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京生:香港人擔心什麼?

剛剛結束的六四紀念活動,香港有十幾萬人上街。六月九號又有百萬人上街,也就是每七個香港人就有一個人上街,反對所謂的修訂逃犯條例。他們的口號叫做「反送中」,直接指出所謂逃犯條例的實質,就是把人引渡到中共統治的無法無天的法院去審判。

有些朋友認為,把少數可能的罪犯引渡到更嚴厲的地方接受酷刑,也許不是什麼壞事吧。這就大錯特錯了。這是共產黨多年洗腦造成的錯誤思維模式。共產黨的這種邏輯,是使用詭辯論的偷換概念做出結論。因為在沒有接受公正的審判之前,你無權認定這個人就是罪犯。既然不能認定,就不能用對待罪犯的方式對待嫌疑人。

何況酷刑本身是製造冤假錯案的主要原因之一。反對使用酷刑,是中國八十年代的新刑法的重大改革之一。也是中共前三十年濫用酷刑造成大量冤假錯案,給整個社會帶來的教訓。

既然共產黨自己也認識到有罪認定和使用酷刑,是造成無法無天的主要原因,並且早在四十年前就在法律條文上做出了糾正,為什麼現在又恢復了無法無天的舊制度呢?

這就要從一黨專政的本質說起了。既然是專政,它從本質上就不能容忍不同於統治者的意見和行為。或者說人作為動物的本能,就不喜歡不同的意見和行為。人類幾萬年來的制度探索,就是如何限制作為社會組織領導者的這種專制的本能。

民主政治保障了限制領導者本能的可能性,而專制政治則無法保證對領導者本能的限制。即使中共所謂的集體領導制,也很難保證。中共本身的歷史就證明了,所謂的集體領導不過是個不穩定的過渡狀態。很快就會恢復到它的本來面目:個人或者少數人的獨裁專制。

而為了專政能有效維持,就必須製造恐怖的氣氛,也就是對所有人的心理壓力,讓所有人都學會閉嘴。如果人們可以把法律當作保護自己的盾牌,當權者所能施加的心理壓力就會大打折扣,敢於挑戰統治權的異議分子就會增加。統治者實現自己意志的權威,也就大打折扣。

所以專政的體制,就必須是不尊重法律的體制。而對個人最有利的政治體制,就必須是尊重法律,也就是尊重個人權利的政治體制,迄今為止最成功的就是民主政治。香港過去也是在英國殖民當局的民主政治保障下的、尊重個人權利的法律制度。

所以在中國人民遭受當局的屠殺時,香港人民看不慣,很憤怒,上街抗議並且給予中國人民援助和保護。但那畢竟是別人的事情,是出於義憤和同情,不是切身的利害關係。

現在中共的魔手直接伸到了香港人自己的切身利害上來了。香港人終於覺醒了,知道自己習慣的有法律保證的生活即將結束。專制暴政即將突破邊界,降臨到自己的頭頂。

而且和大陸的情況一樣,這個專政會滲入到人們生活的所有方面,無所不包。就連法官和律師都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執行法律;不知道如果執行了法律,是否會遭到統治者的報復。所以他們也集體出面,抗議將大陸的無法無天延伸到香港。

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說得很對。有了這個引渡法,中共就不必違法跑到香港來綁架,可以直接把他們不喜歡的人引渡到無法無天的共產區法院,施以酷刑和製造冤假錯案。在香港製造共產黨所需要的恐怖心理壓力,推廣他們的暴政。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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