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謀殺?多角度鏡頭還原港警開槍關鍵細節(視頻)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0月02日訊】香港警察近距離開槍射擊1名參加抗議的中學生事件令國際輿論嘩然。事後警方辯稱該警員系生命受嚴重威脅而開槍。但現場傳出的多角度視頻展示的多個關鍵細節顯示,當時中學生的攻擊行為並不足以對警員構成嚴重威脅,而警員開槍前後的行動表現,更顯示其蓄意殺害示威者的嫌疑很大。

當地時間10月1日香港多地爆發抗議者與清場警方發生激烈衝突的事件。在荃灣地區發生了一名參與抗議的中學生被警察近距離開槍重傷的事件,令國際輿論一片嘩然。

在巨大國際輿論壓力下,香港警方在記者會上辯解稱,該警員當時受到攻擊,感到自己的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其開槍「合法合理」。但警方的這個說法遭到國際輿論的廣泛質疑,現場傳出的多角度視頻畫面也顯示,警方的陳述不符合事實。

槍擊事件現場從不同角度拍攝的影片在國際媒體上曝光後,外媒發現了以下幾個關鍵性細節:1,在荃灣附近爆發的警民衝突中,一名港警落單後,有一群手持棍棒、雨傘等器械的抗議人士包圍了落單警員;2,附近其他幾名港警衝上來為落單者解圍,其中一名警員手中左輪手槍已上膛,他未做任何警告便向正對他揮舞短棍的男生直接近距離射擊;3,當時該警員左手上握有鎮暴槍等非致命性武器以及辣椒噴霧卻沒有使用;4,警員開槍時,對方只是將短棍揮向警員的手部附近,並沒有如警方辯稱的嚴重威脅生命,甚至也並未打中該警員的手臂;5. 示威者中槍倒地後,警方並沒有提供緊急救助,而是持續壓制。

根據聯合國規範,警員只有在面臨死亡或重傷的威脅下才可用槍,而且在射擊對方前必須先發出警示(如對空鳴槍)。

2019年10月1日下午,荃灣大河道一名示威者遭警察實彈擊中左胸。(「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臉書)

針對香港警察槍擊示威者事件,時評人士唐靖遠分析指出了以下5個要點:

其一,開槍的警察是為給落單警員解圍而衝上前去開的槍,當時他本人並未受到迫在眉睫的嚴重威脅,他在衝上去之前完全有機會選擇使用手中持有的非致命武器來阻止示威者追打落單警員,但他卻選擇了直接衝上前去近距離實彈開槍射擊。

其二,現場視頻顯示,開槍的警察是端著槍指向示威者跑了一段距離後才開的槍,在此過程中他完全有充裕的時間先對空鳴槍警告,但他並沒有按規定先向示威者發出開槍警告。

其三,該警員開槍時距離中彈的中學生僅有一米左右,這個距離他完全可以準確的射擊對方的胳膊或大腿等非致命部位,但他是直接對準左胸這個致命區域開槍,其蓄意殺人的意圖明顯。

其四,該警員開槍後完全不關心學生傷勢,沒有上前查看中彈者的傷情,反而繼續協助其他警員抓捕試圖上前救助中彈者的另一名學生。甚至該學生在被壓制在地並大喊「有人中槍,先救他」時,開槍的警察依然不為所動,對中槍者毫不理會,顯示他根本不關心中槍者的死活。這樣的表現顯然不符合「緊急自衞」狀態下開槍者正常的心理反應,反而很符合預謀開槍殺人後的心理狀態。不及時查看中彈者傷情,也不讓其他人上前施救,其最直接的動機很可能就是想讓中槍者死亡。

其五,中學生中槍倒地3分鐘後,才有警察上前查看傷勢,說明警隊整體都對開槍殺人這種事不以為意,顯示此前很可能警隊高層內部已傳達了可以開槍的命令,所以才會出現在港警10月1日當天在6個地方開了6槍這種不約而同的現象。

事實上,在「十一」警民衝突發生後,香港警方當夜在記者會上承認,當天警方逮捕了180名示威者,並確認警方總共發射6發實彈,涉及荃灣、油麻地、黃大仙等地點。

此外,對於那名不幸中彈的中學生的傷勢,警方的說法也與國際媒體曝光的情況明顯不符。

警方稱高中生中彈的部位是「左邊肩膀附近」;然而,事發後該男生就讀學校的師生均有到醫院探視傷情,港媒報導該男生中彈的部位距離心臟只有3厘米。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發布的現場視頻片段也顯示,男生中彈後警方曾在現場將其衣衫拉開,顯示其傷口在左胸肺部附近,並非警方所說的左肩。

10月1日深夜,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發表了一份聲明,批評警方聲稱開槍警員「生命受嚴重威脅」的說法虛假不實,並譴責該警員的行徑「根本與行刑無異」,嚴重超出警隊應該使用武器的水平。

聲明表示,社會各界以往已多次提出,在雙方武力不對等情況下,警方並未跟從指引,以最低武力制服示威者。前線警員對市民、記者、醫護人員懷有敵意,毫不尊重香港市民的示威和基本權利;可是「警方高層不但沒檢討下屬警隊表現,而且多次替其過失辯解」。

聲明最後指出,示威運動6月至今,政府從未釋出認真解決香港政治問題的意向,「只以武力試圖消滅一代香港年輕人,這只能令香港的情況不斷退後」。

聲明強調,香港警方近期的種種行為敗盡警隊多年來建的專業形象,不但令更多香港市民蒙受不必要的傷害,將香港警察推到市民的對立面,更嚴重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

 

(記者唐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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