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3月05日訊】中國華為集團副董事長兼財務總監孟晚舟案即將於3月6日在加拿大卑詩省法庭舉行引渡聆訊。有消息指孟晚舟採取了拖延戰術,一方面反訴加國政府及邊境服務局等相關機構攪渾水,一方面為打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做準備,為此孟晚舟甚至打算聯繫卑詩大學,申請進修博士學位。
加拿大司法部門應美國司法機構的申請簽發啟動引渡華為財務總監孟晚舟法律程序的授權令後,加國卑詩省法庭決定於3月6日開庭進行引渡聆訊。
有港媒披露,在引渡聆訊開庭前,孟晚舟已作好了「兩手準備」:一方面以民事訴訟入稟加國政府打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另一方面在應對官司期間聯絡卑詩大學申請進修博士學位。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按照加拿大相關法律規定,卑詩省法庭將在3月6日開庭時正式確認政府發出引渡聆訊授權令,法官則須根據美國司法機構提供的證據,判斷孟晚舟的行為在加拿大是否同樣犯法,並裁決是否把她引渡到美國。如果法官裁決應該引渡孟晚舟,此案就將進入下一階段,由加國司法部長作出判斷,最終決定是否向美國方面移交孟晚舟。
報導披露,孟晚舟也已經為「漫長的審訊」作好了兩手準備,打算在溫哥華應付這場官司的同時,申請在卑詩大學「進修」 博士學位。
日前,孟晚舟方面已透過律師循民事入稟控告加國政府、邊境服務局、騎警,指控相關機構的工作人員去年在機場正式逮捕她之前,先以例行邊防檢查為由實施了「非法拘押」並在搜查、審問獲取證據後才宣布她被捕了,這些做法嚴重「侵犯」了她的憲法權益。
海外輿論普遍認為,反訴加國政府是孟晚舟方面實施拖延戰術的一部份,目的是通過主動發起民事訴訟把水攪渾,儘量拖延孟案的司法進程,從中尋找能夠脫身的機會。
據公開的資訊,美國司法部兩個月前正式起訴了中國電訊巨頭華為集團和該公司的副董事長兼財務總監孟晚舟,指控其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法案,向伊朗出售違禁設備,同時為了隱瞞事實真相而向美國銀行撒謊,涉及銀行欺詐以及竊取商業機密等23項指控。
今年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向其首席檢察官簽發了有關孟晚舟案件的引渡授權進行書(Authority to Proceed),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British Columbia Supreme Court)將在3月6日確定引渡聆訊的具體安排。據悉,引渡聆訊是這類引渡案件司法程序的第一階段。
根據加拿大《引渡法》和美加引渡協議,引渡人涉嫌的罪行需兩國都認定為犯罪行為,才符合引渡條件,即俗稱的「雙重犯罪」(dual criminality)。
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哈里頓(Joanna Harrington)日前接受英國媒體BBC中文網的採訪時介紹說,聆訊階段通常需要數天的時間,會經歷證人出庭、證據呈堂、法官檢閱材料及作出決定等程序。
哈里頓表示,引渡聆訊主要考慮是否有充分證據證明案件符合進入審判程序的要求。呈交給法庭的證據都來自美國在提出引渡申請時向加拿大提供的案件記錄(record of case)。有關記錄不需要完整,只要充分即可。
一旦法官認定,如果孟晚舟在加拿大審判,其涉嫌罪行可導致一年以上的監禁,將發布拘押令(order for committal)。
接下來案件會進入第二階段,由加拿大司法部長做進一步的審查後決定是否向美國移交嫌犯。如果成功引渡, 孟晚舟將在美國受審,而整個過程可能歷時數月。
哈里頓說,加拿大的司法系統非常強大,獨立且公正,《引渡法》明確了法官的職責,因此實際上法官在聆訊程序中的角色「非常有限」,起關鍵作用的是司法部長。而根據過去的案例來看,可以預測加拿大司法機構將批准美國的引渡請求。
(記者竺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