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3月29日訊】一名紐約華裔男子,多次在沒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載客賺錢,近期被告上法庭,車輛或將被沒收。
紐約市出租車及轎車管理委員會(TLC)在3月25日,向曼哈頓民事法庭提交起訴書,指控居住在法拉盛38大道的華裔男子江偉民(Weimin Jiang,音譯)。
原因是,江偉民在2016年5月12日首次被TLC檢查員發現,開著一輛沒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2014年款Nissan汽車載客,他當時被開罰單,並在2016年的10月6日認罪。
不過,同年8月8日,江偉民駕駛另一輛無證的2008年款Nissan載客,再次被檢查員抓到,第二次被開罰單。
在2019年1月27日,江偉民再次被TLC檢查員攔截,他駕駛自己的2009年款Toyota,第三次因為無證載客和索取車資被開出罰單。
TLC的律師向法庭提交訴狀,指出江偉民在36個月內三次因為沒有「出租汽車許可證」載客,涉嫌非法載客、索取車資並且一再違規,請求法庭依法判決TLC扣押並沒收他的豐田車。
新唐人記者韓瑞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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