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6歲少女遭姦殺 警方賠58萬逼簽不追究協議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8月06日訊】河南商丘永城市16歲少女王小丹在18年前遇害,2011年,付姓凶手被抓後,被害人父親被中共警方告知,有關證據遺失,並要求其簽署不追究協議書。近日,該事件曝光,其父要求懲治凶手及瀆職者。

綜合媒體報導,王小丹父親河南永城村民王彬表示,女兒遇害消息被報導後,當地派出所官員前往他家了解訴求。他坦言要求很簡單,一是追查凶手,二是懲處丟失證據、涉嫌瀆職人員,三是告知他,中共警方在這些年來到底偵辦了什麼。

王父稱,「疑犯付某潛逃10年被拘捕,我給中共公安送過錦旗,付某指認現場時很多村民圍觀,他說了是怎樣犯案,在我女兒房間犯案,後藏屍村裡的粟米秸稈垛」。

本以為可以查明女兒遇害經過,懲處凶徒,但警方後來告知王父,案中的血衣、床單、繩子等關鍵證據丟失,致使該案達不到移送起訴的條件。他最終無奈簽收了市公安局提出的協議書和市財政局轉帳的補償款。

他說:「2014年5月,永城市公安局要我簽署一份協議,補償58萬元人民幣,要我承諾不要再向上級申訴,他們也承諾不停止案件的偵辦、調查取證。5年過去了,他們沒給我反饋過任何偵辦訊息」。

王家近日將事件曝光,同時將相關舉報信、補償協議書和轉帳記錄等證據,向永城公安局的上級主管部門舉報,要求查明凶手和查辦涉嫌瀆職人犯罪人員,打掉「保護傘」。

舉報信提到,犯罪嫌疑人和永城市公安局一名付姓官員系同村,他們要求這名官員不能成為調查組人員,包括協調簽署協議的一名李姓官員。換句話說,他們或應該被列為調查對象。

據報導,2001年,河南永城市龍崗鄉16歲女孩王小丹被害身亡,屍體於村中玉米秸稈垛裡發現,褲子被脫到腳踝。

王父當即就報了警,很快派出所以及永城市公安局都來了人,拍照取證,以及有法醫驗屍。

中共警方接着把血衣、繩子、床單等都帶走了。後來,他們鎖定天齊村的嫌疑人付某艷。

王父稱,「付某艷一逃就是10年。其間,我孩子的媽媽,精神壓力大,沒幾年就因病去世。」

2011年,犯罪嫌疑人被中共警方抓獲,指認了現場,並說了是怎麼作案的。

對於當年為什麼簽署那份補償協議,王彬稱:「他們說錢你拿或不拿,人都要放。」

該事件曝光後,引發網民熱議:

「警察的膽子太大了,人命關天啊!」、

「令人髮指。。。」

「不是遺失,這叫損毀」

「額,58萬哪兒來的呢」

(記者劉明煥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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