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4月30日訊】2016年發生在布魯克林8大道的華裔母親李林溺死2歲女童案,週一(4月29日)開庭審理。在辯方1小時的陳詞中,幾乎全程都被檢控官提出「反對」(Objection),高達20~30次數。
2016年3月,居住在布魯克林八大道福建社區的25歲母親李林,被控將2歲幼女強按進浴缸裡致其溺斃,震驚紐約華人圈。李林被捕後未獲得保釋,目前被控一級有意謀殺(Murder: Intention),意圖毆打致身體嚴重受傷(Attempted Aslt W/int:ser Inj W/weap)等7項罪名。
週一(4月30日)李林孤身一人,與辯護律師等工作人員出庭。
檢察官方陳述,李林為三個孩子的母親,除了寄養在中國的1歲的嬰兒,她曾經常對4歲的兒子和已逝的2歲女兒,以將頭按在水中的方式進行懲罰。案發當天,孩子父親和4歲的Alan抵達醫院後,醫生發現男孩的脖子處有同樣的瘀痕,斷定是兒童虐待(child abuse)。檢控官告訴陪審團,「李林(對此)有不同版本的回應說法」。
辯方在陳詞中,嘗試從李林的大家庭背景、17歲來美、丈夫送外賣維持全家生計等方面,說明李林是一名好媽媽,表示女兒溺水純屬意外,但全程被檢方提出反對。
當天還討論了李林4歲的兒子能否出庭作證的問題。預計案件需要一個月的庭審時間。
新唐人電視台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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