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侵犯隱私案 美重罰臉書50億美元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7月13日訊】美國媒體報導,美國聯邦貿易委員(FTC)會已經批准對臉書Facebook)處以50億美元罰款,以結束關於臉書隱私權與資料保護漏洞的調查。但協議須由司法部最終審議,倘協議落實,將成FTC針對侵犯隱私權最高額罰單。

英國政治顧問公司「劍橋分析」涉違規收集多達8700萬Facebook(Fb)用戶的個人資料,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其後展開調查。

華爾街日報指出,在2名民主黨成員投下反對票後,FTC以3票對2票批准和解。而部分FTC委員要求Fb總裁祖克伯(Mark Elliot Zuckerberg)應為事件負上部分責任,但未能取得共識。

據悉,這筆罰款將是針對侵犯隱私權最重的一筆,仍需經過司法部批准才能定案。不過,這筆和解金額將符合臉書今年稍早預估的數目,臉書預期將支付「30億到50億美元」為關於「使用者資料作法」的訴訟達成和解。

路透社引述消息人士報導,最終消息可能最快下週宣布。

過去美國政府對高科技業者祭出的最重罰款,是2012年的2200萬美元,事主是谷歌(Google),但金額只有這次的1/227。目前臉書對這個消息不予置評。

50億美元罰款 僅臉書的九牛一毛

FTC對臉書50億美元罰款看似驚人,但其實僅是臉書九牛一毛。臉書2018年營收約560億美元,今年則上看690億美元。遭FTC罰款新聞曝光之後,臉書股價反而出現慶祝行情,12日盤後交易直上205.27美元,創下一年來的新高。

對此,聯邦眾議院領導反托拉斯調查的民主黨籍眾議員席西林(David Cicilline)說,一家勢力龐大的公司犯下如此嚴重的錯誤,卻被從輕發落,這令人非常失望。

非營利組織「民主與科技中心」(CDT)執行長歐康納(Nuala O’Connor)則說,美國的隱私權監管體制問題叢生,事後罰款固然重要,但更應訂定強而有力、一清二楚的規則來保護消費者。

(責任編輯:盧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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