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5月11日訊】據江西省紀委監委消息,2019年4月27日,江西廣播電視台原黨委書記、台長楊玲玲因涉嫌受賄犯罪被調查,楊被開除公職,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楊玲玲一直在江西省廣播電視台擔任主要領導職務,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參與對法輪功的污衊宣傳,江西省是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
據明慧網曝光,中共為了加強迫害法輪功,江澤民和羅干選定山東與江西作為全面迫害的試驗地。楊玲玲執行其主子的命令,操控廣播電視台進行全民洗腦,編造謊言,詆毀誣陷,捏造罪名,粉飾施暴者、誣陷受害者,為殘酷迫害推波助瀾,成為殺人工具。作為中共江西省廣播電視部門的負責人,楊玲玲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從古至今,誹謗佛法、迫害修煉人罪惡極大,必遭天譴!誰也逃脫不了。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本文在明慧網收錄了楊玲玲在江西廣播電視台任職期間參與抹黑法輪功的部分事實:
一、江西電視台製作所謂非法聚會事件
明慧網2015年11月28日發表《退休女工程師自述遭三年勞教、九年冤獄迫害經歷》的文章。江西省地震局的高級工程師,南昌市近80歲的黃利瓊女士,2015年3月27日,結束漫長的9年冤獄迫害,終於回家了。可迫害並沒有停止,江西省地震局停發了這位高級工程師的退休工資,每月只發生活費。
黃利瓊女士在文章中曝光了江西電視台製作震驚全國的 「南昌市法輪功學員聚會」事件。文章寫道:「1998年8月某日的傍晚,我與母親在青山湖住宅小區一功友家參加一次交流會時,被南昌市公安局及南昌市東湖公安分局綁架,當時出動了十多輛警車,綁架了13位法輪功學員(包括2位80多歲的老人和一位13歲的女孩),過程中江西電視台記者全程跟蹤攝像。我在東湖公安分局遭到了警察的非法審問,於第2天凌晨6時被釋放回家。第3天,央視晚間新聞和許多媒體爭相報導,這就是當時污衊南昌市法輪功學員的所謂「非法聚會」事件。
在中共江澤民團伙瘋狂迫害法輪功的19年中,黃利瓊女士多次遭到綁架、非法抄家,5次被非法刑拘,被非法勞教1次(勞教期3年),被非法判重刑1次(刑期9年),2002年在勞教所被迫害致命危;2009年在監獄被關禁閉長達3個多月。
二、江西電視台成為宣讀邪惡通告、指令的工具
丁鑫發,現年63歲,江西南昌人,1992年3月至2001年初,任江西省公安廳廳長,2001年6月,任江西省檢察院檢察長。
1999年法輪大法遭難之前,丁鑫發接觸過法輪功,知道法輪大法好,然而他見中共邪黨於99年7月20日後氣勢洶洶的迫害大法,就立即出賣良心,以大法為敵,緊跟江澤民流氓集團在江西部署與實施迫害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的罪惡計劃,親自在江西電視台電視上露面宣讀鎮壓法輪大法的邪惡通告、指令等。在他任江西省公安廳廳長和江西省檢察院檢察長期間,江西省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被抓捕、起訴、勞動教養、判刑、多人被迫害致死,他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004年7月,丁鑫發被立案審查,12月移送司法,2006年1月9日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刑17年。
丁鑫發被判刑17年的原因,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只是其表面,中共邪黨有幾個高官不貪污受賄,可以說不受賄在中共統治下根本就當不了官,可有幾人伏法了?丁鑫遭到牢獄之災,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所招致的報應,阻止了他繼續參與迫害,這一點,是眾多江西民眾的共識。
三、德安縣電視台以「凶殺案」嫁禍法輪功
明慧網2009年11月4日報導,2001年8月18日,在江西省德安縣木環鄉熊家自然村發生了一起凶殺案,21歲的陳超用鋤頭向同村的四個小孩行凶,當場砸死1人,傷3人。傷者被轉送到南昌市某醫院治療,後痊癒出院。死傷者都與陳超有親戚關係。
案發後幾天,在木環鄉以至整個德安縣就紛紛傳出了「陳超因練法輪功而殺人」的謠言。德安縣電視台的新聞節目就播出了「陳超因練法輪功而殺人」的新聞,同時配有電視錄像,錄像畫面展示的是一本法輪功的書和一張法輪功的照片。看到之後,很多不明真相的人可能會以為行凶案與法輪功有關,其實事實並非如此。
據陳超的父親講,陳超是個間歇性精神病患者,曾治療過幾次,因時有復發而放棄了治療。陳父並說,陳超從來沒有煉過法輪功,但他練過一種其它的功。陳超練功時,在頭上和腰部分別系上一條紅布,頭朝地,腳朝天,像蠍子倒爬牆(這與法輪功兩腳與肩同寬自然站立和雙盤腿的姿式完全不同)。陳超案發時,警察在其家中也只找到一本每頁用黃紙對摺裝訂成的《武林祕笈》,並沒有找到與法輪功有關的任何書籍和物品。那麼上述謠言又是怎樣編造出來的呢?
(一)與陳超同村的有一個叫熊炳火的人與陳超家一直有很深的矛盾,他在陳超案發後首先造謠,說:「陳超煉法輪功要升天,同時要帶他的幾個親戚的小孩一起升天。」可是當有人追問他怎麼知道陳超煉法輪功時,熊炳火卻說:「我看到陳超用鋤頭砸人。」看到別人用鋤頭傷人不去制止,或者不去喊眾人來幫忙制止,任其事態惡化,卻在事後造謠惑眾,其人的品行可想而知。
(二)德安縣公安局、政法委在明知陳超是個精神病人、沒有煉過法輪功的情況下,加大力度繼續造謠,逼迫陳超的父親到外面去「借」法輪功的書籍,為栽贓法輪功作偽證,以便製造出「陳超家中有法輪功書籍」的假相。因為陳超的父親在外面沒有借到法輪功的書,縣警察就從他們在縣屬各地收繳過來的法輪功的資料中拿來一本法輪功的書籍和一張照片,放在陳超的家中進行錄像,然後在德安電視台新聞節目中播出,以此欺騙世人。
(三)三個小孩在南昌某醫院住院治療期間,在省、縣政法委的授意下,江西電視台的記者和醫院領導找到陳超的親屬,用利誘的手段勸說陳超的親屬:「只要說陳超是因煉法輪功而殺人,就可以免去三個小孩的一切醫療費用。」陳超的親屬在了解真相之後,沒有配合他們造謠,使他們想借陳超案繼續造謠誣陷法輪功的目的沒有得逞。
由上可知,陳超用鋤頭行凶殺人案完全是一個精神病人所為,與法輪功毫無關係。在當時,有一位德安廣播電視台的記者,就在德安縣看守所當著許多警察的面說過:「一號橋殺人案是一個精神病人,不是煉法輪功的。」可德安縣政法、警察為了迎合上面精神,昧著良心,用偽證來栽贓誣陷法輪功。
四、將七旬老人誣衊為「殺人犯」反覆播放通緝令
明慧網2007年2月十九日報導,邪黨頭目曾慶紅,其老家江西吉安縣迫害法輪功的情況非常嚴重,出現過因一紙傳單而判法輪功學員7年、5年的案件,還把一位70多歲龔姓老婆婆誣衊為殺人犯,吉安縣地方電視台反覆播放邪惡通緝令。
五、不配合電視台的拍攝 法輪功學員陳建寧被殘殺
江西省武寧縣石渡鄉法輪功學員陳建寧夫婦2002年8月28日被鄉派出所惡警從家裡綁架,後陳建寧被警察活活打死。
陳建寧是江西省九江地區輔導站站長。2000年3月他去北京上訪未成,被縣公安局抓去非法關押了幾個月,受盡了摧殘,最後被勒索7,000元才被放回家。
2001年中國新年,陳建寧身體還未完全恢復,又被縣公安局抓去,被惡警打得奄奄一息,家人借錢送禮求情,被勒索4,000後,被放回家。回家後的他4個月不能下地幹活。當年他家葡萄豐收,縣組織電視台來拍攝,企圖宣傳他不煉法輪功後科學致富了。陳建寧得知後堅決不配合,記者們只好草草收場。
2002年8月28日,鄉派出所惡警「董胖」衝到他們家,把他及妻子唐美芬(也是法輪功學員)抓走,在鄉派出所「董胖」對陳建寧進行慘無人道地摧殘,在押送陳建寧去縣政保大隊(縣公安局)時,車上的人親眼目睹了陳建寧被打得全身青紫,奄奄一息。
在縣公安局警察對陳建寧繼續摧殘,陳建寧始終沒向警察說一句放棄修煉的話,直到被他們活活打死。
警察為掩蓋事實,將陳建寧從縣公安局六樓推下樓,製造陳跳樓假相,隨後又將陳身上的血衣換掉。當時陳建寧的衣內有3,400元錢,緊接著惡警就將陳送往殯儀館火化。
與此同時陳的妻子唐美芬正在派出所遭警察拷打,陳遺體被火化後5小時後,唐美芬被放回家,才得知丈夫已死。
六、發假新聞,誣陷法輪功學員胡慶雲
胡慶雲,男,原江西省高級法院處長。1997年患急性白血病,當時經江西、上海等地五大醫院多次會診和治療,最後被眾多專家斷言最多活3個月;1998年2月,江西醫學院一附院的專家告知家屬,說胡慶雲最多還有3天的生命。而在此時胡慶雲開始修煉法輪功,兩個月後,他的身體逐漸好起來,1998年6月初出院。絕處逢生的胡慶雲,2001年3月22日被中共當局迫害致死。
1999年7月底,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瘋狂鎮壓法輪大法,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7月21日,胡慶雲被中共公安機關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投進了監獄,與一些刑事犯罪分子關在了一起。在監獄裡,不允許煉功,不能學法,每天都是喝冷水,洗冷水臉和腳,洗冷水澡,不幾天,就開始牙齒出血、鼻子出血、全身出血點。「全身出血」的狀況越來越嚴重在監獄裡昏過兩次,堅持了20天,到1999年8月9日又一次「昏倒」,胡慶雲被送到江西醫學院一附院血液科「搶救治療」。醫院一檢查,說血像很低,「白血病」較嚴重,要趕緊採取治療措施。
後來胡慶雲被取保候審出來,恢復了正常的學法煉功,使醫院認定的「白血病發作且嚴重」的生命又得以繼續延續下去,身體又開始走向康復。而中共邪黨人員卻在南昌電視台、省電視台、南昌日報等新聞媒體上發假新聞,誣陷胡慶雲是煉法輪功才得的白血病,謊說什麼是政府用藥治好了他。被取保候審出來後,胡慶雲知道對法輪大法的誣陷後,迅速寫了上訴材料交給政府及報社,要求更正。
中共邪黨人員不但不理,還威脅他,對他日夜監視,胡慶雲被迫通過明慧網將事實真相告訴世人,揭露中共的誣陷迫害,並於2001年1月10日被非法判以7年刑。2001年3月22日胡慶雲被當局迫害致死。
七、九江縣電視台成邪黨書記宣揚仇恨的平台
2000年7月,九江縣高加喜、黃訓貴、王月蘭、楊東枝等十餘名法輪功學員懷著救度世人的慈悲善念,用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上訪權利,進京說明法輪功的真相。
九江縣政府獲知這一消息後,縣委書記劉同顏用文革式的作風亂下指示:「在法輪功的問題上,可以搞狠一點,搞『左』一點,經濟上把其壓垮,打死人我頂著,哪個單位有煉法輪功的要不狠搞就撤職」,並且在當地電視台上大肆宣揚仇視法輪功。一時間,九江縣陰霾翻滾,風雲欲墜,魔爪開始伸向九江縣每一個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悲劇開始一幕幕上演……
八、九江電視台污衊法輪功
2009年11月23日晚上9點到10點之間,江西九江衛視「九江二台」又重播了1999年7月20日開始鎮壓法輪功後,所播放的一系列污衊、栽贓、陷害、詆毀法輪功的電視新聞記錄片和2001年的「天安門自焚」《焦點訪談》的一些鏡頭,其責任編輯和主要製片人是胡昊,嚴重的毒害著九江地區的電視觀眾。
九、都昌縣電視台污衊大法
明慧網2011年9月6日報導,由於近期在江西都昌縣、鄉、鎮出現大量的噴漆真相標語和真相傳單,在廣大百姓中引起很大反響,且已傳至鄰省鄰縣,令都昌縣中共邪黨各部門非常驚恐和害怕。7月上旬,都昌縣中共邪黨電視台對法輪大法和法輪功學員進行誣衊,毒害百姓,同時各鄉、鎮派出所均接到了指示,要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嚴密監視」和「打擊」。接著在當地發生了一系列迫害案例。
十、洪都廣播電視台不停播放誣衊文章和電視片
明慧網2006年7月17日報导,自從1999年「七·二零」以來,江西省南昌市洪都電視台、廣播台、洪都報等機構死不悔改的追隨江羅邪惡集團和中共邪黨不遺餘力的卑鄙監視、跟蹤、肆意騷擾、綁架、辦洗腦班從精神和金錢上雙重迫害,打並勞教判刑法輪功學員,強行收繳大法書籍和音像製品、真相資料,不停的播放誣衊、誹謗師父、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文章和電視片,時至今日從未停止。
十一、老醫生被逼上電視台抹黑法輪功
自1999年「七.二零」開始,法輪大法遭到江澤民流氓集團與中共邪黨的殘酷迫害,江西省總工會工人療養院院長趙衛華、副院長羅常生(分管保衛)聽命於邪黨的指令,賣力迫害本單位的法輪功學員。在全院大會上,脅迫全院每位員工表態不煉法輪功;打「110」夥同公安綁架本單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迫害數月;威逼本單位本來受益於法輪功的老醫生上電視台,說違心話,抹黑法輪功;還經常監控、打電話騷擾堅定修煉的員工,問他們還在不在煉。療養院原有9人煉法輪功,在他們「文革」式搞運動的恐嚇下,有5、6人放棄了修煉。
──轉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