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吉田:大鄭州遭遇查房後記

唐吉田律師因“建三江事件”,10根肋骨被打斷,後遭遇車禍。(向莉提供)

唐吉田律師曾因「建三江事件」,10根肋骨被打斷,後又遭遇車禍。(向莉提供)

(編者註:大陸知名人權律師唐吉田,為了避免在中共兩會期間遭遇麻煩,選擇到外地躲避,但住在鄭州的旅店裏時仍遭警察半夜突襲和盤查。)

作為帝都的超級低端人口,兩會開幕前我比較知趣地來到大鄭州(夜間坐了快七個小時的硬座),沒想到遭遇了當地公安(長興路公安分局迎賓路治安中隊)的莫名查房。2019年3月2日晚12點半多我和偶遇的許志永博士在惠濟區一家賓館住下。大約凌晨兩點鐘,我被一陣激烈的對話驚醒,開始還以為是在北京,一聽許博士在和幾個著裝警察及協警講河南話,我才醒過味來進屋的是鄭州警察。這四五個人中有一警號為008657、自稱陶貴田的年長警察。來的警察要我們去派出所接受調查。我和許博士堅持給他們看了身分證就沒必要去了。

僵持一陣子後,他們準備硬來,這時我們只好把東西帶上,跟著進了電梯。快出電梯時我們提出把包送朋友家後再去派出所,警察們死活不肯,為此他們還和許博士有一些肢體衝突。

看無法說服警察,我們就帶包進了警車,旋即被拉到警所(在警車門口許博士也和他們僵持了一會兒)。到了那裡他們先是想給我倆檢測是否吸毒了,被我倆斷然拒絕。過了一會兒要我們去辦案區做筆錄,但不能帶東西進去,我們提出要麼必須帶進東西要麼就在值班室才接受詢問。警察看我們不同意就散去,只留一兩個協警在值班室。

大約半個多小時後,有一個警號1字打頭的警察和陶姓警察從樓梯上下來,要我們倆分別去做筆錄,物品還是不能帶進去。經過一番爭論,最終是我去做筆錄、許博士留在外面看著東西。在辦案區他們再次強調要處罰賓館老闆,我則對他們不考慮經濟發展一味加重行政相對人負擔提出質疑。

筆錄很快就做完了,他們並沒有讓我馬上簽字,而是只留下一名協警看著我,其他人都走了。六點多我連咳嗽加肚子不好受(做筆錄前去過廁所),讓那個協警催一下管事的加快速度。過了一陣子,那個警號1字打頭的警察和一堆協警進來,讓我把包拿進辦案區檢查。檢查過程中他們多次要我的手機密碼,我沒告訴。折騰到六點半左右,他們讓我在筆錄上簽字後離開辦案區,我看到許博士的東西也被從包裡取出擺在長椅上,他正坐在另一個長椅那裡。

那個警號1字打頭的警察想讓許和我一起走,許要求他們道歉否則就不走。這個警察還想讓我進辦案區嘮嘮,我接受許博士的建議最後沒有答應,拿起物品離開警隊。

到朋友家一看錶已經快七點半了,過了一會兒聽說許博士被警察強行抬出了警隊。

回顧整個過程,我為自己不如許博士堅持原則而慚愧,也深切體會到官權(我從不把 公權 一詞用在中國大陸官家,以免為本質上的私相授受塗脂抹粉)尤其是警權膨脹下公民個體特別是經營者的無奈,更對借各種所謂大型活動不惜無休止擾民的做法深惡痛絕。什麼時候全體中國人不分朝野,都能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呢?

2019年3月5日3時

——轉自《大紀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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