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5月08日訊】中共前山西省呂梁市副市長張中生因貪腐受賄一、二審均被判死刑,目前最高法院正在進行死刑覆核。一旦核准,張中生即將成為中國最近8年來,第一位被處死的貪官。
據中國大陸媒體報導,張中生二審已被山西省高級法院維持死刑判決,是中共18大後北京當局大力反腐以來,第一個因經濟犯罪被判處死刑的官員。
根據此前法院的判決書,張中生1997年至2013年期間,利用擔任山西省中陽縣縣長、山西省呂梁地區行署官員、呂梁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煤炭資源整合,項目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0.4億餘元,並有1.3億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據指控,張中生在「18起受賄犯罪事實中,有兩起犯罪數額均在人民幣2億元以上,還主動向他人索取賄賂人民幣8868萬餘元,案發後尚有贓款人民幣3億餘元未退繳。」
呂梁是一個貧窮的地級市,但張中生竟能成為10億元級的巨貪,令外界嘆為觀止。中國媒體「瞭望智庫」 在去年4月發表的一篇調查報導中披露,張中生「貪婪膽大、性格蠻橫」有所謂「呂梁教父」之稱。
張中生今年3月被判死刑後曾提出上訴。今年5月,山西高院二審對張中生案作出了維持死刑判決的決定。
資料顯示,生於1952年11月的張中生,為山西呂梁市柳林縣人。1969年參加工作,從山西中陽縣糧食局保管員做起,2004年7月出任呂梁市副市長。2009年7月,他又兼任呂梁市委常委職務,直至2013年3月。
2014年,中央紀委將張中生帶走調查。2018年3月28日,山西省臨汾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對張中生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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