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修法堵紅色媒體 與中共通謀可撤照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5月14日訊】中共滲透海外媒體,引發多國防範,台灣政黨時代力量提出三波立法,週二的第二波,提出國家安全法修正案,明定廣電媒體,不得接受中共及其代理人的指示,傳播不實訊息。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黃國昌 VS. 中華民國陸委會副主委 邱垂正(2019.5.2):「如果這些法律的通過,有助於防範這些紅色媒體的滲透,我們是正向看待。」

台灣政府,正向看待立法防堵中共滲透媒體。時代力量提三波修法計劃,廣電三法、國家安全法、兩岸關係條例。國安法草案明定,廣電媒體不得接受中共指示,傳播不實訊息。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黃國昌:「接受誰的指示、委託、通謀合作呢?也就是包括境外敵對勢力、國際恐怖組織、及中共政府。第三個要素是,這新聞、訊息必須要是不實的訊息,接下來的要素是會危害我國的國家安全、以及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

草案規定,對違法者高額罰鍰,如果限期還不改正、或情節重大,有必要者可直接廢止許可、撤銷執照。如果負責人是故意違反,將面臨三年到十年徒刑。

台灣民團日前喊話引進美國、澳洲的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讓紅色媒體曝光,立委黃國昌表示,美國有很多關於政治公關遊說的法制配套,但台灣差得太多,如果只引進這項法案,對台灣還不夠。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黃國昌:「讓你所代表的利益在陽光下接受檢驗。」

新唐人亞太電視池千里、張東旭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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