棒, 2019年4月26日被正式逮捕,撇開癱瘓的嗷嗷待哺的孩子被關進鐵窗。在何方美被羈押百天的6月4日,律師前往看守所申請會見何方美,當局則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揮舞第三大根大棒拒絕會見,一棒比一棒凶狠。
公訴人指控何方美尋釁滋事,事實和理由是,何方美多次從縣到省再到北京國家衛健委等有關部門,被誣為 「非訪」,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累計五次屬於尋釁滋事。其中兩次發生在輝縣本地,一是指責何方美帶孩子到輝縣衛健委上訪被指控辱罵工作人員被斥為「鬧事」;二是何方美和家人帶孩子到輝縣市政府旁邊十字路口給孩子募捐引起路人圍觀,嚴重影響了公共秩序。有三次發生在北京,說何方美在北京組織疫苗受害兒童家長去國家衛健委、中國疾控中心和王府井這三個地方,舉橫幅喊口號,嚴重影響了相關單位的工作和公共秩序。公訴人以此認為,何方美在孩子接種疫苗出狀況後,本應按規定去「鑑定」,但不去,非要「非訪」,就構成尋釁滋事罪。而這種指控有違事實,因去國家衛健委等衛生部門一再推脫孩子癱瘓與疫苗無關,沒有哪個單位給做 「鑑定」而一推了之。
經過一天的庭審,公訴人堅持認為何方美前述五事件構成尋釁滋事罪,建議法官判刑1年,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在律師發表無罪辯護意見後,何方美做了最後陳述。她認為自己的行為無罪,自己作為一個母親,所作所為不僅僅是為了自己疫苗致殘的女兒,也是為了更多疫苗受害兒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自己只是上訪,並不是「非訪」,不具有社會危害性,還能促使但國家對疫苗受害兒童的關注,妥善解決問題,促進國家立法,社會進步。另一方面,何方美也表達了自己的歉疚,因為自己被關押八個月,不能照顧疫苗致殘的孩子,給親人增添了負擔,渴望讓她早點回到殘兒身邊。
何方美陳述中當講到孩子離開媽媽八個月悽苦可憐時,由於情緒激動而一度梗咽,法官兩次提醒她,如果不控制自己的情緒,就要停止她陳述。當何方美陳述完畢,突然心臟病發作,心前區難受身不由己,中午休庭。下午一時繼續開庭,一直到下午5點半才結束。法官沒有當庭宣判,說要合議庭合議之後擇期宣判。
這次庭審的上午,法院周圍三步一崗,五步一哨,數十位公安人員和便衣人,戒備森嚴,如臨大敵。法院入口處還有輝縣特警兩輛中型「依維柯」,車內不少特警待命。公安局副局長也到了現場,以應對外地人立挺和圍觀何方美庭審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
何方美出現在法庭上時,旁聽的家屬只有何方美丈夫李新和何方美大姐。餘下則分別是四個公安人員,兩個國保,另外還有兩個不清楚身分也可能是「公安方面」的人。
何方美的丈夫李新看到時隔八個月沒見的妻子,面色蒼白,步態弱不禁風,但精神狀態還可以,顯示其在「三根大棒」威逼下死不低頭特有的俠女「十三妹」的堅貞不屈。
庭審結束後,李新跟律師通了電話,他們都認為,判無罪的可能性很小。若判決無罪,公檢機關都要承擔司法賠償責任,只有判有罪,對羈押8個月何方美才能名正言順,這樣司法部門則可以下得了台階。
至於何方美可能的刑期,律師也說不好。根據不久前一位疫苗受害家長,跟何方美同時被抓捕判刑的結果看,可能宣判的時候也是服刑期滿的時候,也可能宣判後,再服刑一段時間刑期期滿釋放。
公訴方提交了相關書證、證人證言,錄音視頻資料經過一天的庭審,公訴人堅持認為何方美前述五件事構成尋釁滋事罪,建議法官判刑1年。李新認為,公訴方提供的證人證言大都是誇大其實。比如公訴方說,你何方美在孩子接種疫苗出狀況後,本應按規定去做「鑑定」,可是何方美不論到縣到省還是到北京國家衛健委,不管去了多少次,都吃閉門羹。如果真的給做「鑑定」,其結果會背定孩子致殘與疫苗有關,這不是自打嘴巴嗎?如此蠻橫無理,不就是在鼓勵你去打橫幅、去喊口號嗎?
再有,何方美在輝縣衛健委並沒有長時間辱罵工作人員,只因女兒病痛難忍語言過激而已。對於相關證據,被告人和辯護律師都做了無可辯駁的質證,但卻不被採納,羅織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這裡應特別提到的是,公訴人堅持認為何方美的五宗罪中,有三件是衝擊縣衛健委,國家衛健委和中國疾控中心為「非訪」和「鬧事」,這種指控根本就站不住腳。毒疫苗在全國泛濫成災,成千上萬孩子因此致殘致死,作為全國疫苗採購和接種的國家衛委負有嚴重責任,可是卻把屎盆子扣到孩子頭上,這豈不是推卸責任的倒打一耙嗎?以此給何方美判刑,五項指控中三項因到那裡止訪成為定罪的根據,這讓國家和縣衛部門揚眉吐氣了。本應是救死扶傷、生命至上的衛生部,卻成了轉嫁危機,嫁禍於人的害人部了。這是中國的恥辱,世界的悲哀。
有認識何方美的北京疫苗受害兒童家長一位先生表示,當局一直都打壓維權的家長,是何方美給予我們家長們的支持,是她經常帶領著一班家長到各有關政府部門抗議,為家長們爭取權益,所以對她被當局抓走控告感到非常痛心。自從何方美被抓走後,很多家長都害怕被抓,不敢外出維權了。何方美很可憐呀,我們也沒辦法去救她!
去年3月,何方美年幼的女兒疑在接種問題疫苗後,一直癱瘓。她於是與疫苗受害家長們組建了「疫苗寶寶之家」的組織,並經常帶領家長們到北京上訪,之後何方美就一直被當局監控,全家都被打壓。因她走投無路,家徒四壁,募捐也成了罪狀。無路可走,不募捐又怎麼活呢?。因而遭到中共當局長期打擊報復。這是對疫苗受害家庭的第二次碾壓。
高幹的孩子如果有進口疫苗,就絕對不會用國產的疫苗;而且高比例的高幹孩子早已出國了,去了沒有毒疫苗的「世外桃源」。他們不會受國產疫苗的傷害,只有草根的孩子是犧牲品。
中國歷史上發生過多次大瘟疫,但沒有像河南省對待何方美那樣殘酷無情。公元1054年「京師大疫」,為儘快將疫情消除,宋仁宗當即令太醫配置藥方免費提供醫藥,而且還從自己財物中拿出兩隻犀牛角,其中一隻是極為名貴通天犀,內侍官說這寶貝只能皇帝專用。仁宗卻說,「吾豈貴異物而賤百姓?當即「碎之」,摻入藥中救濟災民。再有,蘇軾1071年在杭州當太守時發生瘟病,除了藥品,還給百姓提供大米等食物救濟品 「朝暮給食,所活不可勝計」。宋仁宗和蘇軾的「生命至上」理念,讓中國當局的臉往哪擱?
與中國歷史對比之後,再與美歐特別是與美國比,更可以看出河南省對何方美的慘無人道。美國60年前曾發生轟動一時的「卡特事件」。該事件造成200名兒童癱瘓、10名死亡,美國民眾對於疫苗的信任度一度降至冰點。 時任卡特實驗室微生物研究所所長被開除,美國衛生部祕書長和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主任引咎辭職,但推動了美國疫苗監管機制的建立。
1958年美國法院作出最終判決,醫藥公司在無過錯情況下,依然要承擔後果。所謂無過錯意思是說,提出索賠的人無需證明自己的傷害是由於醫療機構或疫苗生產商過失所引起,亦要承擔後果。從此,開啟了給予受害者賠償的新紀元。
1986年,時任美國總統里根簽署了《國家兒童疫苗傷殘法案》,
建立了疫苗不良反應事件報告系統,要求所有醫療服務機構通過該系統回報所有因疫苗使用造成的不良反應事件。從此,改變了人們對疫苗反應180度大轉彎。也就是提出索賠的人無需證明自己的傷害是由於醫療機構或疫苗生產商過失所引起,亦要承擔後果。正因為時任美國總統里根1986年簽署了《國家兒童疫苗傷殘法案》,開天闢地建立了疫苗不良反應事件報告系統,要求所有醫療服務機構通過該系統回報所有因疫苗使用造成的不良反應事件,從而撲滅了毒疫苗烈火,改變了世界。相比中國,雖沒有「美國疫苗不良反應事件報告系統 」,但卻有維穩系統,受害者上訪和記者與律師維權不是抓就是判刑。何方美則成了倒行逆施的犧牲品和替罪羊。
更為人不恥的是,作為全國疫苗採購和接種對毒疫苗泛濫負有嚴重責任的國家衛健委,不僅不擔責,反而於今年「全國兩會」前舉辦妖言惑眾的新聞發布會,身為「全國政協委員」、「院士」和「博導」的中國疾控中心主任高福,竟把屢受詬病的疫苗說成是「世界上最好疫苗之一」。他大言不慚道:「我理直氣壯地說,中國疫苗很好,疫苗研發不比發達國家差,在全世界位於最佳之列,有些指標甚至優於國際標準」。他還說,「一定要把「疫苗」和「疫苗問題」區分開,將疫苗本身與疫苗生產、銷售等環節區分開;去年一連串疫苗問題與疫苗本身沒有關係;有關疫苗監管責任缺失,各行各業都有,這是發展中的問題」。胡勒一通的高福罔顧事實,卻對毒疫苗泛濫和由此導致成千上萬孩子致殘致死隻字不提。最具諷刺的是,高福所謂假的效價不合格以及過期的疫苗「無害論」,在美國字典里根本找不到高福的異端邪說。可笑的是,卻在美國疫苗法的照妖鏡下,扯下了在衛生部這個神壇上拉大旗做虎皮的面紗,露出了他永遠也無法掩飾的狐狸尾巴。儘管人於今更加懷念里根也是妄然。唯一的希望,就是期待中國的「里根」早日騰空出世。
何方美被庭審定罪,如同 「沒有死一個人」 顛倒黑白,嫁禍於人的那起事件如出一轍。其一、毒疫苗的泛濫是中央各有關部嚴生失責造成的,而負責全國疫苗採購和接種的國家衛健委更負有絕對推卸不了的嚴重責任。本應是「問題疫苗」受害者的「娘家人」,卻把上訪的求助者當成敵人對待,竟通流氓政府的法院對受害者興師問罪,這是對救死扶傷神聖職責的背判。應該被追究問罪的絕非何方美,而是倒打一耙的河南省輝縣流氓政府及其國家衛生主管部門。
其二、何方美的孩子已經是毒疫苗的受害者,不僅不給予合理治和賠償,反而被庭審和判刑再遭二茬罪,如此殘忍和暴虐,不僅中國衛生史上前所未有,就是世界衛生史也前所未聞。德日法西斯對本國民眾還比較溫存的,而河輝縣那流氓政權則比法西斯還法西斯。
其三、遭遇毒疫苗的侵害,往往是不可逆的,很可能受害終身。其罪責必須追究並給予高額賠償。美國一位「問題疫苗」受害的孩子根據里根簽發的疫苗賠償法,獲高達2000萬美元的賠償。中國呢至今不僅沒有給受害者一分一毫的賠償,反而被入罪。這與美國比,一個天堂,一個地獄。
其四、中國各有關部門為了逃脫責任,轉嫁疫苗危機,通過司法部門,一個勁地對受害者妖魔化和刑事化,不是「尋釁滋事」,就是「危害國家安全」。於是,高舉三根大棒極力封殺,數十萬受害者這樣處在白色恐怖中,打掉的牙只能往肚子裡咽。對毒疫苗受害者來說,中國已經成了警察國家。
其五、因為前美國總統里根,由於他簽發那個有歷史意義的疫苗法案,其光輝不僅照亮美國,也光照世界令人懷念。而中國民眾多麼期望中國的「里根」早日站立在中國大地,令毒疫苗永遠不再毒害孩子。
其六、河南省輝縣在庭審何方美之前,已給另一上訪的受害者判刑,何方美則是該縣第二位刑事化的後繼者。有言道:老天要讓你滅亡,必定令你先瘋狂。河南省輝縣兩位毒疫苗受害者被刑事化,就是這種瘋狂後的迴光返照,從而創造了世界史無前例的比任何獨裁者和強盜與土匪政權都更為殘暴和恐怖的紀錄!我相信,國際社會對身陷囹圄的何方美會給予人道支持,並對至今仍執迷不悟的政權給予嚴厲制裁。
其七、中國新出台的疫苗法,今年12月1日就正式實施了,可是就在這個節骨眼,河南省輝縣庭審何方美,給即將將實施的《中國疫苗法》當頭一棒,這樣的立法還可信嗎?憲法還規定言論自由呢,可是,因言獲罪卻比比皆是而層出不窮。被當頭一棒的疫苗法會怎樣,有「言論自由」的前車之鑑,中國民眾則早已「春江水暖鴨先知」 了。此法還規定,對造成不良反應致殘致死可追究責任,直至判刑或開除或降級的懲戒。那麼,何方美出獄後後,按此規定去追究給她過堂的法官討公道,能討回嗎?如再敗訴,此規定豈不是同「言論自由」寫在國家大法上一樣成為空中樓閣,畫餅充飢嗎?不過,這確實是對上述立法是掩人耳目,還是真心實意的試金石。那麼,何方美一定要以身試法測試一下,再當一次打頭陣的抗暴急先鋒!
原中國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長 陳秉中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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