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院最大程度施壓巴爾 威脅就「藐視國會」投票

【新唐人2019年05月07日訊】週一(5月6日),美國眾議院民主黨人為獲取未經編輯的穆勒報告,計劃最大程度施壓司法部長巴爾(William Barr),已定於週三投票,威脅以「藐視國會」給巴爾定罪。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納德勒(Jerry Nadler)此前已向巴爾發送傳票,要求巴爾在週一上午9點之前提交未經編輯的完整的穆勒(Robert Mueller)報告。但巴爾依據相關規定,拒絕了納德勒設定的最後期限。納德勒隨後報復,安排週三上午10點就巴爾「藐視國會」進行投票。

納德勒週一發表聲明說,「即使是從經編輯的形式看,特別檢察官穆勒的報告也提供了令人不安的證據和分析,說明川普總統以最高級別干預了司法」。因此,「國會必須看到」完整的穆勒報告和基礎證據,以決定如何「更好地」推進其「監督、立法和其它憲法責任」。

納德勒接着宣布,國會將指控巴爾「藐視國會」,是因為巴爾沒有遵守司法委員會傳票的要求。

但納德勒的決定遭到共和黨人的強烈反對。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副主席、喬治亞州共和黨眾議員柯林斯(Doug Collins)發表聲明,譴責民主黨人發動了一場抹黑司法部長的代理人戰爭,揭露他們的憤怒實際上來自於通俄門調查的結果——穆勒既沒發現證據證實川普選戰勾結俄羅斯干擾了2016年美國大選,也沒證據指控川普妨礙了司法公正。

因規則問題,巴爾上週四拒絕了赴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聽證,儘管他週三在參議院作證時出色地回答了所有問題。

按照程序,如果司法委員會的表決獲得通過,將於未來幾週內送交眾議院全院考慮。

所謂「藐視國會罪」,是指對那些向國會提供不實資訊或拒絕執行傳票要求的官員實施懲戒,甚至可以判刑。

美國實行三權分立,但賦予了國會調查權。1857年,美國國會正式立法,對藐視國會、拒絕答覆的人處以一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美國歷史上曾發生數起「藐視國會」的案例,其中,2012年,奧巴馬政府的司法部長霍爾德(Eric Holder)因拒絕交出國會要求的關於美墨邊界槍枝走私的「飛速計劃」(Fast and Furious)文件,經眾議院全體院會表決,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被認定藐視國會的司法部長。

但巴爾的事件不同。巴爾拒絕交出包含大陪審團機密信息在內的未經編輯的穆勒報告,完全符合司法部規定。

(記者李佳欣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東野)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