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共中央為何稅收上讓利於地方政府

作者:至清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0月14日訊】2019年10月9日中共國務院下發《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確定的2—3年過渡期到期後,繼續保持增值稅收入劃分「五五分享」比例不變,即中央分享增值稅的50%、地方按稅收繳納地分享增值稅的50%,調整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分擔機制,後移消費稅徵收環節並穩步下劃地方。總體看來,是中央財政對地方財政的割肉讓利。

近年來,地方政府主要依靠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運轉,尤其這幾年其金額占到各地政府80%以上的收入,又被稱為「土地財政」。中共經濟界有學者分析認為,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是源於1994年分稅制改革引發。

1980年至1994年之間,中共中央採用地方財政大包乾的政策,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大部分用於地方建設,上交中央的稅賦較少,使得中央財政拮据,同時沿海省份富得流油,中西部省份依然貧窮。廣東省官員由於這一政策在中央那裡顯得財大氣粗。中共中央政府不甘心這種局面,就1994年進行了分稅制改革。

中央將稅源穩定、稅基廣、易徵收的稅種大部分上劃,消費稅、關稅劃為中央固定收入,企業所得稅按納稅人隸屬關係分別劃歸中央和地方;增值稅在中央與地方之間按75:25的比例分成。

地方政府眼見利益被剝奪,不願就範。當政的朱鎔基為了說服廣東省等地方政府,作為「代價」,他同意將土地出讓收入部分歸於地方政府,這為日後的「土地財政」埋下伏筆。

世界上大多數市場經濟國家均採用不同形式的分稅制,然而這一制度在中國卻發生「變異」,成為了中共實現經濟集權的手段。分稅制的推行使得中共中央在經濟權力和利益的分配中重獲主動權。

中央盤剝地方,地方各級政府也層層盤剝。省一級政府將地市政府財政收上來供自己使用,而地市一級則把縣鄉財政稅收上來供自己使用,結果省級以下地方政府的財權只有餘下不到17%的水平,卻要承擔80%財政支出項目。

此外中共中央將大部分稅收持於手中,卻不公開財政支出細目,而是以「專案建設」的方式落實,投資及決策權集中於國務院的發展改革委員會及各大部委,地方政府只好在北京設立「駐京辦」,出現了所謂「跑部錢進」。

地方政府想盡各種辦法搜刮錢財。但無奈地方政府控制之下的地方國企和一些花了大錢投入的項目,如地鐵、高鐵、機場、高速公路等專案大部分處於虧損狀態,有的還需要財政掏錢補貼,其它方面的收入也有限。

而地方政府也不是省油的燈,為了自身的利益敢和上面頂著幹。

中共1998年住房市場化改革以來,房價持續上漲。中央政府於2004年要求地方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建立土地有償出讓制度。當中國經濟增長的核心動力確定為土地開發和城市擴張後,地方政府順勢開始了「土地財政」之路,造成地、住房價格暴漲、地方政府暴力拆遷事件屢屢發生。

房價的不斷上漲,造成了中國的房地產「金融化」,買房成了投資。各路炒家不斷進場,實體資金不斷進場,外資也不斷進場,房企、買房者和炒家巨額負債,由此存在引發金融危機的風險。

雖然中共中央政府三令五申甚至「約談」要降樓價,而地方政府置之不理,努力維持高房價。

中央政府眼見房價一路上走,房地產崩盤風險越來越大,從而未來引發的金融風險可能性越來越大。這對中共的「維穩」不利。而斷了地方政府的財路,地方政府支撐不下去也不行,中共中央只好想出各種辦法讓地方政府維繫下去。其中的一個辦法就是在稅收上忍痛割肉讓利。

分稅制讓人們看到了中央和地方諸侯爭權奪利。在中央和地方的內部分贓,而此次國務院的方案就如同糾正中央與地方分贓不均問題。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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